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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神造善人

8已有 3572 次阅读  2018-09-10 14:12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的心理学教授谢里夫(Azim Shariff)通过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宗教像火和新型农具的使用一样,历史上都是提高人类生存概率的“文化发明”。人类在进化过程中长期生活在成员总数不超过50名的群体中,彼此知根知底。相互监督使恶行无所遁形,为恶必遭谴责、惩罚,人与人之间也就容易建立起相互信任。大约一万两千年前,农业革命开始,人口增加,人群扩大,无法再做到人人都相互熟悉。宗教应运而生,因为它能通过确立道德规范,以违逆者必将“下地狱”、“受天罚”加以震慑,最大限度地保证信众遵守规矩。所以,世界范围内吸引信众最多的宗教常供奉一个不但全知全能而且“严刑峻法”的上帝,因为这样一个严厉的超自然存在能减少群体内部自私自利、相互欺诈的行为,增强集体凝聚力,从而保障族裔的生存。

 

谢里夫本人出身伊斯兰教家庭,但成年后不再信奉安拉,转而从人类进化的角度考察宗教在大层面上的功用。尽管信众缺乏自知之明,以为自己的行为受信仰驱使,自然而然,他却称宗教为一种“文化进化机制”。通过对穆斯林群体的研究,他发现宗教仪式就像孔雀开屏,代价昂贵但势在必行,因为从事这样的活动才能证明自己身份“正宗”,从而赢得进化优势。雄孔雀开屏是为了展示优秀基因,吸引雌孔雀与之交配,繁衍后代,尽管长出华丽的尾羽需要消耗很多资源,有时还会因行动不便面临杀身之祸。信众断食、朝圣或行割礼,同样需要投入很多经济与体能资源,而且得忍受肉体的痛苦。但这些仪式不但能向同一教派的人证明身份,取得信赖,而且对旁观者也能产生教化作用。研究发现,旁观宗教仪式者心律会与参与者同步,证明他们受到的心理影响巨大。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的某些教派都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塑造一个明察秋毫、铁面无私的主神,又都反对同性恋,提倡多生多育,这些也是保障本族繁衍,争取在与外族争斗中获得数量优势的策略。

 

当然,宗教不但鼓励信众克己向善,有时还可能成为鼓吹“牺牲小我为大我”,发动“圣战”的强大力量。实际生活中,不但宗教信仰,爱国、民主、自由这些口号都有可能煽动民众不惜牺牲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为之奋斗。但谢里夫认为,在法律规范、福利制度相对完善的世俗环境中,宗教的蛊惑力会有所减弱。当人们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时,就不必再诉诸神祗,借助超自然力量的干预来申冤报恩了。而且,现世生活越富足美满,人们想象的神明会越仁慈。

 

谢里夫提出人类都有“双重传承”,既从父母那里获得生物基因遗传,又从自己土生土长的文化中汲取营养,这听来合情合理。但他的理论只能解释世界范围内的部分现象,不见得百发百中。当代有些发达国家中宗教的力量不但没减弱,反倒越发强劲。比如,物质生活富裕的美国人却比欧洲人更虔诚地信仰宗教,一些富人对严厉上帝的信奉也始终不渝。至于有人攻击谢里夫的研究亵渎神明,又有人批评他美化宗教,那只是仁者见仁,对宗教的理解和立场各自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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