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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卷宗档案] 【金瓶梅杀】执法团行宫-法官办 [打印本页]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16 03:17     标题: 【金瓶梅杀】执法团行宫-法官办

本帖最后由 猎杀法官 于 2012-2-17 18:02 编辑

法官:burgoo
法官助理:八八幺


1、执法团一切公告、警告在此发布

2、对规则有疑问可在此贴提问  但不得发表有关场内的言论

3、请假、投诉、申诉发在此贴



警告规则


1、版杀马甲在除本次版杀帖外发言者,警告一次。以大号ID在版杀贴发言、编辑已发帖者同理。如乃初犯,并於一小时内站短ID「猎杀法官」自首,口头警告一次。

2、严禁以法官发送的身份信息短信、QQ群记录、与法官的QQ记录作为跳身份的证据。 违者直接判死。

3、每天需发言8贴或200字以上,以及在投票贴中投票。未有事先请假或代投,且於讨论日时间内未能完成任何1项者记半淹,2项皆未能完成者直接淹死。

4、其他法官认为危害游戏秩序的行为,警告一次,严重者禁言或淹死。

5、任何情况下累计2次警告,判死出局。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16 08:04

本帖最后由 猎杀法官 于 2012-2-17 17:57 编辑

问问执法团:是否本次版杀还会执行所谓的 口头警告 和 书面警告 ?是否开设法官办?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16 11:21

法官辦貼已開,明天將與簽到貼同步開放,開放後有關遊戲規則問題請一律於法官辦發問。

警告方面,如果玩家乃初次違規,並於違規后一小時內自首,會有一次口頭警告機會。
若未能符合以上條件,或是違規行為涉及透露大號ID/角色身份者,直接記書面警告。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16 11:37

法官辦貼已開,明天將與簽到貼同步開放,開放後有關遊戲規則問題請一律於法官辦發問。

警告方面,如果玩 ...
猎杀法官 发表于 2012-2-16 15:21


俺有一个小小建议,仅仅是为了减少争议提前堵漏洞。。。因为俺对于上次游戏中的很多所谓的自首行为始终有些怀疑,但又无从查证。。。。。。上次法助说,她于手机上接到私q自首。。。。。。让俺都不好意思索要截图。

建议:自首 需要 发短信 给 “猎杀法官” 这个ID,以供日后有争议时查证。其它方式比如私q,私短。。。。。。通通不算自首。只可以发给“猎杀法官”,不可发给 burgoo 或 八八幺,因为没法让第三者查看,而 猎杀法官 是公用马甲,可以接收监督。

另外,由于法官办还没开,所以俺先在这问,等法官办开了之后,这里关于问答的几帖可以通过“拆分+合并”操作转移到法官办楼里去的,如有不明可以问俺,对burgoo俺不收钱。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16 12:04

俺有一个小小建议,仅仅是为了减少争议提前堵漏洞。。。因为俺对于上次游戏中的很多所谓的自首行为始终 ...
马丁 发表于 2012-2-16 23:37

謝謝馬丁建議,已補充有關口頭警告與自首相關規則於主貼中。
移貼之事法官明個兒先自行研究下,說不定能無師自通打通任督二脈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16 23:38

[attach]545916[/attach]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18 06:04

更新警告狀況
吳月娘未完成簽到,記一次警告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2-2-18 10:48

本帖最后由 lilycc 于 2012-2-18 22:55 编辑

看到某奸商难得表示不收钱,感觉一阵恶寒~ 丁丁对这个论坛的设置真是熟悉啊,说不定比管理员还熟悉。下回有收费项目了俺决定先去骚扰管理员,也许能混到便宜货~

咳,言归正传:提问,局外围观者在围观楼里贴分析圈人神马的,没关系吧?虽然我这两天几乎没时间上网,不过估计版杀没那么快结束,有空了再来凑凑热闹~
法官有啥合适的角色给围观党颁发一下不?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18 14:00

看到某奸商难得表示不收钱,感觉一阵恶寒~ 丁丁对这个论坛的设置真是熟悉啊,说不定比管理员还熟悉 ...
lilycc 发表于 2012-2-18 22:48

圍觀樓發分析沒問題,你要是圈中了,法官完場私人額外發花花給你,哈哈
法官倒可以發圍觀村民幾個角色(非馬甲),但你們只可在圍觀貼中自行JQ,可以不?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18 17:50

流程不清楚,第一天(18日18点-19日18点)投票不下人,那么19日晚上18点十分需要检验当天是否所有人都已投票,并判断是否半淹死?
19日18点开始第二天,规则中说“可以改票一次”,是根据头天的投票进行改动么?如果是,那么第一天是否可以不投,等到第二天再投?

