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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当年为生儿子把女儿送人 现又找女为儿捐髓 [打印本页]

作者: 暮色破晓    时间: 2012-3-9 05:40     标题: 女子当年为生儿子把女儿送人 现又找女为儿捐髓

16年前淮安女子李红将二女儿琳琳送人收养,如今,为了救患白血病的儿子俊俊,她找到琳琳的养父刘文协商取女儿的骨髓救儿子。然而就在骨髓配型成功之后,双方发生纠纷,刘文不同意琳琳捐骨髓。李红认为刘文索要巨额保证金是认钱不认人,最近几天,她将痛骂刘文的传单四处张贴。昨天,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快报记者 陈超 何洁 方雨薇

  看到希望 姐弟两人骨髓配对成功

  昨天记者在淮安找到了李红。李红告诉记者,16年前她和丈夫在常熟打工。“因为是招婿的,当地政策允许我们生两胎。我们想要个男孩子,却连生了两个女儿。最后,我们把二女儿送给了常熟人刘文。”李红说,

  李红将二女儿送人后如愿生了一个儿子,随后夫妻俩便回到了淮安。这些年来,为了怕引起女儿养父的反感,只看过琳琳两次。

  儿子俊俊在4岁那年就患上了血小板减少的疾病,一直在治疗,“为了治他的病,花了15万元的医疗费”。去年9月份,俊俊又被查出得了白血病,必须要接受骨髓移植手术。遗憾的是,大女儿与俊俊的骨髓配对不成功。由于俊俊的病情很危险,急需做手术,着急的李红想到16年前送人的二女儿琳琳。今年2月,她到常熟找到了琳琳的养父刘文。

  刘文一开始答应了李红,大年初五那天,李红来到常熟与刘文见了面。当时刘文对琳琳说要去看近视眼,几个人一起将琳琳带到医院抽血做了化验。让人惊喜的是,俊俊和琳琳的骨髓配对基本成功,可以进行骨髓移植手术。

  突起变故 女儿养父要50万保证金

  得知这一消息后,李红再次来到常熟,与刘文商量骨髓捐献的事情。李红和刘文商量,决定继续瞒着琳琳是被抱养的。“我告诉琳琳,是在网上看到她的信息的,希望她同意捐献骨髓救我儿子。琳琳当时说只要对身体没有妨碍,愿意捐骨髓。”李红说。

  然而事情又发生了变化,“我记得在等体检单时,刘文跟我提了一下,说要我们准备一大笔钱作为琳琳的保证金。后来,刘文便开始向我要钱,和女儿琳琳相认给他20万,做手术的保证金30万,说等到琳琳出嫁了没有身体问题了再还给我。”李红说,“我现在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刘文说是担心琳琳的健康,我就说如果确实是这样,我就给琳琳买一份巨额保险,保证没问题,可是他就是不同意,只要钱。”

  矛盾激化 协商不成校门口“抢人”

  李红答应可以给刘文一些钱,但没有50万那么多,但几次协调都没能达成一致。这事还闹到了刘文所在的村委会,昨日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开始刘文以为就是抽个血,后来听说不是那么简单,就有点打退堂鼓,怕对琳琳的身体造成影响。“为抱养琳琳这事,他和老婆都离婚了,拉扯琳琳不容易。”

  刘文的犹豫把李红急坏了,为此她还找到电视台的记者对此事做了连续报道。刘文认为李红败坏了他的名声,更不乐意了。

  就在前几天,李红和丈夫、大女儿等人到了琳琳的学校门口,扯着琳琳的胳膊想“抢”走琳琳,琳琳也是那时才知道自己是抱养的。据了解,事后琳琳回家哭了一夜,第二天来上学时也是坐在课堂里发呆。“琳琳现在初三,正是关键时刻,这对她影响太大了。”

  因为李红他们在校门口“抢”人,围观的人报了警。在派出所里,李红不客气地告诉琳琳50万保证金的事,并希望她能自己做主,琳琳不知所措地哭了,刘文听着很生气,直接带着琳琳走了。

