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科学观
尢智表居士著
现在人对于任何事物的看法,每喜用‘客观’二字,以为这是科学精神。其实这二字究作何解?可没有人彻底地加以研究。
依佛教来讲,既然有观,即有能所。能观是主,所观是法,故凡有所观,必是主观。所谓客者,是有情,是无情?无情无观,有情则观者为主,主客无定,在我为客,在彼为主。所以世俗所言客观并非了义。
今顺世俗意义讲,所谓客观,不外三点:
一、不夹杂感情的成分;
二、依据公认的事实;
三、根据理智的判断。
在世俗上,只能做到这三点,就算是客观的了。但就佛教的了义教来说,这种客观还不够彻底的。
佛教说一切法本来清净,本来平等;众生愚痴,于此清净平等相中妄见我相,执为实有,于是对于我的周围,执为非我,而以我为中心。凡非我而顺我者,我则贪爱之;逆我者,我则嫉恶之。此众生如此,彼彼众生无不如此。
于是本来清净、本来平等者,今则变为混浊而不平等。譬如一池春水,清平如镜,忽以乱石投入池中,水面上遂生出无数同心环形。每一圆心,喻如一个众生的我相,从此中心起无数环形波浪向外散展。
由于无数环形波浪相互冲击,遂使清净平等的水面,幻起浊乱不平之相。在此不平的水面上,没有一个水分子不受到各个中心的波动影响。由此喻可以推知世界一切事物,无不有众生的主观参杂在内,任何所谓客观的事理,即是由许多主观事理编织而成。
即是用仪器测得的数量,及用算学算出的公式,亦仍不离主观。必须我相消灭,能所双亡,然后始有纯客观的真理。无我相,无能所,喻如水面无波,平静如镜,物来像现,如镜照物,如此方为真客观。
待续 ...
来源:http://bookgb.bfnn.org/books/03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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尢智表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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