离婚好难
热12已有 3414 次阅读 2020-12-13 05:35但是,没有人会讨论离婚。其实,和结婚比起来,离婚可能更需要得到我们的关心。毕竟,结婚是走入一段新人生,是一种得到,虽然伴随着失去,而离婚更多的,是摆脱一种旧生活,是一种割舍和放弃。用炒股来比较,结婚就是看好一个潜力股,于是投资入场;而离婚则是在股市输的底裤都没有,只能割肉离场,更有甚者,可能直接被证券公司平仓,血本无归。
最近看了两个新闻,都是老年妇女对于长期婚姻做出的不同选择。
一个阿姨,退休后开着一辆小车,到全国各地旅游,并且声称不愿意再回家,成年版的离家出走的娜拉。她坦言,这段婚姻是相亲结婚,仓促而就,多年来伺候家人和子女,丈夫动不动就动手打人,言语粗暴,好容易孩子大了成家了有孩子了她也帮忙带孩子带到去幼儿园,终于完成对家人的责任,从此只想为自己而活。但是她并不愿意离婚,淡淡说,离婚干什么?我估摸她的意思是,这么大岁数了,反正老娘不伺候,离婚不离婚有区别吗?
赞同她的多半是女性,而男性则不以为然,认为她没有家庭责任感。
也是一个阿姨,跟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也是相亲结婚,婚后老公也是动手打人,她一直忍让多年,终于忍到子女都成才离开家,于是她一分钟都不想再忍,到法院提出离婚。
她老公觉得,打老婆么,这还算个事?再说,我老了之后不就没有力气打了么。
法院也是判决不离婚,根据是,夫妻双方都是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并没有伤筋动骨,远未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所以不准离婚。
按照中国法律,即使是提出上诉,也要六个月之后才能再审。
我感觉这个离婚判案有一个逻辑漏洞。
法院的判案根据是:夫妻双方感情未破裂,理由是,争吵是家庭常事,打人么也么到伤残级别,女的活蹦乱跳站在法庭,可见打的不重。。。那么我有个疑问:感情破裂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比较达到刑法入罪的标准才是感情破裂吗?比如把人打死打残,比如监禁?那就不是民事法庭的事了,这得转刑事法庭了。如果单从感情来判定,你能用试纸来测试感情浓度?能用天平来分析感情重量?能用显微镜来观察感情序列?如果都不是,法官是从哪种外部证据,来得到感情是否破裂的结论?
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我被猫蹭几下,可能只收获几只猫虱,皮肤瘙痒几天;但是敏感人士被猫蹭几下,可能立马过敏症发作,倒毙当场。同样的境况,在不同人看来,对其后果的估计,也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区区作为凡人的法官,他怎么能有耶稣这样的奇迹,能称量出事情的后果严重程度?
我们党有句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亲身经历过,才会明白别人的苦楚。
所以我建议,每个判定不许离婚的法官,都必须搬到被告家里,跟被告同床共枕,吃同一锅饭,喝同一壶水,上同一个卫生间,期限正好是二审冷静期的六个月。如果作为正常人的法官在度过这六个月,仍然心情愉快,才能说这种程度的同屋相处,不会造成感情破裂。而如果作为外人的法官自己也忍不了,那么就不要站在制高点,去评判原告的行为。
一份报告指出,现在提出离婚申请的,六成七成都是女性。我更愿意看作是女性的自我觉醒,不再认可忍耐和牺牲是母性的美德。也许有一天,婚姻这种终身制雇佣合同,会和现代企业制度一样,变成三年制,五年制,十年制,或者不限定期限的合同婚姻。这不是幻想,既然现代企业制度选择抛弃日本的终身雇佣制,选择了自由合同制,那么说明后者更先进。和工作相比,婚姻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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