  李红当天回到旅馆,连夜写了传单半夜起来贴到刘文村里。记者看到了传单,文中透露着对刘文行为的不满和怨恨,文中最后出现了一些侮辱性的词语。

  彻底闹翻 女儿和养父不敢住家里

  对于李红的指责,刘文的精神压力非常大,就连刘文村里的人后来也看不过去了。村民说,“当年是她自己要儿子不要女儿的,现在儿子出了事情,又来找女儿救命。我们一开始还以为确实是刘文要钱,后来才知道这个女人太离谱,居然到学校去抢人。”

  刘文隔壁邻居告诉记者,本来村里面没几个人知道琳琳是被抱养的,现在到处都传开了,弄得现在刘文父女两个平时都不敢住在家里。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刘文,刘文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对他的伤害太大了,这些年好不容易靠着几亩螃蟹田才把琳琳养大,和琳琳的感情一直很好,根本不是为了钱才不同意骨髓移植的,只是因为搞不清楚骨髓移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担心对琳琳的身体健康有影响,一直在犹豫而已。没想到现在事情弄到这样的地步,最关键的是这件事情对琳琳的伤害太大了,现在琳琳整天发呆。

  李红昨日也承认不该写传单,不过李红认为她也是没有办法,没什么指望只好发泄。“我最多只能给他15万,他不同意,必须要50万。现在,我只能期待中华骨髓库了。当然,要是刘文同意琳琳给我儿子捐骨髓,让我怎么给他赔礼道歉都行。”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 lindada    时间: 2012-3-9 05: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花影若梦    时间: 2012-3-9 05:54

我想说,这个小孩死了也不能怪他姐姐不捐骨髓,实在是他妈妈太缺德。。。
做父母的太无耻。。。
作者: 芳草蔷薇    时间: 2012-3-9 05:59

反正亲生父母不地道,为了生儿子把女儿抛弃了,现在需要了眼巴巴找女儿。
反正是报应。可怜了小姑娘,本来平静的生活被搅乱了。
作者: lanyue    时间: 2012-3-9 06:28

真是报应啊,当初为了要儿子抛弃女儿,现在这样也是对她的惩罚,只是可怜了这女孩无端受这样的牵连,就算最后这儿子死了那也是他母亲造的孽,怪不得别人那!
作者: 唯心    时间: 2012-3-9 06:33

為什麼要這捐?
一開始好好的還無所謂
但現在這小女孩的人生已經被他的親生母親破壞了!
她本來可以更幸福快樂的
結果咧 突來一雷擊
他正在初三耶!! 正是重要的時候 還大辣辣的在校門口搶人!公開說小女孩是抱養的!我是你親生嘛!快把骨隨給我!
正式敏感的年紀 又思想未成熟
他能不能看得開都還不一定了
還要捨身為人嗎?
作者: 三七    时间: 2012-3-9 07:13

小孩子还未成年,怎么可以捐赠啊?
作者: 2626xying    时间: 2012-3-9 07:15

这对父母太无耻了,脸皮子弹都打不透,当年为了儿子把女儿送走,现在又为了儿子不顾女儿现在的生活状况闹来闹去,典型的自私自利,女儿不是货物,当年的她既然作出那个决定,现在的她又有什么权利让女儿去救她的那个儿子。
作者: notgentalman    时间: 2012-3-9 07:23

如果身体不好的话,捐血都有危险,何况捐骨髓。这个养父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而且这个儿子身体有问题,不一定这个女儿就没问题。说不定自己的都不够用,何况捐给别人。
这个母亲把自己女儿太不当人看了。连基本的检查都没有,只是匹配了,就要一个未成年人捐骨髓。
作者: ccjme    时间: 2012-3-9 07:25

不是说不满18岁,不能捐献骨髓吗?因为未满十八岁,骨骼还没有发育完全,如果捐骨髓,有可能损害骨骼生长,最好成人了再捐 。难道是我记错了?!!!
作者: zhaoyebai    时间: 2012-3-9 08:05

