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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方的办案逻辑很模糊:福州警方:“见义勇为男子”犯罪事实清楚 移送起诉

5AGDG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6:42:55
哪怕夫妻吵架,男的掐出女的脖子,路人去帮忙肯定算是见义勇为啊。去查一下正当防卫的定义,这个完全符合,撑死了算防卫过当。八戒说是报道故意糊涂,请问糊涂在哪里?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6:09:14
是报道故意糊涂,不是法律。
金秋天天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6:07:07
糊涂官判糊涂案,夭朝的法律都是笑话遮羞布
andres1668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6:05:59
这年头做个好事也这么难!乱七八糟的逻辑!这样下去"见义勇为"会成为过去式!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5:57:56
这个报道显然并没有说明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是按照报道说的,他听到呼救,并且看到对方掐脖子,这就完全可以使用自卫权去阻止对方犯罪,无论对方是否夫妻吵架都没有关系,因为掐脖子已经构成威胁他人生命了。

但是,关键的地方在于报道模糊了时间顺序。如果是他在男的正在掐脖子的时候踹的,他就是见义勇为,无罪。但是,如果已经把他拉开了,是两个男的自己撕扯到一起,那么这个时候对方不法威胁女的生命的条件就不存在了,他如果这时候伤害对方,就要负伤害罪的指控。

时间!这个报道故意隐瞒时间这个关键因素,很难判断谁对。
纽约双鱼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5:50:00
混球检察院
京工人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5:45:05
这人够笨的。起脚飞踢之前总得先问一声“你是李刚吗?”确认了不是才能行动嘛。
Cathy_Bay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5:25:33
打架的一对是夫妻情侣吧?警察大概认为丈夫打老婆不是施暴。赵宇打了丈夫,是伤害罪。中国警方的办案逻辑很模糊。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9/02/20/8103469.html
方知妻美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4:35:00
多一些明哲保身的人,社会少一些犯罪!给警方点赞!
边走边瞧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4:33:00
受害女子说感谢赵的见义勇为。但这改变不了赵宇踹人的事实。谁让他和彭宇一样叫宇?他还想姓赵?!
austraveller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4:29:56
这说的不清不楚的,怎么就过失了?
XM25 发表评论于 2019-02-20 04:50:00
为什么不起诉施暴者?
本帖最后由 Terms 于 2019-2-23 13:03 编辑

老人见义勇为致小偷意外死亡:赔5万重新生活 终于解脱

过去3年,银希培没有出过一次远门,他窝在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某小区的儿子家。他抓过一个小偷,但小偷意外死去。他成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需随叫随到。

即便到住所附近买个菜,他也一定要戴上帽子与口罩,他怕被人认出来。他既怕遭到坏人报复,也担心被熟人认出后指指点点,说他是个“杀人犯”。他压力巨大,不知不觉间,他的头发胡子全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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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23 13:02



银希培。此前因为压力大造成满头银发

去年10月,他东拼西凑弄足5万元钱,一次性赔给小偷家属后,他一下子就觉得心气高了,也睡得安稳了,从此终于解脱了。

帮忙抓小偷,民警到了小偷没气儿了

赔了“巨款”后,银希培终于获得了自由。3年过去,他总算可以回四川遂宁蓬溪县的老家过个年。

在回老家前,为了一扫过往的狼狈,他连剪带染,花40元在小区的理发店将满头的银染得乌黑。他想好了,从此以后,他要“伸直了腰杆重新做人”。


银希培染了发,称要开始新生活

他命运的变故,是从2015年6月26日开始的。

那一天,昆明市五华区博华学校通知家长去开暑假假期安全会,他去参加了。他两点多赶到学校时,看到学校的保安在逮欲偷电动车的小偷,后来他知道这个小偷叫严雷。银希培说,保安看到那人空手进校园,没两三分钟却骑了电动车想出校门,“当时就把他拉住了。”严雷丢了电动车往大门口跑,但大门口正面几米处,是巷子的一堵墙。严雷被保安抓了,他不停地挣扎。

银希培觉得:“这种人就应该教育,让他逃了还会危害社会,于是也上前帮忙。”

银希培、学校保安以及学校小卖部老板3人合力,将严雷押到操场学生洗碗处的水槽边。小卖部老板找来一根绳,银希培让其他两人扣手腕,他负责捆。严雷大喊大叫,“他盯着我说,如果不把他放了,以后没好事。”银希培想,自己两个孙女在学校,怕遭报复,他顺手把严雷挣脱的外衣罩在他头上。

校长赶过来打电话报了警,之后大家各忙各的事,银希培坐在学校的花园里继续听广播。20分钟后,普吉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却发现严雷已无法动弹。“当时我不相信严雷死了,亲自去检查了一遍,发现他确实没动了。”银希培说,他怕学校的娃娃们看了会害怕,就把那件衣服重新把严雷盖起,“过后120来了,检查确认,他确实没气了。”

属“见义勇为”,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

当天,银希培、学校保安、学校小卖部店主3人被民警带走,两天后,银希培被取保候审。警方认为,严雷之死是罩衣服所致,银希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次年,警方针对银希培一人进行移送起诉。

