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中国海关新规已实施,入境行李这5种类型将不予放行!

本周,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本周三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5类境行李不予放行!
  首先,规定明确旅客进境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恩,我来解释一下什么叫"自用合理数量"?

  比如,你可以背一个包包(自用),但你要带上那么多都还没拆封的,那叫合理吗?那是自用吗?!。。。(哭死~~)


  还有你想带的什么化妆品,香水,各种奢侈品!放心,进关基本没指望了。。。除非你证明你的脸很大!(脸大自用的化妆品涂两瓶没问题)腰很粗!皮很厚!~~


  这就是昨天某关口被"暂存"的。自用有点说不过去呀!。。。

  恩,来具体看看是哪5类行李会被"暂不予放行"吧!

  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自用合理数量"的界限在哪里,新政的出台对出国买买买的影响有多大?

  上海海关昨天对"合理数量"进行了解释,即:"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但超出免税额度,可征税放行。如果被认定是自用不合理的,海关将暂不予以放行,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将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依法处理!你懂得~~)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暂存"不等于"扣留"。对"暂存"物品,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旅客在办理海关手续后可及时提取。。。

  海关都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

  目前,中国对旅客携带进境物品设置了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购物额。(基本买一个好点的包包都不够~~)《公告》实施后,这个数额没有变化。

  中国海关工作人员提醒回国和入境旅客,享有的5000元境外免税额是指所有境外购买的商品总额。超额部分将被海关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可是不会一个女生只买一个化妆品吧。。。。。每个女生的护肤品都很多哦。不让买了啊。
我爸刚回去的,他带的是卡塔尔航空标准的三包行李,入境的时候都没怎么检查直接放行,会被罚款的主要是那些多带行李的人
暂存物品要不要收保管费?就不知怎么算。两个月后提取,可能跟物品价值差不多了,你还愿意办手续要回它吗?
那以后还能不能带手信了呢?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