······社会的悲哀!!
作者: jjwxc    时间: 2012-3-9 08:08

亲妈还不如养父为她着想,人的缘分啊。
作者: sky0909byebye    时间: 2012-3-9 08:13

虽然我很同情那个小小年纪就患了白血病的男孩,但是并不意味着琳琳的人生就不要紧了。
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呢,非要闹得人尽皆知。李红的做法对琳琳的伤害未免太大,肯定会给她留下心理阴影。你是无所谓,琳琳怎么办?
作者: 风间真    时间: 2012-3-9 08:15

呵呵    报应啊
作者: 影栖    时间: 2012-3-9 08:25

这个女人最后的几句话才是可笑,什么叫如果女儿捐了骨髓她怎么道歉都可以?
这根本就说明她没有觉得自己有错的地方,只是为了得到骨髓的捐赠才说的“好话”而已
作者: 紫日林夕    时间: 2012-3-9 08:34

自以为是到极点的女人,就算别人要钱又怎么了,别人又没有义务给你,可笑
作者: 葵向日    时间: 2012-3-9 08:48

其实我觉得虽然那个母亲很缺德,但是那个白血病的小男孩也挺可怜的,能救还是救一把吧……
作者: 风牵袖    时间: 2012-3-9 08:54

对这个母亲可以理解,不能原谅。
作者: 尉迟瑾    时间: 2012-3-9 09:51

这女人也太过分了
作者: 1044113002    时间: 2012-3-9 10:53

但是我听说捐髓对身体有很大影响的,
而且还是女孩子,,,,。。。
作者: 西门吹雪    时间: 2012-3-9 21:08

太自私了 。。。。。。
作者: wsxyx    时间: 2012-3-10 05:54

严重性格偏执啊。。。。。。。。。
作者: 灰心    时间: 2012-3-10 06:03

当然,要是刘文同意琳琳给我儿子捐骨髓,让我怎么给他赔礼道歉都行。”
.............................................
从来不知道道歉还有条件的。
作者: momohenhao    时间: 2012-3-10 06:12

作母亲的怎么可以偏心到如此地步,女儿难道不是亲生的了吗?这样的母亲没有资格作母亲
作者: 2008080808    时间: 2012-3-10 06:43

希望她儿子以后对她好吧
作者: aiaishuine    时间: 2012-3-10 06:56

真是无耻到一定境界了。
十六年前可以随便就把女儿送人,十六年后,用到了,才想到自己还有这个孩子可以利用。
真当那个女儿是鸡蛋啊?叫滚就滚,叫滚回来就滚回来啊?
没养过,没接触过,冒不颠蹦出来就说是她妈,叫她给她弟弟捐骨髓?捐给陌生人也不捐给这样的渣!
作者: 晓筑    时间: 2012-3-10 07:03

不赞成捐骨髓,为了不相干的人把自己的健康搞坏怎么办?那也只是个小女孩吧?凭什么要她牺牲自己的健康???因为你们是亲生父母?呸,什么狗屁理由,早干吗去了?现在为了你们的儿子而破坏了小女孩的平静生活,你们真是恶心人的,早在你们放弃她的时候就已经一刀两断了,各过各的生活吧?
作者: 电话话电    时间: 2012-3-10 07:14

生恩不如养恩,你女儿小小的时候就被你抛弃了,为了儿子又去找女儿要求女儿报你的生恩,你已经自己斩断亲情,还要求女儿报什么?
作者: momowang    时间: 2012-3-10 14:32

无耻的极品女人, 当初抛弃女儿, 如果不是这个女儿有用了, 估计永远不会回来找她, 现在小女孩和养父的平静生活全被毁了。
作者: lailaolan    时间: 2012-3-10 19:11

if i were that girl, i would not donate anything.  you abandoned me 16yrs ago 'cuz you want a damn boy, then you got nothing to do with me anymore.  parents are the ones who raised me, not the sperm and egg donars.
作者: amin_51    时间: 2012-3-11 00:59

这真是人在做,天在看。
作者: zhoujin    时间: 2012-3-28 09:56

先不评论双方父母,只是说能不能捐:

未满18岁理论上来讲是不能捐献骨髓的
捐献造血干细胞流程
  报名--->>采样--->>加入骨髓库--->>等待患者配型--->>
  初配成功--->>体检、高分辨--->>再次相合--->>入院采集
  
