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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同說佛 - 佛法十疑略釋 - 佛法非厌世 ( 20 )

2已有 9445 次阅读  2015-12-17 11:23   标签李叔同說佛 
               李叔同說佛

              作者:李叔同

 

续 ... 

7 - 佛法十疑略釋

五、佛法非厌世  常人见学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与世人罕有往来,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 此说不然。 学佛法者,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
 
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惟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  虽居住山林中,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 “戒” “定” “慧” 三学以预备将来出山救世之资具耳。 与世俗青年学子在学校读书为将来任事之准备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谓佛法为消极厌世者,实属误会。  
 
 
六、佛法非不宜于国家之兴盛   近来爱国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 彼等谓佛法传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 此说不然。佛法实能辅助国家,令其兴盛,未尝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 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国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统一兴盛其国家。其后婆罗门等旧教复兴,佛法渐无势力,而印度国家乃随之衰亡,其明证也。  
 
 
七、佛法非能灭种   常人见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灭种。此说不然。信佛法而出家者,乃为僧尼,此实极少之数。以外大多数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 佛法中之僧尼,与他教之牧师相似,非是信徒皆应为牧师也。  
 
八、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   常人见僧尼惟知弘扬佛法,而于建立大规模之学校、医院、善堂等利益社会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学佛法者废弃慈善事业。此说不然。  
 
依佛经所载,布施有二种,一曰财施,二曰法施。 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于弘扬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种慈善事业。 若在家之佛徒,则财施与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种种慈善事业,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 慈儿院、 医院、 善堂、 修桥、 造凉亭乃至施米、 施衣、 施钱、 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但不如他教仗外国慈善家之财力所经营者规模阔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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