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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快要结婚的一对恋人,却因为这个分手了!!!!你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aaaaaa2010    时间: 2011-6-16 13:10     标题: 快要结婚的一对恋人,却因为这个分手了!!!!你怎么看????

本帖最后由 aaaaaa2010 于 2011-6-16 13:28 编辑

最多可选6项



真人真事:

男的事先答应房产证上写女的名字,最后没写,女的提出分手,并将自己腹中5个月大的孩子打掉了

1.这女的真狠:
2.男的过分,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
3.孩子真无辜啊!:
4.女的做的没错!反正男的不对在先, 没了:
5.孩子活该:
6.无语啊:
7.SB房子这么重要?坚实的婚姻还在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么:
8.唉!如今的社会呀,都是让现实给逼的:
9.用心经营婚姻远比用心获取房产更能令人得到安全感:
作者: gxhgogo    时间: 2011-6-16 13:17

这种夫妻之间的东西,外人很难评断谁对谁错,只有当事人才清楚,而且我想事件的缘由应该不只是这一件吧,很多都是生活琐事累积矛盾才造成的。
作者: ygb7969    时间: 2011-6-16 13:25

回复 2# gxhgogo [
    想想觉得也是,仅仅几句话没有说明白啊
作者: lianghuyu    时间: 2011-6-16 13:26

这.......这何必啊
作者: mia1988    时间: 2011-6-16 13:49

安全感不够吧
作者: 金属    时间: 2011-6-16 18:50

彼此爱的不够深导致无安全感,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就要计较物质的保障啦,哎。。。
作者: wowoyang77    时间: 2011-6-16 20:42

孩子很无辜,现实很残酷
作者: chienshe    时间: 2011-6-16 21:41

婚前就对男的失望的话,还是不结婚的好。
作者: bhe    时间: 2011-6-16 22:03

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大家都缺乏安全感呀
作者: chuiyutiying    时间: 2011-6-16 22:22

我觉得可能一时意气用事把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1-6-16 22:30

女傻男不傻,同居着
都傻,怀孕了
男傻女不傻,结婚了
作者: hqjuan05    时间: 2011-6-16 23:26

唉!如今的社会呀,都是让现实给逼的。女的其实更吃亏。分开了,女的毕竟流过产,结婚了,吵架了男的拿“我的房子”来说事,离婚了,房子女的还没有份。
作者: feiyanfanfan    时间: 2011-6-17 01:20

第一这男的不太好,没诚信不实诚,难道认为会离婚所以不写?第二女的打胎狠不狠先不说,没眼光倒是真的,要是找个好男人,哪里需要打胎,第三这孩子真倒霉
作者: kittymay1121    时间: 2011-6-17 03:18

现在的婚姻法保护婚前财产的,所以如果女人在房产证上不加名字,结婚证只能保证她的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了。其实我不赞成女的一定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毕竟自己没出钱的话是没理由加的,但是男方在事先答应的情况下反悔就另当别论了,总之没有考虑清楚,两个人做事都轻率。至于那个孩子,不是我心狠,觉得他还是不要出生的好。
作者: aaaaaa2010    时间: 2011-6-17 07:40

回复 11# 马丁

呵呵,男傻帽+女傻帽=2傻帽
作者: aaaaaa2010    时间: 2011-6-17 07:42

现在的婚姻法保护婚前财产的,所以如果女人在房产证上不加名字,结婚证只能保证她的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了。 ...
kittymay1121 发表于 2011-6-17 03:18


我也觉得,孩子还是别有的好,大人的是还没处理明白,以后还是会有矛盾滴。
作者: daaaa    时间: 2011-6-17 09:57

1.这女的真狠:
3.孩子真无辜啊!:
6.无语啊:

我觉得这个女人太过分了,不是你的,你凭什么要?这样做与做二奶有什么分别?该女子品行不端,目的性太强
另外觉得这个男人不可靠。
言出必行,重视承诺,有责任感才是好男人
今日失信,他日亦会再次失信
作者: aaaaaa2010    时间: 2011-6-17 11:02

1.这女的真狠:
3.孩子真无辜啊!:
6.无语啊:

