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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

7已有 2690 次阅读  2020-12-25 05:09
之前,国家立法机关推出一个离婚冷静期,大家就炸了锅。
我也是其中之一,认为这个法律很不人道,不给夫妻离婚的自由权利。我一直把这条法跟女性主权联系到一起,直到这几天。

我看了一个法律新闻。
有个丈夫做担保贷款,然后欠账被债主告上法庭。倾家荡产的还债之后,仍然有几百万的缺口。几百万啊,又不是王思聪,所以债主也不肯轻易放过。他找了关系,然后发现这个丈夫刚跟妻子离婚,把家里的不动产,包括几套房子和铺面,都给了前妻。等到判决下来后,夫妻又复婚了。这不是耍我玩吗?于是债主一纸诉状,把丈夫和妻子都告了,要求法院裁定之前的离婚分割财产无效。然后法院判定,这个时候离婚并且把值钱的不动产都转给妻子名下,有转移财政逃避债务的嫌疑,于是裁定把不动产重新划归丈夫名下,列入被执行名单。

看到了吧?国家出台这个离婚冷静期,压根和你们痴男怨女的恩恩怨怨无关,其核心,还是一个钱字。
夫妻双方走到离婚这步,基本没剩下正面感情,只有负面感情了。你别说再给半年冷静期,就是给半个世纪,该离婚还是离婚。那么多高考之后就分手的夫妻,他们用了十几年来冷静,最后就是冷静的得出结论:等孩子高考结束就离婚。所以,离婚冷静期对于延续夫妻婚姻关系,不太可能有很明显的效果。而且说实话,国家领导人天天那么多大事,对于夫妻被窝这点事,他们也不太可能想去管。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就是中国官府自古以来对于家庭矛盾的一概态度。
所以,离婚冷静期,其实针对的是假离婚所带来的财产和债务分割关系。
自建国以来,假结婚假离婚从来都没有断绝,驱动核心就是经济利益。
为了多分一份宅基地,公公婆婆离婚,儿子儿媳离婚,然后公公和儿媳结婚,就是为了让孙子能拿到宅基地;
为了得到首付的优惠,夫妻离婚,然后买房,可以省下几十万首付;
为了单位分房多一套,夫妻离婚。。。。
只要利益足够大,离婚不算什么。婚姻充其量不过是利益的载体。

但是大众假离婚假结婚,薅的可是国家的羊毛。你说国家能不急嘛?
然而国家能说,你们不要整这么多幺蛾子了,国家这只羊要被你们薅秃了?还留给法院那么多难执行的案例,浪费国家机关的人力物力。
所以,干脆推出一个离婚冷静期。
一般假离婚的,都是协议离婚,大家都是桌底交易,不想上法院让人看穿。那么,来个冷静期,不让你们离婚,想追债的想担保的,赶紧趁着冷静期这段时间把债务关系了断了。
真正想离婚的,如果碰到冷静期,出门左转,直接上法院诉讼离婚,没人拦你。

我真想扇几个月前的自己一嘴巴,太NAIVE了。。。。
所有问题,归根究底,其实都归于利益。我居然会认为国家出台一个法,是想调停夫妻关系。我是不是对国家这个机构有了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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