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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犯罪团体---中国儿童被弄残拐至马来西亚行乞

第3683期2016-10-19

中国“被弄残”乞丐马来西亚行乞,恶劣团伙岂能一直打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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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intouchtoday/n3683.html
日,一则“中国儿童被弄残拐至马来西亚行乞”的新闻引发网友关注。马来西亚当地媒体暗访了一个由30多名中国人组成的职业乞丐团伙,发现其中一个受访者是小时候被拐卖弄残然后带到马来西亚行乞的。前两年,“丐帮”制造并且控制残疾乞丐的新闻曾经惊骇一时,并被广泛报道和严厉打击。谁曾想沉寂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并未散伙,反而已经走出国门。为何大火烧不尽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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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残疾乞丐很早就出现在马来西亚,受跨国犯罪团体控制。
2相比跨国行乞的“高级乞丐”,中国本土被控制的残疾人乞丐问题更严重。
3残疾人被迫“竞惨”,救助制度无济于事。面对挑战文明底线的残忍,必须全社会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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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intouchtoday/n3683.html
能出国的都是“高级乞丐”,背后的现实是,中国被控制的残疾人乞丐问题严重

看到马来西亚的新闻,有人会以为中国的残疾人乞丐在国内混不下去,所以纷纷跑到国外行乞。其实不然。这些能够出国的都是受到头目信任的“高级乞丐”,而且他们也不会在国外待太久。犯罪团伙每月会从中国带一批人到马来西亚,同时把前一批人送回中国。其实,中国本土残疾人被组织行乞现象更加严重,影响最大的就是2014年的“东莞丐帮”事件。

根据当时媒体报道,东莞存在大量的职业化乞讨人员,背后犯罪集团非常残暴,故意使老人和小孩致残,然后逼他们乞讨。一位曾混迹东莞丐帮的老人称,“帮主为了利润,会把幼童的腿砸断,不会叫它好,好了就结了疤了,他也得用小棍敲一敲,给你敲得流血流脓,而幼童越惨帮主越赚钱”、“为了防止大一点的孩子报警,丐帮会给他们吃强力安眠药。这样的孩子寿命很短,随时会被扔掉”。

审视整个事件,可以发现它背后有一条层层递进的链条:犯罪集团租用家乡残疾人乞讨→收购外界残疾儿童→把无辜人拉进团伙致残。以安徽阜阳为例,阜阳市太和村及其附近地区是出名的拐卖儿童、逼迫儿童乞讨的据点,它最初的兴起来源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当地一个残疾人因乞讨而致富,让其他村民看到了一条摆脱贫困的致富道路,于是纷纷效仿。残疾小孩被正常人找来代讨,当地土话把这个行为叫做“带乡”(乡是指被雇佣去乞讨的儿童)。发展到极端时,当地的人会到邻村、邻县甚至邻省物色年龄尚小、智力正常的儿童,摧残他们的肢体,再带到全国各地进行乞讨。

可以说,残疾人被控制乃至被制造行乞现象由来已久,屡禁不止。尽管“东莞丐帮”等事件曾经引发过高关注度,但是聚光灯灭掉后,黑暗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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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的“竞惨”现象:团伙越来越追求看得见的残疾,而救助制度又显得那么脆弱

为什么会出现大量残疾人乞丐?这是由整个乞丐市场决定的。乞讨本来就是利用别人的善心,自己的身体越残缺就越能得到别人的同情,所以乞讨市场上才会层出不穷各式各样身体残缺的人,尤其以残疾小孩最引人注意。

悲哀的是,随着媒体的广泛报道,人们逐渐对“普通的”残疾人乞丐无动于衷,但是这反过来更加刺激了犯罪团伙对乞丐的摧残,一场场“竞惨大赛”就此上演。比如,有些儿童本身是聋哑或者手指残疾,却会被团伙扭曲双手,挂在脖子上。一篇名为《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的调查里这么写道——“我去探访了一个在深圳丐帮中出名的’花子首富’。此人长期盘踞人民南路、深南东路几座天桥,手底下控制着三四个病残儿乞讨,病重的常常失踪、下落不明,不久又会有新的病残儿出现。他下毒手把拐骗而来的病残儿拧断胳膊、打断腿,制造惨相,越惨不忍睹越能多要钱,有人说他一年能要个二三十万元。”于是,社会公众也被丢进这样的困境:给钱是滋长犯罪,不给钱那些乞讨者又会被殴打,下场可能更惨。
比这更让人难以接受的则是残疾人乞讨者的心态。他们中很多是从小被拐卖,然后虐待致残,逼迫乞讨的,按理说应该对犯罪团伙非常憎恨,时刻想摆脱现在的生活。但是久而久之,他们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与其回家,还不如继续在城市乞讨,总会有一些收入,如果运气好的话,收入可能还不错。上文提到的在马来西亚行乞的乞丐,他们就很满足现状,甚至把马来西亚当做第二个家。