没有正经玩过警匪版杀的人伤不起哈。。。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18 22:50

本帖最后由 猎杀法官 于 2012-2-19 10:52 编辑
流程不清楚,第一天(18日18点-19日18点)投票不下人,那么19日晚上18点十分需要检验当天是否所有人都已投票, ...
马丁 发表于 2012-2-19 05:50

第一天雖然投票不下人,但全部參加者都需要投票,不投票者記半淹。第二天亦同樣,每天存活的參加者都需要參加投票。

而每天在改票點(每次投票貼中都會公布改票點)前都可改票一次,並不是特定於某一天的討論。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19 09:08

俺昨天其实想问的是:今天投票是在昨天投票的基础上进行的么?意思就是,大家只能在昨天的基础上更改或保持?还是今天完全重新投票?

俺认为这个意思法官没有陈述得特别清楚,也许干扰了一些人的思路,因为如果昨天投票完全没用,那么昨天的投票就根本没有态度立场可以参考分析,而如果昨天的投票有用(意思是今天只能改票,而不能重新投票),那昨天的投票情况有分析价值。不知道:



=======以下为俺的小小建议=======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19 09:12

另外建议 任务状态表增加身份列和死亡时间列O(∩_∩)O~,喜欢喜欢动手的法官。。。。。。
法官应该知道表格编辑的帮助在哪吧?俺如果去搬过来(丫丫站内的),考虑给俺奖励不?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19 10:02

俺昨天其实想问的是:今天投票是在昨天投票的基础上进行的么?意思就是,大家只能在昨天的基础上更改或保持 ...
马丁 发表于 2012-2-19 21:08

>今天投票是在昨天投票的基础上进行的么?意思就是,大家只能在昨天的基础上更改或保持?还是今天完全重新投票?
每天的投票都是獨立的,是重新投票。
以往的版殺(如梁羽生殺)也有第一天不下人的投票,除了先劇情一下,部份人或許能夠看出些各人之間的關係,也給殺手警察首殺首驗的基本資訊。


>延长一天猜马甲好不?俺才起床啊啊啊,花花大家多分分嘛O(∩_∩)O~
沒問題,愈多人參與愈好

>特殊人物活动时间缩短为一小时可好?因为没有杀人救人需要先后,黄金高峰时间,大家最积极就是这个点儿
現在看來似乎一小時的確足夠,法官會先諮詢過特殊角色,全員確認過後便會公布

>法官可以把所有猎杀者加为好友,请大家配合,这样群发短信会很方便
開場前已加

>另外建议 任务状态表增加身份列和死亡时间列
可以,研究過後不懂時再問你,到時再說獎勵吧,哈哈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20 07:55

警告:吴月娘第二天未投票,警告一次,累计警告2次,淹死出局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21 07:54

法官最好不要提前锁帖,我都闹糊涂了,时差党伤不起啊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21 07:54

确凿现在时间还没到国内的18:00吧?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21 07:56

呃,原来我一直都算错时间了,乌龙乌龙,不好意思哈,为挣分就不删这三贴了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21 08:05

呃,原来我一直都算错时间了,乌龙乌龙,不好意思哈,为挣分就不删这三贴了
马丁 发表于 2012-2-21 19:56

給你賺個分,下次別質疑東八區的法官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2-21 08:14

O(∩_∩)O~,表扬一个,雕兄这次执法很不错,玩的过程感觉没啥纰漏,投票格式也许需要再三再三强调一下。。。。。。俺如果执法,一般没这么严的,嗯,但是这次很支持雕兄。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21 08:31

O(∩_∩)O~,表扬一个,雕兄这次执法很不错,玩的过程感觉没啥纰漏,投票格式也许需要再三再三强调一下。。 ...
马丁 发表于 2012-2-21 20:14

摸摸,法官只求大家玩得開心就好
投票由於這場廢票太多,各式各樣,法官這次統一準則嚴抓,免得大家會覺得不公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21 08:36

警告更新:
李嬌兒編輯貼子,法官13:47站短提醒後仍不自首,記警告一次
龐春梅犯規後自首,記一次口頭警告

作者: 猎杀者008    时间: 2012-2-22 01:46

能问一下龐春梅是犯了什么规吗?
作者: 猎杀法官    时间: 2012-2-22 04:50

能问一下龐春梅是犯了什么规吗?
猎杀者008 发表于 2012-2-22 13:46


掉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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