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博客书架

艺术的魅力

7已有 2979 次阅读  2019-03-15 12:27

网络娱乐、社交媒体唱主角的年代,还有人欣赏美术、音乐、文学等“传统”艺术吗?《纽约时报》畅销书作者、至今已发表了二十本著作的作家Francine Prose对艺术的前景表示乐观。她最新出版的文集《读什么?为何读?》(What to Read and Why)不但推荐了古往今来的出色文学作品,从奥斯丁、狄更斯、卡夫卡、加缪等经典作家一直讲到近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作家蒙罗,而且阐述了她对文学、艺术特质的独特领悟。

 

在她眼中,艺术能做到以下几点:展示美;让人震惊;帮我们理解人性;令人感动;促人自省;让我们穿越时空;保护我们;提供愉悦。这几条似乎都没有争议,但细读作者的阐释,又觉得其中别有玄机。比如,关于艺术带来美感,她承认美不美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无从定义。美感总是出自“主观臆断”,因人而异,而且美的标准也随着时代、文化的变迁不断变化。她只能说:“站在美的面前你就知道什么是美了”。所以,尽管她为山顶洞人的岩壁画发出“艺术真有保护人类魔力”的赞叹,依旧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作者写这篇文章也许暴露了她急于为艺术辩护的焦虑。有人问她:艺术能让人变好、变聪明吗?她坦言,欣赏艺术的不一定是好人,据说希特勒就爱好艺术。欣赏艺术也许能增广见识,但也不见得能让人变聪明。艺术本就“无用”,而且无法用客观标准来衡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其实,艺术重在体验。艺术作品最大的魅力大概就在于能帮我们摆脱时空限制,经历他人的生活,重温自己的旧梦。人生因此不再孤独,岁月也就没有虚度。

分享 举报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 彭丽芳 2019-03-15 14:03
    应该是个荷兰裔的美国人,看过她写的安娜佛朗克传记,那个阿姆斯特丹的犹太小姑娘。
  • 夜夜笙歌 2019-03-15 14:10
    彭丽芳: 应该是个荷兰裔的美国人,看过她写的安娜佛朗克传记,那个阿姆斯特丹的犹太小姑娘。
涂鸦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