警方定性的依据,为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提到,死者生前存在灶性心肌肥大,心肌脂肪浸润,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合并官腔Ⅱ级狭窄,慢性肝炎,合并肝硬化,慢性胃炎,慢性支气管炎等潜在的基础性病理改变。根据调查显示,死者既往有近十年吸毒史,且尸检尿中检出毒品代谢物,有资料表明长期吸毒者其各器官的机能及耐受性较常人低下。

该意见书称:根据调查资料显示,死者头部被外衣包裹且死亡发生过程急促,现场勘验见死者头部盖有一件尼龙面料的防水运动服,该运动服透气性差,可阻隔空气造成缺氧环境,“严雷死因符合头部被透气性差的外衣包裹造成缺氧环境,在缺氧条件下诱发其自身潜在的疾病急性发作,心源性猝死。”

2017年10月18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将本案移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2月3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7年12月27日补查重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2月11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8年3月9日补查重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1月19日、2018年1月27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2018年3月12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作出对被不起诉人银希培不起诉决定。该院认为,银希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不起诉人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本案中被害人对本案的起因存在重大过错,被不起诉人银希培作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该予以支持和鼓励,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罪与非罪?银希培案引发大讨论

死者严雷是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人,妻子叫徐嵩会。严雷的岳母李汝珍此前曾告诉记者,严雷的确吸毒,曾与其女儿徐嵩会一起去过戒毒所,出来后两人均复吸。严雷死亡5个月后,徐嵩会也死亡,“他偷电动车有错,但错不至死,要有人为此负责任。”

因不服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严雷之子严果果(化名)及其监护人徐嵩丽(严果果姨妈、监护人)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018年6月7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2018年10月15日,该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维持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

两级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让银希培“心头大石头落地”。但另一方面,这个不起诉决定,意味着银希培仍“有罪”。而银希培的罪与非罪,曾引发较大范围的讨论。

据去年8月央视《热线12》栏目报道,该案曾进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该院公诉科一科副科长薛冰称,该院认为,银希培应当预见到自己(罩衣服)的这种行为会产生危险,但他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最终导致了死亡的结果发生,(其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因果关系。

银希培的辩护人、云南衡炜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智认为,银希培对严雷的死亡不具有预见的可能性,本案属于意外事件,不应定性为过失犯罪,“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银希培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他称,严雷逃跑、挣扎阶段动作剧烈,可能也会造成缺氧状态的形成。

银希培的另一位辩护人、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磊也认为银希培无罪,“银希培将外衣罩在严雷头上,是见义勇为和扭送行为的延续,他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预见到该行为可能会导致严某死亡。”

金磊指出,任何人的生命权都应该尊重和保护,但是此案中,严雷的身体条件极差,存在着无法预见的巨大风险,“见义勇为的银先生只要尽了一般义务即可,司法机关不能苛责他一边冒着眼前的现实风险同不法分子做斗争,一边还要冒着以后可能面临的巨大法律风险而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不想再拖了,凑钱赔了5万“开始新生活”

此案经历了漫长的调查过程,作为一名背负“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嫌疑人,银希培长期生活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之下。去年3月,记者见到他时,才61岁的银希培已满头银发。

“我没脸见人。我查过,如果我被起诉了,可能要坐几年监狱。”银希培告诉记者,尽管“网上百分之八九十都支持我这个老头”,但他心力交瘁,已无力去探究自己的“罪与非罪”,“再拖下去,我会精神崩溃”。他说,金磊律师要来昆明为他“正名”,还有人劝他去有关部门申请“见义勇为”奖金,都被他统统拒绝。

因死者家属一直在表达诉求,他决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劝说,赔偿死者家属一笔钱后,从这起漫长的麻烦事中脱身。去年10月26日,他将5万元补偿款打到五华区公安局账户,10月30日,他与死者家属第一次见面,双方达成最终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

为凑齐这5万元赔偿款,银希培动用了3万元的养老保险,另向两个侄子各借5000元,“金磊律师也给了我1万,说是援助,但我坚持要打借条,这钱以后一定要还。”银希培说,这次家属见面,他表达了诚挚的歉意,“但对方说,我说这些没有什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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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23 13:01
银希培支付的补偿款票据

2019年2月22日,徐嵩丽告诉记者,家属一共收到了银希培、学校等各方共计26万元的赔偿、资助。在那次见面会上,银希培、博华学校称他们的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这种说法让她无法接受,“但没有办法,我们也耗不起,我妈身体也垮了”。她表示,严果果极度自闭,坚持不在云南的学校就读,目前已经送到了河南的少林武校进行封闭学习。

银希培说,他现在能睡安稳了,没事他就在家打扫卫生,一个人煮点面条。同那满头银发一样,他的一头黑发也不符合他的这个年纪。他忽然变得年轻了,可细看之下,这个老头仍旧满脸愁容。

