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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失足女“若小安1”是已婚男 内容纯属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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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1-9-28 07:31
标题:
微博失足女“若小安1”是已婚男 内容纯属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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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8 07:31
“若小安1”微博截屏
浙江在线杭州9月28日讯(首席记者 童俊 通讯员 杭公宣)
9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针对近期备受广大网民和媒体关注的“若小安1”微博内容,杭州公安机关迅速跟进,已经查明事实真相。网民“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所谓“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9月28日,杭州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网络“名妓”若小安晒接客日记 七年卖淫超过三千次
近日,一个叫“若小安1”的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1年1月以来,该网民在某网络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发布了401条微博。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鸡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等“瞩目”标签,还采用“纪实”的手法,引起了网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体的关注。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为吸引网民关注,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图片附件:
U3349P28T3D3430245F326DT2011092817541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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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uarenv5.com/forum/attachment.php?aid=453452&k=36796986bf73610bed36b0af17740dd4&t=1731210783&sid=2HUHsN
作者:
1234567small
时间:
2011-9-28 07:56
这男的心理变态吧。。。。。。。
作者:
夏之殇
时间:
2011-9-28 08:38
所以说现在网络上面好多东西都是不真实的,看看就算了,不要当真的!
作者:
夏天的雪28
时间:
2011-9-28 08:43
欺骗了n多人,居然是男滴。。囧
作者:
feixve
时间:
2011-9-28 08:45
…………于是现在网上什么样的人都有啊= =
作者:
海幻
时间:
2011-9-28 09:17
就罚了500,对这种人也无关痛痒吧?
作者:
vielleicht
时间:
2011-9-28 09:17
这男的心理什么毛病啊
作者:
vincelia
时间:
2011-9-28 09:32
这是宅男的意淫吗。。。
他心里就是个受啊万年受!!
作者:
寒漪
时间:
2011-9-28 09:37
话说他是欺骗没错,但警察还罚款,我觉得现在政府什么都要钱
作者:
后青春期的诗
时间:
2011-9-28 09:51
我也觉得他是受~
哪有男的为了创业牺牲自己清誉滴~!受,绝对是受啊~!
作者:
Sun2413
时间:
2011-9-28 09:59
主编,你如此这般为哪般么
作者:
zzruyz
时间:
2011-9-28 11:08
我觉得罚款没错,这是个姿态,否则以后微博完全被毁掉了,又不是小说论坛。
作者:
hacia
时间:
2011-9-28 11:13
额,好吧,啥时候去瞻仰一下尊容
作者:
azimao
时间:
2011-9-28 16:32
应该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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