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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开车超速摸胸续:当事人称副驾没人照片被PS [打印本页]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1-8-23 08:14     标题: 男子开车超速摸胸续:当事人称副驾没人照片被PS

一超速司机“不雅照”近日在网上流传

  -当事人称,照片是被PS的,是竞争对手所为

  -绵阳交警表示,将确保公众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微博疯传

  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超速照片上,车内一男子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伸进了副驾女子的衣领中。

  网友担忧

  这种在网上流传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并忧虑:“照片是如何流传出来的?”

  交警声明

  将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

  前晚起,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照片在微博上疯狂转发———车牌号川B打头的一辆车内,一名男子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伸进了副驾女子的衣领中,这一幕因车辆超速而被抓拍。网友对“男子的身份”和“此举是否侵犯隐私”表示了强烈关注。

  从图片上看,这是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超速照片。图片上方显示,抓拍时间是2011年7月29日14时56分30秒,地点位于三台至射洪快速车道慕禹百花村段。该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图中车辆当时的车速是92公里/小时,超速15%。

  超速车辆是车牌为川BY0008的尼桑越野车,开车的中年男子目视前方,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伸进了副驾上一名女子的衣领内。

  有网友表示:“老师从小就教育我们,一心不可二用,何况还在开车呢,多危险。”有网友开始“人肉”两人的身份:“男子姓邓,是长虹集团南充(微博)分公司经理。”同时,不少网友担心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并忧虑:“照片是如何流传出来的?”

  从前晚到昨日下午,数以万计的网友转发了这张照片。直到昨晚8时,仍有大量网友在转发这张照片。

  司机回应:副驾上没坐人女孩是被PS的

  有网友指出,图片中的男子是长虹集团南充分公司经理邓嘉林。

  昨日12时过,长虹集团企划部部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发微博辟谣:“经公司查实,长虹集团没有名叫邓嘉林的员工。曾有一名叫邓嘉陵的员工,但已于2004年1月被长虹解除了劳动合同。”

  该微博还配发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关于解除邓嘉陵劳动合同的决定》:“1975年10月6日出生,技校毕业,1995年12月27日进公司,原为营销管理本部临海分公司业务员……邓嘉陵较长时间连续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决定解除邓嘉陵劳动合同……”

  “照片是被PS过的!”昨日,邓嘉林在电话中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前几天在网上就看到了这张照片,当时并没有什么反响。不过,从前天开始就被PS成了这个样子。他认为,“这是竞争对手所为”,此事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生活。

  邓嘉林强调,这张照片在网上被炒得这么火,是因为仇富和仇官的心理。实际上他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国企高管,只是一个私营企业的小老板。对于交通违法照外流,他表示愤怒:“交警不应该这样做!”

  至于副驾上的女孩子,邓嘉林表示,当时副驾上并没有坐人,那个女孩子是被PS上去的。“我正在处理这件事,处理完了会给大家一个结果。”

  图从何来:将调查图片来源及真实性

  邓嘉林称,原来的照片,他没有留底。

  昨日下午1时许,成都商报记者来到绵阳市交警支队,通过交警内网查询系统,发现川BY0008近年有多起交通违法记录,点开记录,基本上都能看到当时的违法照片。不过今年7月29日14时56分的超速抓拍照,总共3张,均无法查看。

  “图片是否被PS,因为事件还在调查中,目前还不好下结论。”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相关人士表示,他们无权删除内网上的照片。

  绵阳交警:调查已全面展开

  昨日下午,绵阳市交警支队向成都商报记者发来名为《绵阳警方对超速驾驶人员网上“不雅照”展开全面调查》的声明:

  近日,《百度贴吧》、《天涯社区》、微博等网络上出现了川BY0008号车在三台县(微博)境内超速监控照片的信息,引起广大网友质疑。得知情况后,绵阳市、县两级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责成三台县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调查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并声明如下:公安机关将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核实后,将对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将调查结果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同时,公安机关将对全市道路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别是对处于试运行阶段的监控设备全面调试,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公众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照片流传出来存在5种可能

  绵阳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照片流传出来,存在5种可能:1、当事人或委托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有权利调出并拷贝照片。2、电子警察违法信息采集人员,这组信息的采集工作是三台县交警大队在负责。3、对电子警察违法信息的审核人员,审核工作在绵阳市交警支队科技科进行。4、处理交通违法的人员,违法属地三台县和绵阳市交警支队都能开展这个工作。5、通过交警内网,全国交警都能看到电子警察抓拍下来的车辆交通违法照片。

  四川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证实,车辆违法被确认后,违法信息就会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全国交警都能看到。

  律师说法发布者和转发者涉嫌侵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陶伟认为,针对当前被发布照片的内容和传播途径看,发布者和转发者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照片发到网上和转发,让不特定的公众知道,根据侵权的相关法律依据,涉嫌构成侵犯当事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但是,从现有证据来说,无法确定侵权人,不能判定保管照片的交警部门有什么责任。

  陶伟说,如果当事人表示照片系合成,那么,发布原始照片的人,没有损毁名誉的故意,是否涉嫌侵犯名誉权等,很难认定。合成照片并发布到网上的人,损毁了他人名誉,涉嫌公然侮辱、诽谤罪,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交警个人将照片发布到网上,属个人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人。对交警部门来说,只是管理不善。(成都商报 陈东 汤小均)
作者: wxrrxw    时间: 2011-8-23 08:24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作者: vielleicht    时间: 2011-8-23 08:29