他常年尿血,老毛病前列腺增生一直没钱做手术,他时刻等着粉刷之类的零工电话。他说,过去“多风光的一家人”,现在搞得“负债累累”了,尽管他这个62岁的老头工作不好找,但总得开始新生活。

21日下午,在他儿子家,他啖了一口盖碗浓茶后说,人活起一天,就要面对一天,“人首先要解决的,是嘴巴的吃喝问题。”
感觉是那个醉酒的有警方背景。才会让警方跳出来,发这么多言论,一直在模糊焦点。
现在网上也有一些水军。好在这件事的几位当事人都不算傻,知道引起舆论关注。赵宇的律师还是比较强的,没有糊弄,要求继续上诉。只要上诉下去,就不会有事。
现在国内是地方上最黑,越往上就越公平。但如果被吓到,要求私了算了,就彻底被坑了。
我也是网上看的啊,不保证准确。
女的好像是酒家女,那个是个老板,开车送她回家,大家估计都有点醉了,女的可能也撩了一下老板,职业习惯么。所以两人是进了女的家门的。后来老板打算得寸进尺,登门入户,但是女的只打算让老板摸摸就算了。。。从这个角度来看,老板说,我只是在门口玩,也是正确的。。。。
然后女的估计大喊救命啊强奸啊,于是楼上这个哥们就冲下去,把老板撕开了。然后踹了老板一脚狠的。。。。
之后老板去医院做了验伤报告,好像的确够拘留标准了。。。所以警方就抓了这个哥们。
警方的意见是,你都把那老板撕开了,不能继续侵犯这个女的的,那么踹这一脚就属于故意伤害了。。。逻辑上也是没错的。。。。

那么,错的是谁呢?
某法学院教授曾经说,经过他的研究,发现如果想套用中国的正当防卫法,在遇到侵害的时候,最合理的处置措施是,躺倒任锤,或者飞毛腿溜掉。。。。但凡你反抗了,基本都会突破正当防卫的范围,进入故意伤人的范围。。。因为这个法律的制定者要求非常精确,当侵害一脱离,你必须马上停止你的反抗行为,即使这时候由于力学惯性你的拳头已经在半路,那也不行。。。。这是一个非常唯心的法律标准。。。。。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正好遇到有旁人需要帮助,比如本案中的女子呼救。
一,手机拨打110,报案。
二,手机开启视频,录下这个女的反抗的过程,以表明她是真的反抗,而不是两情相悦。是的,中国的罪犯很容易在事后用金钱收买女施主,把QJ案变成恋人之间的打闹,然后你这个见义勇为就被晾在半道,甚至会被起诉。
三A,如果你跟这个女的没交情,不打算冒险,录像就行了。一般男人即使想犯罪,在一个灯光充足的公共场合,也不太硬的起来,不是每个人都有AV表演欲,而如果你还开了直播,他更大的可能是提上裤子去揍人。。。。围魏救赵,成功。
三B,如果你跟这个女的有交情,打算冒点险,录像继续,这个是保护你的证据。同时,如果你有防狼喷雾或者电击枪,来一下就行了,实在不行,到厨房找一罐辣椒粉,全部撒上去。。。我不认为有男人在吸入辣椒粉后还能一展雄风,不然辣椒水也不会成为渣滓洞的几大必杀技之一了。。。。实在不行,泼一瓶花露水到男的眼睛,也是同样效果。。。。
对于肉体不怎么牛的人,我是建议使用外物来KO。。。而且这些道具,就算进了医院也不会有验伤报告出来。。。。

最后,那个录像,如果你够无耻,可以鼓励男的用钱买回,挣点零花钱。注意,不要使用敲诈的字眼,我们要做守法的好公民。。。。
我在追的文:这次换你来爱我;敛财人生;大医凌然;幻想农场;我爱种田;玩宋;超级男神;克斯玛帝国;回档1988;奇幻异典;我在豪门养熊猫;女配不掺和;我还只是个孩子啊;古董下山
天朝的法律就是一个笑话!
昨天在电视上看了这个报道,女受害者明确说出不想他送,但是他一直尾随,一直到家,跟他进了家门。后来推他出去他不肯出去,男子动手打人,女受害人的同居人也帮忙反抗,可惜打不过,她的同居人报警。
人生入戏,全靠演技、重生红楼之环三爷、重生之瓷来运转、逆袭的欧石楠、巨星手记、老身聊发少年狂、恋上女主她哥[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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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同事谈起这件事,结果有个男同事插进来说,这事完全是那个女受害者的错,他在网上看了说那名女受害者是陪酒的,行不轨的是个包工头,本来二个人已经达成交易,后来因为女主加价不成反悔了,才闹起来了,女受害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听了真心让人火大,先不说网上的东西是真是假,这种性侵事件中的被害者有罪论就让人受不了。就算被害者是性工作者,是出来卖的,她难道就没有拒绝,说不的权利了吗,这是什么强盗逻辑。而且那位女性是明确提出拒绝,都被人掐住喉咙了,这也是她的错吗,因为她拒绝被强奸,网上有些人胡说八道、煽风点火,这种东西居然有人信,也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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