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卷宗档案]
【版杀09】古龙杀第二天投票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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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落日霞影
时间:
2011-11-15 07:13
标题:
【版杀09】古龙杀第二天投票贴
本帖最后由 落日霞影 于 2011-11-17 19:14 编辑
第二天投票时间:11月15日20:00~11月17日12:00
改票截止时间:11月17日11:00
投票格式为:
花无缺 投 萧十一郎
理由:谁敢比我帅
改票必须引用原票,格式为:
花无缺 投 萧十一郎
理由:谁敢比我帅
花无缺 改投 铁心兰
理由:
爱你爱到杀死你
投票请按照
人物状态表
的名称和上述规定的格式,否则记作废票。
本轮采用40%高票出局制,双高则对辩,再次双高不出人。
作者:
猎杀者004
时间:
2011-11-16 17:04
朱七七我个人的投票优先顺序是:楚留香、花满楼、傅红雪。我希望授权丁鹏,请丁鹏替我在这三个人当中选一个来代投。
如果这样投票不允许、或者丁鹏拒绝的话:
1. 假如上午楚留香出现了、不会被淹死——那我就投他了。
2. 反之,如果楚留香注定要淹死——那我投傅红雪。
如果我上面那个如果的选项也不允许的话。。。呜呜呜。。。那,就傅红雪吧。
——拜托落日看到这个消息之后,请立刻公开通知大家你对我的投票做出的决定。
作者:
猎杀者004
时间:
2011-11-16 17:09
回复
2#
猎杀者004
啊,格式不大对,重来:
朱七七我个人的投票优先顺序是:楚留香、花满楼、傅红雪。我希望授权丁鹏,请丁鹏替我在这三个人当中选一个来代投。
如果这样投票不允许、或者丁鹏拒绝的话:
1. 假如上午楚留香出现了、不会被淹死——那么,朱七七 投 楚留香。
2. 反之,如果楚留香注定要淹死——那么,朱七七 投 傅红雪。
如果我上面那个如果的选项也不允许的话。。。呜呜呜。。。那,朱七七 投傅红雪。
理由:我在讨论帖里写了,这三个人是我的怀疑目标。推哪个都行。
作者:
猎杀者001
时间:
2011-11-16 22:40
小鱼儿票李寻欢
理由:呼吁大家理智的之后,没有给出自己的分析,自辩不是十分给力,坚决票他。
作者:
猎杀者012
时间:
2011-11-16 22:49
丁鹏 投 李寻欢
理由:警察说了,探花兄你安息吧!而且也是有可疑之处的。
作者:
猎杀者008
时间:
2011-11-16 22:51
回复
1#
落日霞影
我 白飞飞 将投票权交给丁鹏 (条件:不投我自己的情况下)
这样可以吗?算是委托成功了吗?
作者:
猎杀者001
时间:
2011-11-16 22:51
小鱼儿 投 李寻欢
理由:疑点重重,而且自辩不给力。
作者:
猎杀者013
时间:
2011-11-16 22:54
傅红雪 投 李寻欢
理由:有疑点,不分票。
作者:
猎杀者008
时间:
2011-11-16 23:12
唔,法官没搭理我,我就随着投了吧
白飞飞 投 李寻欢
理由:跟随丁丁和小鱼儿走(两人一个是陆小凤点名信任的,一个是跳警比较可信的)
作者:
猎杀者006
时间:
2011-11-16 23:19
楚留香 投 小鱼儿
理由:太高调了
作者:
落日霞影
时间:
2011-11-16 23:32
根据报备:
王怜花 投 李寻欢
朱七七 投 傅红雪
作者:
猎杀者014
时间:
2011-11-16 23:44
谢晓峰 投 李寻欢
理由:跟着小鱼儿的脚步
作者:
猎杀者003
时间:
2011-11-16 23:47
花满楼 投 李寻欢
理由:警察圈人,不分票。还有辩解无力
作者:
猎杀者007
时间:
2011-11-16 23:49
沈浪投李寻欢
理由:跟警察,不分票
作者:
猎杀者011
时间:
2011-11-16 23:52
李寻欢投沈浪
理由:对沈兄由信到不信,全在我的分析帖子里,而且很怀疑他和花满楼乃是一伙的
赶紧写遗言去了
作者:
落日霞影
时间:
2011-11-16 23:58
本帖最后由 落日霞影 于 2011-11-17 12:10 编辑
时间到,此贴再回者警告。
李寻欢 8票 (丁鹏,小鱼儿,傅红雪,白飞飞,王怜花,谢晓峰,花满楼,沈浪)
傅红雪 1票 (朱七七)
小鱼儿 1票 (楚留香)
沈浪 1票(李寻欢)
李寻欢高票出局,身份:水民。
傅红雪编辑帖子,警告一次。
楚留香十贴未满,警告一次。加上iamjeaney裸奔警告。楚留香累计两次警告,判死出局。身份:水民。
请所有需行使特权的玩家在11月17号19:00前将特权行使情况通过站内短信发送至ID"落日霞影"处,杀手、密匪、狙击杀人需附带杀贴,逾期不行使者按弃权论处。20:00开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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