我觉得这个女人太过分了,不是你的,你凭什么要?这样 ...
daaaa 发表于 2011-6-17 09:57


偶也觉得两人都有问题,男JP遇到女JP再教育个JP孩子,还是别生的好,全当为我们的河蟹社会做贡献啦。
作者: clover1080    时间: 2011-6-17 19:57

应该先沟通清楚吧,千万别一时意气用事做出会让自己后悔决定。
五个月都见形了吧,如果沟通后决裂,又不打算再另外找男人,抱著单身主义,可以生下来,做个单亲母亲也可以的。
如果打算另结新欢,那孩子将来的问题就多一点,考虑要多了。
作者: 暗夜飞行    时间: 2011-6-17 20:04

这种男的不嫁也罢,女的还是现实点好
作者: 想衣裳的云    时间: 2011-6-17 22:07

8.唉!如今的社会呀,都是让现实给逼的:
作者: Rhopalocera    时间: 2011-6-18 02:46

这前一半不尽不实,没法判断啊
作者: fang    时间: 2011-6-18 03:20

1,3,6,9
太让人无语了,男女都不乍地
作者: chinayard    时间: 2011-6-18 04:42

选3.8

房子什么的可以自己买,可孩子能自己生么?!
作者: killua01    时间: 2011-6-18 04:59

婀   如果是這男生買的房子 幹嘛非得寫上那女的名字不可 就因為是老婆?
想吃白食也不是這樣吧 雖然答應又沒寫的這男的沒誠信 但把5個月的孩子打掉+離婚
我覺得這女的腦子有問題  到最後眼裡只有房子?  
這光究先有後婚的時間來說 這一對就太誇張了
作者: wxrrxw    时间: 2011-6-18 06:08

多深厚的感情也禁不住钱财的考验,更何况现在也没有那么多至死不渝什么的
作者: jinhui0524    时间: 2011-6-18 06:16

本帖最后由 jinhui0524 于 2011-6-18 06:17 编辑

女的笨啊,只在结婚8年,所有财产都算夫妻共有财产的啦,又没让签婚前财产协议
到时候再离,孩子给他,财产分分掉不就好了
作者: 叱咤武仙    时间: 2011-6-18 09:38

如果那女的真的认为房子很重要
那名字没写到房产证上之前就别跟男的发生关系啊。。
所以说,婚前X行为要不得啊~~

PS,我还是觉得,这两人,没结婚呢,就已经在为离婚做准备了,何必呢。。
作者: sweet_angel    时间: 2011-6-20 05:58

8.唉!如今的社会呀,都是让现实给逼的
作者: wyq108492    时间: 2011-6-20 21:53

在婚前不要发生性行为呀,这是自己给自己的尊重!
作者: 七夜浅歌    时间: 2011-6-21 06:01

5个月了还打胎对身体的伤害太大了,那个小孩子也太可怜了……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6-21 21:10

女傻男不傻,同居着
都傻,怀孕了
男傻女不傻,结婚了
马丁 发表于 2011-6-16 22:30

馬丁,處於你的留言,俺判定你是男滴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1-6-21 21:22

馬丁,處於你的留言,俺判定你是男滴
阿树 发表于 2011-6-22 02:10



    咦你真聪明,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6-21 21:43

回复 34# 马丁


你看你這名字,很容易誤導俺。其次,那個言論,看得太透徹了,又比較接近男人的立場。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1-6-21 21:45

回复  马丁


你看你這名字,很容易誤導俺。其次,那個言論,看得太透徹了,又比較接近男人的立場。
阿树 发表于 2011-6-22 02:43



    这个话是听个男生讲的,应该也不是他的原创,不过俺觉得说得挺对的呀,俺不是独身主义者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6-21 21:53

回复 36# 马丁

那個言論說的是蠻有趣
不過我覺得婚姻對女的來講,也未必是好事,女的要分擔很多家事,照顧孩子的大任,一般也在女的身上。所以說不一定是男的犯傻,女的也有犧牲滴.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1-6-21 22:27

