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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学徒

4已有 1026 次阅读  2021-10-28 11:53

布佛德(Bill Buford)在著名的《纽约客》杂志担任小说编辑八年,某日突然辞职,去意大利学做菜。长达四年的探索中,他研究过十五世纪的意大利文本,跟大厨学做意面,给塔斯卡尼的屠夫当学徒,终于从“记者”、“游客”、“自信有余,能力不足”的家庭厨师成为“职业厨房的一员”。这些经历他在出版于2006年、集回忆录与教科书于一体的《火热》(Heat)中说得惟妙惟肖,色香俱全。

 

故事要从头说起。布佛德对学厨艺感兴趣最初是因受到到纽约三星级意大利餐馆老板、明星大厨巴塔利(Mario Batali)的感染。在巴塔利的餐馆打下手时,他从“厨房奴仆”逐渐晋升到流水线厨师,其间付出了许多血汗。作者称职业厨师为“肾上腺素瘾君子”。他们从当上厨师第一天起就得发誓“永不请病假”。刀伤、烫伤不是停工的理由,贴上“创可贴”继续干。为了争夺地盘,厨师有时大打出手,食材乱飞。他就曾因无意挡路,被某个厨师浇了热油,还被警告今后要更有眼色。职业厨师和家庭厨师有什么区别?在家做饭,烹饪的时间、方法和结果变来变去都没关系。但在餐馆,厨师一定要保证顾客每次吃同一道菜尝到的都是同一种滋味,无论饭馆多么拥挤。另外,入行久了,职业厨师能开发出神秘“第六感”,不用看钟点就知道火候是否恰到好处。

 

与博丹相比,布佛德在驾驭语言、描述复杂人际关系和情感方面技高一筹,不愧是小说编辑。首先,他将艰苦的学徒生涯写得妙趣横生。刚开始学刀功,他花一个下午切好的胡萝卜丁被师傅丢弃,只因达不到每粒1毫米见方的统一标准。愤怒之余,他也承认熟能生巧。反复练习后,他终于达到了要求,靠的是私下吃掉了几百颗“次品”。当“厨奴”时,他清理过150条羊舌,处理过无数鸡腿和牛肋排,但他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宝贵知识和技能。如,牛肋左右各十三根。中间那根最长、肉最多的叫“上肋”(prime rib)。“短肋”(short rib)不短,长约一英尺,它们上连牛肩,下连腿肉,上下各三四根,像猪排,但肉更多。还有,生肉先用油煎其实不是为保存水分,而是因肉受热后蛋白质解体,表层焦化,滋味更甜香可口。

 

更吸引人的是,作者将厨房中人的个性,他们之间的互动描述得栩栩如生。巴塔利喜欢每天偷偷翻看厨房垃圾,对丢弃羊肝、西芹叶片、蒜茎的行为深恶痛绝,要求手下用这些废弃物做成菜品供应顾客。向巴塔利学艺的厨师都梦想某日要自己开业,每日又身处压力巨大的工作环境,他们与老板之间、相互之间的冲突也不少。作者描述了厨师如何排挤某个“诗人”同事;白人厨师如何歧视身处厨房最底层的墨西哥或其他拉美帮厨:他们做最苦最累的活,一概被统称为“拉丁人”(Latins),极少有机会晋升;以及男厨师荤素不忌地对女厨师说每份菜的份量应为“B罩杯”等。但和博丹不同,布佛德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如,巴塔利认为女人做饭比男人更高明。意大利大厨对巴塔利将意大利烹饪食谱“窃为己有”但发扬光大的行为观感复杂等。

总之,读《火热》,爱看小说的能找到剧情和冲突,喜欢做菜的能学到烹饪技艺,对美国烹饪界好奇的也能听到不少内幕消息。内容丰富,文笔美妙,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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