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成都惊现最雷人催款单:您的墓位已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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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jwxc
时间:
2011-4-5 09:30
标题:
(转)成都惊现最雷人催款单:您的墓位已欠费
本帖最后由 jjwxc 于 2011-4-5 09:32 编辑
起因
公墓催款通告引发思考
让邢连超开始关注公墓问题的,是2010年9月的一则广告。
成都一家大型陵园在报纸上登通告,催缴墓位维护管理费。该通告声称,如不及时办理相关续费手续,欠费墓位将按无主墓处理。
该通告还附了《维护管理费到期客户名单》,其中包括127位逝者的姓名和110个墓位编号。
是陵园错了,还是法律有漏洞?
邢连超研究起《成都市公墓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墓位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周期,到期需继续保留的,丧家应按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手续;
第三十四条:……到期一年后仍不缴纳护墓管理费或不重新办理使用手续,经公墓管理机构发函通知,仍未缴纳或办理的,由公墓管理机构在本市主要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缴纳或办理的,对该墓位作无主墓处理。
“如果逝者没有后代,或者后代与公墓失去联系,就没有人来交费续费。”邢连超担心的是,公墓管理方如果真的依法腾空墓位,逝者就有了“死无葬身之地”的风险。
因此,他建议修改法规:对于政府开办的公墓,土地性质改为划拨,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公墓可以与逝者家属签订永久(无期限)的墓位使用协议,一次性交纳永久使用费用,来保证逝者的居住安全。
对于若干年后逝者家属交纳的费用,可能不足以应付公墓管理费用的问题,他认为政府有公共管理的职能,对老百姓“生老病死”进行公共服务也是职能之一,理应承担起公共服务或者设立保险制度的职责。
作者:
lita
时间:
2011-4-6 11:43
发往阎罗殿吗?
作者:
aimiliya
时间:
2011-4-6 12:16
还是海葬吧,环保,省地方
作者:
避风THB
时间:
2011-4-6 23:31
最近看到北京推广树葬——在骨灰上种树
这大约是最环保的做法了
作者:
asuka651495007
时间:
2011-4-7 01:47
还是海葬吧
这大约是最环保的做法
作者:
游心于无穷
时间:
2011-4-7 02:48
火葬最干净利落,风一吹就好了。
作者:
心评
时间:
2011-4-8 22:15
干脆火化后再撒到海里。
作者:
何处惹尘埃
时间:
2011-4-9 02:03
恩恩同意,风一吹就没了省得没钱要被人挖坟
作者:
暗夜飞行
时间:
2011-4-9 02:08
政府有公共管理的职能,对呀,政府只负责收费啊!其他不归他管了
作者:
wkp
时间:
2011-4-9 07:36
支持火葬...較環保~~
海葬好像不太衛生...
作者:
dalichahua
时间:
2011-5-24 21:39
真是不知道该说啥了,这种事也出了
作者:
yazi7
时间:
2011-5-24 21:44
现在是说墓地买了还是只有二十年的使用权,NND,以后真的只能水葬了
作者:
qq91823407
时间:
2011-5-24 22:12
现在是活不下去也死不起了啊
作者:
lattearoma
时间:
2011-5-24 22:22
有句罵人的話 叫 死無葬身之地 現在是死了葬了也不保險了
作者:
hitori
时间:
2011-5-24 22:55
无语啊,这世道。不过埋也没用。没看那些以前的墓不是被挖就是被铲平吗~~
作者:
shmilyfuji
时间:
2011-5-24 23:21
火葬了之后再海葬。。
作者:
junjunbaobei
时间:
2011-5-24 23:53
嗨一辈子不管两辈子事了
作者:
非儿
时间:
2011-5-25 00:05
融入大自然吧
作者:
iceseed
时间:
2011-5-25 03:52
墓地也很贵啊
作者:
galubi
时间:
2011-5-25 04:04
看这标题真惊悚,,,,,还是一次性付清吧,,,,,,,,,,
作者:
冷冷的夕瑶
时间:
2011-5-25 05:04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锉骨扬灰??
作者:
冷冷的夕瑶
时间:
2011-5-25 05:07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锉骨扬灰??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1-5-25 05:09
全都海葬的话,那以后不敢下海游泳了……
作者:
juliet1993
时间:
2011-5-25 05:59
我还是死了以后遗体捐献的了。那样的话还省钱还有人替我收尸
作者:
周小北zy
时间:
2011-5-25 10:09
现在墓地的价格也是和住房一样在飙升啊
作者:
自转轴
时间:
2011-5-25 11:51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不都说死者为尊吗?
还是火化海葬吧···
作者:
毛毛虫
时间:
2011-5-25 12:20
标题:
null
活不起,死也死不死了!唉……穷人的悲哀啊
作者:
iceice
时间:
2011-5-25 13:02
誰去繳費啊
作者:
dlsherry
时间:
2011-5-25 16:33
现在真是活着买不起房子,死了买不起墓地。
作者:
bookcat2007
时间:
2011-5-25 21:16
没搞明白,20年后是要重新买还是只交管理费就可以了?
作者:
花间寂寞蝴蝶
时间:
2011-5-25 21:30
以后大家海葬吧,现在的墓地比房子都贵,而且还有期限,死了也不安宁啊。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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