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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的人生

已有 13489 次阅读  2009-07-02 20:06   标签传奇  人生 
现代社会消费主义横行,广告也力求别出心裁,吸引顾客。据说广告的最高境界是要激发观众的想象,让大家深信使用某种产品就能更美丽,更强大,更富裕,更幸福。所以,百事可乐的广告要请辛笛克劳馥扮演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漂亮妈妈,耐克的则让姚明或科比大秀球技。虽然人人都知道自己即使喝了百事可乐,穿了耐克鞋也并不能成为名模和球星,但这种隐隐绰绰,若有若无的联想正是广告人推销商品的惯用伎俩。现在想来,广告使用的就是弗雷泽在《金枝》中说到的“巫术原理”:“相似律”和“接触律”,让观者浮想联翩,将毫无关系的A和B连接在一处。

父母亲住所的附近正在修建一个豪华公寓群,高层建筑,号称“世贸中心金领公寓”,听说建成以后将实行“酒店式管理”,房价每平方米将在一万五千到两万之间或更高。昨天散步经过,发现开发商竖起了新的广告牌,打出了新的广告语:“住在世贸的你和我,都有传奇的人生”。广告商其实是暗示能住进这种公寓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拥有“传奇人生”的名人住在你的左近,根据“物以类聚”的相似律和“近朱者赤”的接触律,你的人生也增值了:你的声望提高了,生活就充实了,生命就圆满了。我觉得,这是一种逻辑上的混乱。且不论名人们是否真会在这里买房,即使他们就住在这儿,他们的名声却也并非是因为买了这套房得来的。

更何况,传奇的人生不一定就是幸福的人生。张爱玲是写过《传奇》的,她的人生似乎也是一部传奇。可是她少年流离,中年颠沛,老来孤独,身后凄凉,留下的也就是那么一个“苍凉的手势”。说著名诚然,但幸福就未必了。传奇可能是一种荣耀,但也是一种负担。过着传奇的人生,生活在万众瞩目之下,是需要做出牺牲以娱乐大众的。观众的期待就是传说中人一定得与众不同,好到极点或坏到极点也许可以随便,但平淡庸常是绝不被容忍的。张爱玲曾提倡“成名要趁早”。我想,如果通过选美选秀,能成为超男快女,“中国偶像”,现在也会有很多人趋之若鹜。

我的想法正相反:我的人生不要成为流芳千古的传奇,但也不要成为喻世警世的寓言,做一篇闲适随意的散文是最理想的。真正幸福的人,是没有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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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 牛市熊人 2009-07-02 20:22
    开发商要是看了你的文,非把鼻子气歪了不可,哈哈哈
  • 夜夜笙歌 2009-07-02 20:27
    牛牛熊: 开发商要是看了你的文,非把鼻子气歪了不可,哈哈哈
    我倒希望他们看到。这个广告至少语法正确,现在很多广告用语甚至连汉语中最基本的用词和语法的规范都会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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