哪个家伙这么无聊会ps这种照片啊
作者: 若若candy    时间: 2011-8-23 09:10

太无聊了,谁会PS这个呀
作者: meiguikuloulong    时间: 2011-8-23 09:40

时速92KM/H,还能单手...这哥们技术牛X了
作者: 是龙猫啊    时间: 2011-8-23 10:30

真是强悍的一心二用啊
作者: ttlkbamboo    时间: 2011-8-23 10:34

嘿!太誇張了吧~這是真的還假的啊~
作者: 夏之殇    时间: 2011-8-23 11:56

这个算是严重的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啊,就像明星在家里都会被偷拍一样,无论照片的主人在干什么,这样公布出来就是不太人道啊,毕竟他们也没有危害到别人,如果都这样,还有什么隐私可谈!
作者: osm1119    时间: 2011-8-23 12:02

这个算是严重的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啊,就像明星在家里都会被偷拍一样,无论照片的主人在干什么,这样公布出来 ...
夏之殇 发表于 2011-8-23 23:56



    他们也没有危害到别人... i cannot agree.  it is so dangerous...
作者: shx    时间: 2011-8-23 12:51

隐私:超速“摸胸门” 热爆网络

在新浪微博上被转发过万次的“摸胸门”网络热照中,一男子正驾驶一辆东风日产汽车,他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探入副驾驶位上一女子的上衣内,覆在其胸部上。与普通照片不同的是,该照片顶端显示有拍摄日期、时间、车速、详细地点以及拍摄的设备编号等8项具体信息。顶部数据显示,当时车辆超速15%。虽有人质疑图片有PS可能,正是图顶的这些数据信息,让更多人倾向于相信图片的真实性

搜索显示,照片在21日傍晚左右被传到微博上,最初的发布者,并没有描述照片的具体内容,仅仅提醒“司机要自重”。在随后的转发中,小号车牌、摸胸等信息被一一放大,司机更被称为“摸奶哥”以吸引眼球,网友对他发起了人肉搜索。

被指长虹高管,企业否认

据网友的“人肉”,被称为“绵阳最牛驾驶员”的车内男子,身份、家庭住址以及工作信息等个人信息,都被一一公布出来。“川BY0008车主叫邓×林,住四川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号”,“据长虹公司内部员工讲,邓×林是长虹集团南充分公司经理,主要负责销售”,更有人猜测认为,车牌号属小号,十有八九是官车。

议:“袭胸”是否涉及危险驾驶?

处罚与开车时接听手机相同

除了不雅,“摸胸”与公众相关联的,就是公共安全问题。在路上行驶的车辆,有安全行车的义务,公路是公共之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威胁他人。

记者致电绵阳交警部门,对于司机单手开车是否属于危险驾驶,工作人员称,关于单手开车是否违规,目前交通法规中没有相关规定。

广州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广州,这种驾驶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在民警执法过程中,很难当场抓获类似于“摸奶哥”的行为,对其处罚主要通过电子眼等设备拍摄取证,只要拍摄到,便可根据《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中相关条款,罚款100元,扣2分,其处罚措施与开车时拨打与接听手机相同。交警人士还表示,如果司机妨碍安全行车行为十分恶劣,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伤,司机可能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处罚,与今年刚修改后的刑法有关醉酒驾驶的条款相同。


作者: shx    时间: 2011-8-23 13:00

香车、美女、袭胸,这种“速度与激情”的照片在网上流出后,随即引来网友冷嘲热讽,“车牌这么牛,难道是公车,抓奶叔是大人物?”“两人咋看年龄差距也不是一点点,这照片怕是又要引起一个家庭的变迁”,还有网友严肃指出“这种举动,不但是对自己安全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其他车辆安全的不负责任,万一出现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据网友“人肉”信息,该车主姓邓,是长虹集团某某分公司经理,主要负责销售,女孩是绵阳一所大学的在校学生.


车内属于私人空间

微博上,网友争论最激烈的在于,汽车内是否属于隐私空间,照片被公布是否侵犯个人隐私?


“公路是公共之地,没啥隐私可言的。”一些网友认为,汽车行驶在公共的公路上,就不能算是私事。

网友“披风猪将军”抨击称,“在公众地方做出这样的行为,是你自己放弃了保护自己隐私,与人无尤”。还有网友提出,如果自己在路上看到了这样的情景,也会拍上来,发上网,随手拍也侵权吗?

网友agan5941认为,从拍摄者的角度,公共场所拍摄,并无不妥。从传播者的角度,未对其有名誉的贬损。但人肉其个人资料并传播,才是侵权

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李小非律师告诉记者,汽车内部,在正常情况下,属于私人空间。
即使汽车行驶在公路上,车内环境依旧是相对独立的隐私空间,车内人员的行为,是不希望被公众看到,除非他们有明显的违法行为。
李小非律师表示,警方的监控拍照本身不侵权,但如果警方外流出来,警方就可能成为侵权的主体。
而图片是否侵权,要看上传此图的网友有什么目的,是单纯的娱乐八卦,还是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如果个人拍下来,仅仅为了娱乐,并不涉及太多法律问题;但如果图片对当事人的名誉等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就肯能涉及侵权。


作者: qrio    时间: 2011-8-23 19:09

这人开始不是说是在给副驾驶的女的做急救按摩么,怎么又改口说副驾驶没人了呢?
作者: ding857    时间: 2011-8-23 22:11

已经急的开始胡乱找理由了啊
作者: 夕无月    时间: 2011-8-24 08:42

扶额

自从有了PS技术啥事都能有啊
作者: 君顾    时间: 2011-8-25 07:26

如果图是ps的那司机伸手是够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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