救助制度对他们来说也是徒劳的。救助强调的是自愿二字,但是不管是团伙的控制也好,还是他们本身的习惯与对未来的绝望也好,也难以“自愿”。

媒体不报不打,即使打了也很快死灰复燃,对于挑战文明底线的残忍,必须全社会宣战

早在“东莞丐帮”事件曝光之前,残疾人被组织行乞已经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但是相关部门却视而不见,有人举报后,还相互推诿。这里有一个 “三不管”的境地:妇女儿童保护组织没有管理的权限,民政部没有执法权,公安部门则坚持没有报警就不得出警,受害者根本得不到基本救助。

经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开始联合行动,进行打击。但这样的运动式执法效用很小——因为他们往往在风头紧的时候就避一下,风头松了再出现,能不能持续也很值得怀疑——毕竟打击只是第一步,后续还有很多环节需要更多部门的参与,单一部门谁也不愿意背这个锅。最后又陷入了“媒体不报不打”的困境。媒体的注意力有限而且经常转移,如果单靠媒体的关注而缺乏长效治理机制,“丐帮”的问题很难从根子上解决。

事实上,并非没有法律规范职业“丐帮”。《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对诱骗他人乞讨、兹扰他人的乞讨行为进行罚款和拘留。规定看似严厉,但其实根本起不到任何威慑作用。罚款的钱是乞讨来的,拘留正好提供了免费住宿的地方。甚至有的警察为了减少工作量,让乞讨者离开自己的管辖地。《刑法》规定组织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违法,但是这个法条在实际过程到底有没有真正落实,并不能让人乐观。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会发现仅仅只有寥寥几条相关的判决书。
知秋2016-10-19


今晨我还见到一个残疾小伙乞讨,我一想起来就想哭:他的右腿从背后直跨在右肩,膝盖以下从肩部垂在胸前,一片窄布遮羞,四肢细得好像能折断似的,趴在一块有轮子的木板上艰难前行。在初冬的北方光着身子,浑身上下黑褐色的皮肤。这样子的残疾只能是人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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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016-10-19


所为的执法部门,不要长期盯赌博,扫黄有油水收入的工来做,应该去查下人贩子,乞丐帮头这类畜牲,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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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易 徽【巨龙科技】2016-10-18


不上新闻,所谓的有关部门都是瞎了听不到,建议有关部门都归新闻媒体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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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intouchtoday/n3683.html
木子.2016-10-18


这个话题我个人认为和拐卖儿童性质是一样的,不管是否把拐卖人员至残都是从拐卖开始的!!!!中国的法律对于人贩子太过仁慈,并不是说人贩子必须死,但是最起码法律要起到震慑力!那些被判了几年的放出来的人贩子他们往往都会重操旧业!!对于收买拐带儿童更是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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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 eyed fox spw2016-10-18


学学上边新闻那个菲律宾总统,逮着就毙,谁家孩子不拿心肝宝贝似的疼着,你们这些丧尽天良的畜生,还把小孩弄成瘸子,残废,瘫痪,这种人,你不毙了,苍天无眼,人间的正义与人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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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涵2016-10-18


不要给任何行乞的人钱财,你每给出的一元钱都不是在行善而是在作恶,你是资助犯罪集团去拐卖儿童去把拐来的人弄残.不要给犯罪集团获利的空间,如果你看到行乞的人要么选择报警要么选给些食物,衣物,要么选择无视,为了未来不再有更多孩子被拐卖,请收起你的同情心做真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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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乖2016-10-18


马来西亚,中国国内都一堆被拐卖弄残的行乞者,没人理人会,还去马来西亚暗访,国内都睁着眼装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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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jczz.com/p/TFoH9cBe ... wen-ti-zen-yao-kan/

弄残的行乞者惨不忍睹的照片
http://news.sohu.com/20161019/n470621205.shtml

.是谁在拐卖孩子


既然带孩子乞讨的大部分都不是人贩子,那么拐小孩的,到底都是些什么人呢?


