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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同說佛 - 律學要略 - 比丘戒 ( 8 )

2已有 9324 次阅读  2015-12-05 10:01   标签李叔同說佛 

               李叔同說佛

              作者:李叔同

 

续 ... 

3 - 律學要略

 

比丘戒:因时间很短,现在不能详细说明,惟有几句要紧话先略说之:  我们生此末法时代,沙弥戒与比丘戒皆是不能得的,原因甚多甚多!今且举出一种来说,就是没有能授沙弥戒比丘戒的人;若受沙弥戒,须二比丘授,比丘戒至少要五比丘授;倘若找不到比丘的话,不单比丘戒受不成,沙弥戒亦受不成。

我有一句很伤心的话要对诸位讲:从南宋迄今六七百年来,或可谓僧种断绝了! 以平常人眼光看起来,以为中国僧众很多,大有达至几百万之概;据实而论,这几百万中,要找出一个真比丘,怕也是不容易的事! 如此怎样能受沙弥比丘戒呢? 既没有能授戒的人,如何会得戒呢? 我想诸位听到这话,心中一定十分扫兴;或以为既不得戒,我们白吃辛苦,不如早些回去好,何必在此辛辛苦苦做这种极无意味的事情呢?  但如此怀疑是大不对的:我劝诸位应好好地、镇静地在此受沙弥戒比丘戒才是! 虽不得戒,亦能种植善根,兼学种种威仪,岂不是好;又若想将来学律,必先挂名受沙弥比丘戒,否则以白衣学律,必受他人讥评:所以你们在这儿发心受沙弥比丘戒是很好的!

 

这次本寺诸位长老唤我来讲律学大意,我感着有种种困难之点;这是什么缘故? 比方我在这儿,不依据佛所说的道理讲,一味地随顺他人顾惜情面敷衍了事,岂不是我害了你们吗! 若依实在的话与你们讲,又恐怕因此引起你们的怀疑;所以我觉着十分困难。因此不得已,对于诸位分作两种说法

 

(一)老实不客气地,必须要说明受戒真相,恐怕诸位出戒堂后,妄自称为沙弥或比丘,致招重罪,那是不得了的事情!我有种比方,譬如:泉州这地方有司令官等,不识相的老百姓亦自称我是司令官,如司令官等听到,定遭不良结果,说不定有枪毙之危险!未得沙弥比丘戒者,妄自称为沙弥或比丘,必定遭恶报,亦就是这个道理。我为着良心的驱使,所以要对诸位说老实话。

(二)以现在人情习惯看起来,我总劝诸位受戒,挂个虚名,受后俾可学律;不然,定招他人诽谤之虞;这样的说,诸位定必明了吧。

 

 

续 ...  

来源:http://www.book853.com/show.aspx?&id=1715&ci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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