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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要生活!”(Get a life!) [打印本页]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11-3-18 10:02     标题: “要生活!”(Get a life!)

同事们抱怨学生要求太多,侵占他们的私人时间时,总要来一句:“我也有生活!”(I have a life!)。而对于那些钻了牛角尖,对无聊事孜孜克克的人,美国人的忠告是:“Get a life!”这句市井俚语不太好译,大意是“去找个更加有益有趣的生活吧!”,又可以用讥嘲、指责、或挑衅等各种口吻表述。由此可见,生活和生活还大不相同,不是吃饱喝足,衣食无忧就算数的。

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Maslow)当年把人类对于生活的要求分成几个层次。在他设计的金字塔排列中,从低到高最下层的是保证人类生存的生理需求,包括吃喝拉撒,睡眠性欲各方面的要求。上面一层是对于安全的需求,分为人身安全、经济保障、身心健康、和应对各种突发灾难的“安全网”几类,涉及到工作、财产和资源等。再高一层是人们对于爱和归属感的追求,指亲情、友情和其他亲密关系。更高一层是尊重,包括自尊、自信、被人接受、受人尊敬。

宝塔结顶的最高层是“自我实现”(self-actualization)。这一层面有点抽象,马斯洛想象的是人类能够在道德感、创造力、思维分析、处事能力等方面达到自己力所能及的最高境界。据我看,最高这层的生活需求其实已经超越了个人的自我追求了,因为它要求我们对于他人要理性、公正和善意地对待。

马斯洛的理论当然不乏批评者,主要说他闭户造车,根本没有实际的科学数据能够证明他的学说。不过用它来诠释美国人的生活态度却让人茅塞顿开。从同事们的反应来看,工作显然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家庭、友谊、休闲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从精英以外的美国普通民众的角度来看,“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人更可能被视为没有情趣、“没有生活”的“可怜虫”。

这种在美国深入人心的成见失之偏颇吗?可能。但它也有积极的一面。至少,它暗示了人生除了世人心目中的所谓成就、财富、功勋以外应该还有更为丰富的内容。我小时候并不流行什么“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之类的口号,事业至上仿佛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学无所成,工作无着,那才是贻羞父母,无颜见江东父老的严重问题。如今的孩子选择的余地大了,不一定要靠“书包翻身”,音乐、体育、艺术等方面有专长也可以出人头地,改变命运。可是家长希望孩子事业有成,光宗耀祖的想法根深蒂固。他们的育儿方式不一定能为世界开发神童,反倒是制造了很多怨恨的儿女。

其实,马斯洛的金字塔给我们的最重要启示并不在于人为制造了“事业”和“生活”之间的冲突。 我觉得,事业和生活最高的境界,应该是工作如游戏,游戏如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为了事业掏心掏肺时自得其乐,在山穷水尽时不改其乐;也才会在游戏时诚心正意,即使极尽声色之娱也能做到不失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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