这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讲了。


2.1 超过一半的小孩其实是被家人卖掉的


和通常人想象得不太一样的是,比起暴力绑架拐卖,超过一半的小孩,是被自己的父母或亲人卖掉的(李春雷,2013)。而王锡章对山东省近年侦破的拐卖儿童案件的统计中,有高达72%是被亲人卖的,而以暴力手段偷抢小孩来拐卖的人贩子仅仅只占了1%。


父母卖掉孩子的原因各有不同,大概有:农村超生交不起罚款,未婚先孕没有抚养能力,没有避孕生下来又养不活,希望送出去让孩子被好人家抚养,等等。


在一些贫困地区早就有了卖子专业户(比如山西忻州、四川凉山、广西玉林、云南红河/文山/昭通等等),甚至有个讲法叫“要想富,怀大肚”。和“乞丐村”一样也出现过“拐卖村”,全村有一半甚至将近八成的村民卖过自己的孩子。“拐卖村”也好“乞丐村”也好,这种乡村的“灰色化”,本质上是国家权力和法律在基层失控的表征(参见陈柏峰、董磊明等人的研究)。
2.2 拐卖小孩的犯案省份分布


和之前曾写过的妇女拐卖不太一样的是,儿童拐卖的地域性特征并不是完全从经济落后地区拐卖流入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提到地域问题,这里必须先谨慎地强调一下这并非是“地图炮”:这三十年来,儿童拐卖在各个省份都有发生,阶段虽然细分起来有所不同,但确实也呈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地域性。河南是公认的拐出和拐入都非常高发的地区。除了作为重灾区的河南,总体的趋势上,拐卖流出的五大省份是云南(几乎可以排在河南后面)、四川、广西、贵州和新疆。


举例说,学者王锡章对山东省(这是被拐卖儿童的最主要流入省份之一)从2009年到2014年的儿童拐卖案件统计后发现,云南、四川、广西和贵州来的被拐儿童加起来,占据了已知案件总量的72.6%。正是因为了解到了这样的规律,在这些拐卖高发区域的省公安厅,已经相继设置了专门的打拐机构。


而遭遇拐卖最后流入的六个最大的省份包括: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和安徽。各个研究的说法具体起来可能略有不同,但是一般不出这个范围(这里参考了王金玲的研究,我认为概括得最为准确和全面)。比如说,在2013年关于133个公开报道案例的分析中,被拐卖儿童的最后流入地最靠前的几个省份确实也就是:河南(24.82%),山东(12.41%),福建(11.68%)和广东(9.49%)(李春雷、任韧,张晓旭,2013年)。


2.3 人贩子会盯上什么样的小孩


另一个情况是,贩卖小孩的专业人贩子在这些年早就逐渐集团化、组织化了,已经有了成熟的模式和较完整的利益链,通常跨省作案,多道转手。


在具体的拐卖案件中,贩卖团伙就像传销一样分工明确,分成上线、中线和下线,上线为人贩子或者婴幼儿的亲生父母,中线是转手者或者自称“保姆”——通常是女性,有些甚至还是哺乳期妇女,好逃避侦查。甚至有些案件中还出现了医务人员参与拐卖(2013年的陕西富平医生贩婴案)。同时还有“运输人”一条龙送“货”到下线,也就是买家那儿。
根据公安部打拐数据,最容易被拐卖儿童群体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俗称“流动儿童”),其次是留守儿童,其中以6岁以下的小男孩最受欢迎。


价格方面,2009年前后购买一个儿童大约要2-3万元,如今已经水涨船高到7-8万元;儿童的外貌长相、健康情况,都会不同程度影响到价格,年龄越小价格越高,一个男婴甚至有可能被卖到12万元左右。这个生意,可比让拐来的孩子辛辛苦苦去乞讨赚的钱,来得快多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a875eee0102wzyv.html
流动人口聚居区拐卖儿童的情况严重,现在早就是不争的事实。以昆明市为例,2000-2004年失踪儿童一共352名,只有2名是本地常驻居民的孩子,其他的全都是外来民工子女,在昆明西山和官渡区城乡结合部丢失的。(《新华视点: 揭开贩婴集团的黑幕》, 2004年)
湖南男子失踪12年后双腿截断成乞丐,广州警方:正全面调查

@广州公安

2016-08-29 21:38  来源:澎湃新闻


张旭-LEO:

几年前凤凰卫视就报道过东莞丐帮,绑架成年人后强硬致残,剁手剁脚后用来盈利。

2016-08-29回复353








旭冰:

我家每到庙会都会来好多乞丐,都是断腿的,或是残废,超级残忍,我曾经晚上跟踪过都是被团伙用车接走的,可见是团伙作案!

2016-08-29回复288








福鼎白茶~万财茶业有限公司:

这个事情一定要严格查询_最好公安部牵头_唐唐天国怎么可以还有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发生

2016-08-29回复200








多多-猫小小:

真希望能够管管车站要钱的哑巴,也不知道是否真哑巴,拿个红绳子,你不给钱就栓你手上,拉你衣服,你看手机,他就拿你手机,知道你给钱为止,给钱少了还不行,一张牌子,要...


2016-08-29回复159






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21235

萍水相逢:

严查,严防故意伤害
这些人贩子就应该用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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