回复  马丁

那個言論說的是蠻有趣
不過我覺得婚姻對女的來講,也未必是好事,女的要分擔很多家事,照顧 ...
阿树 发表于 2011-6-22 02:53



    关键是对方要顺眼才行,有人看着有人欣赏着,一起做这些事也是开心的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6-21 22:59

回复 38# 马丁
對啊,要對看幾十年,起碼得看著順眼,還得有感覺才好
事情一起分擔,比較不會不平衡
作者: jpsyp    时间: 2011-6-22 03:09

选择很现实,很无奈,也很清醒,总比生了孩子后离婚好。
作者: ygb7969    时间: 2011-6-22 03:11

只能选6,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作者: hollypig    时间: 2011-6-22 03:28

1.这女的真狠:
2.男的过分,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
作者: 地地道道    时间: 2011-6-22 03:29

1.这女的真狠:
3.孩子真无辜啊!
8.唉!如今的社会呀,都是让现实给逼的:
9.用心经营婚姻远比用心获取房产更能令人得到安全感:
作者: gjzn    时间: 2011-6-22 12:27

只能说是社会把人逼疯,活着太不容易
作者: 412250    时间: 2011-6-22 13:03

唉!如今的社会呀,都是让现实给逼的:
作者: 最熟悉的陌生人    时间: 2011-6-23 01:38

这个男人太没诚信了,即使两人在一起结婚了,难保以后会有更大的矛盾。所以一开始就注定不会美满幸福的婚姻,小孩子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也是不会幸福的。
作者: niuniu123    时间: 2011-6-23 02:52

一对都是烂人。。。
作者: xu111    时间: 2011-6-23 03:23

孩子是最无辜的
作者: 四纪    时间: 2011-6-23 07:47

1和2和3和8
作者: aa651064717    时间: 2011-6-23 08:54

现在的婚姻法保护婚前财产的,所以如果女人在房产证上不加名字,结婚证只能保证她的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了。但是如果在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还是会算夫妻共同财产,女的也是想给自己一个保障而已,又不只写女方的名字,男的说话不算数本身就是去婚姻的不看好。
作者: 土豆鼠    时间: 2011-6-25 14:08

幸運的孩子還好沒被生下來要不將來不知過啥日子
可憐的孩子好好的投胎機會給弄沒了
作者: tuxini    时间: 2011-6-25 14:31

孩子没了是好事,一个把钱看得比感情和后代都重的男人,还是让他搂着他的钱过日子吧。
作者: ray    时间: 2011-6-25 17:56

彼此爱的不够深导致无安全感,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就要计较物质的保障啦,哎。。。
金属 发表于 2011-6-16 18:50



我选2 和4, 的确,这种男人的做事方式给人一种不安全的感觉,散了好啊,免得结婚生孩子以后再离婚。
作者: 木小笨    时间: 2011-6-26 20:58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男的食言而肥,总得有理由吧,这几句话总结出来简单,但事实和生活却不能如此总结,不然没法活了,都是笑话了,无论谁的错,没有人是赢家,都是令人悲哀的结局
作者: 冰琉璃    时间: 2011-6-27 10:30

清官难断家务事
作者: nasis    时间: 2011-7-8 10:14

孩子真无辜
作者: ddyujie    时间: 2011-7-8 21:04

没有安全感+太世俗+爱得不够深
作者: leer20070420    时间: 2011-7-9 03:25

1 3 6 8 另外 这男的还没结成婚还知道女主有BB的时候就出尔反尔啦 其人品也不怎么样 虽然说女主太现实 但你要是做不到就别答应 难不保男主会这样想 你反正有我的孩子啦 不结也得结 房子你就别想啦 只不过是用来引你入这个局的(你看孩子都5个月啦 才说房子不写女主名字 难道不是男主拖着 孩子越大越不好流掉) 如果你是女主你会怎么办? 开头都不好啦后面可想而知  如果这个孩子生下来生活在这种环境里 你能说生下来好过打掉嘛? 各人有各人的立场和难处 不过女主真的很狠 对别人狠 对自己更加狠 很多女的这个时候一般都会算啦 孩子都这么大啦 不如结婚好好过算啦  不过也有很多人都说 你自己都不为自己着想 谁会为你着想 要对自己好一点 大家做事之前还是要三思呀三思 特别是这种容易出人命的
作者: 衣带渐窄终不悔    时间: 2011-7-9 04:20

本帖最后由 衣带渐窄终不悔 于 2011-7-9 04:21 编辑

这不是房产证的问题,这是人品诚信问题。

男方反悔的原因,如果不是一开始就存心欺骗,那就是他对女方不信任。既然不信任就不要轻易承诺,出尔反尔也就是一种欺骗。如果大多数人觉得强奸案的受害者堕胎是可以理解的行为,那么诈骗案的受害者同样的行为也应该得到理解。如果两个人真的到了相看两厌铁定分手的地步,女方圣母地将孩子生下来才是真的不负责任。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5个月的胎儿并不满25周,在堕胎法规严厉的美国那些允许堕胎的各州认为其不具备母体外存活性,所以孕期不到25周的妇女有权终止怀孕。

女权再高涨,男女平等口号喊得再响,未婚先孕这种事情上吃亏的永远是女人。所以女孩子自爱真的很重要。
作者: zeroboiling    时间: 2011-7-9 09:22

总比结了婚后在离强得多
作者: feixve    时间: 2011-7-9 20:03

……我觉得就想二楼说的,并不是只是这一件事情而已吧,应该还有其他问题,两个人价值观不同什么的,14楼说的也不错,两个人结婚,房子什么应该算共有财产,不然结婚了以后你男的养小蜜什么的要离婚什么的,那女孩还有孩子不是就没财产,没地方住了吗?如果就只是为了房子问题而分手的话,那这个女孩真的是……
作者: 魅瞳    时间: 2011-7-10 13:04

我想房產証只是導火線 應該還有其他的問題 不然不會如此激烈
作者: 我的书吧123    时间: 2011-7-10 20:32

还是没有相互信任的基础,与其勉强结婚还不如分手。但是女孩就吃亏了
作者: 我的书吧123    时间: 2011-7-10 20:32

还是没有相互信任的基础,与其勉强结婚还不如分手。但是女孩就吃亏了
作者: 双木小王子    时间: 2011-7-11 01:56

我选3.6.8吧,我觉得现实真的有时候会让人失去继续下去的勇气
作者: 麦麦乐乐    时间: 2011-7-15 09:03

368
都是现实逼的……现在的房价啊……无奈啊……
作者: wesezhen    时间: 2011-7-15 22:11

争房子还好了,争着姓谁还厉害,我同事生产前说好姓男家,结果出来个儿子,两家就都要,吵得翻天覆地,后来索性离婚了。
作者: 谁是我的菜    时间: 2011-7-15 22:24

也学房产证只是一个导线  真正的问题只有两个当事人清楚!
作者: 鷐印    时间: 2011-7-17 14:25

誒~現在的人都很現實啊
作者: 倒到    时间: 2011-7-18 21:55

6无语了,两个人也要好好谈谈啊
作者: 5201314    时间: 2011-7-19 08:26

回复 3# ygb7969


    就是没头没尾的让人怎么评价都是错
作者: abcaat    时间: 2011-7-21 07:40

五个月啊……会很伤身体的,而且那女子也下得了手。这样做的太绝了吧?
作者: lionp    时间: 2011-7-22 10:30

条件不足,无法提供答案……
几个选项看着都有点怪,比起说些有的没的,我比较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五个月了还要把孩子打掉,这对身体伤害很大吧?
作者: 尘澈    时间: 2011-7-22 10: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acia    时间: 2011-7-22 10:45

其实两个人都太看重利益了,男的够阴,女的够狠,没结婚不能内耗,放出来为祸世间啊这是
作者: homeby2002    时间: 2011-7-22 11:10

个中内情外人不足道也
作者: sarah0115    时间: 2012-12-26 23:47

他們幾歲阿, 很想問問
作者: wsxyx    时间: 2013-2-17 10:46

如果是父母双方有矛盾,而且是这种因为经济原因造成的并且双方居然都不愿意退让的矛盾时,这个孩子其实还是没有了更好。生出来委屈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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