  注:以下的知识介绍来源于中华骨髓库http://www.cmdp.com.cn/
  知识介绍
  一:捐献者须知
  捐献造血干细胞指南
  怎样成为一名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
    如果您的年龄在 18-45 周岁、身体健康、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可与所在地红十字会(资料库省级分库)联系,或在当地的献血车(站)报名。到指定地点抽取 6-8 毫升血液,经 HLA 分型检验后,把所有相关资料录入中华骨髓库的计算机数据库中。这样您就成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了。

捐献骨髓会对身体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才会限制年龄

18-45 岁,身体状况符合献血规定的人可以报名成为志愿者。
    你的资料入库后,只有与患者的配型相合后,才能捐献。这个等待时间最长到 55 岁。
   献血的同时就可以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志愿者。
作者: 阿朱    时间: 2012-3-28 10:06

这个女人太可恶,只想到自己,自己的儿子,都没想到女儿。如果不是女儿的骨髓能匹配,她肯定是不会认女儿的,这女儿对她来说只是一个工具,不是亲人。
作者: 辉夜姬    时间: 2012-3-28 10:24

我只能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作者: 颜洛    时间: 2012-3-28 10:32

善恶终有报   先有因后有果  自食恶果罢了
作者: 阿夏    时间: 2012-3-29 04:08

极品的父母真的很极品啊
上次看到另一则报道:也是生了女儿不要,送人了,再生个儿子。估计领养女孩的家庭家境也不错,女孩子知道自己是领养的,拼命工作,30多岁后结婚生子,努力到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小头头。她极品的亲身父母找上门来了,说我们对你有生恩,现在我们老了没工作了,你应当给我们养老,要买房!你亲弟弟要结婚了,你要送套房子给他。

太极品了,为什么有些人就那么的理所当然呢?!
作者: lilian69    时间: 2012-3-29 04:22

反正我的反应时不捐……你做了初一,我就敢做十五。
等儿子死了,可就剩我一个孩子,相认都不理你……
or给你们一个机会,再生一个……
作者: 阿萨德飞    时间: 2012-3-29 04:37

本帖最后由 阿萨德飞 于 2012-3-29 16:44 编辑

(#‵′)靠,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绝对是骗人的啊!她之前给闺女买过东西没?给闺女用过一毛钱没?没有……人养父之前找过他们两口子要钱没?给儿子看病用了15W说明家里不是穷人家,人养父乡下种田也没去找他们要抚养费啊,现在好了,捐髓无碍健康,你相信不?反正我是不相信的……
更惨的是亲生亲养的她家大闺女,估计恨不得当初被送走的不是我啊,起码还能得个父爱母爱什么的,亲爸亲妈完全靠不住!
作者: 程文静cheng    时间: 2012-3-29 04:39

捐骨髓要挺多血的。。。献血的要求是18-55周岁,女儿年龄不够不符合要求的。而且这个女人完全可以先给一部分钱然后打个欠条慢慢还啊。。。尽管她的儿子是无辜的,但是她抛弃了女儿,现在又这么自私的要求女儿来牺牲,缺德啊
作者: lumanman67    时间: 2012-3-29 04:47

好像起点女频那些文里的女猪脚穿越、重生前会遭遇的模式啊……OTZ
生恩不及养恩大,是我绝对无视。
作者: xuanxuanz    时间: 2012-3-29 04:53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样的母亲都有
作者: gh10425    时间: 2012-3-29 07:16

女儿命就那么不值钱,儿子就那么金贵?既然当初为了生儿子把女儿给人了,现在还回来要人捐。。。。要是我也不想捐了
作者: ping720    时间: 2012-3-29 09:58

孩子都无辜
大人的世界太复杂,大人的错误都让孩子承担
作者: 就是456    时间: 2012-3-29 10:05

现在谁也说不了,抽了骨髓,不会影响身体吧?要是我我不一定会向捐骨髓的!~~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从小到大就没有什么感情,我为什么要为了一个陌生人,冒这个险
作者: wiky111    时间: 2012-3-31 01:45

从来没想过女儿呢,为了儿子一直的伤害女儿,种什么因便得什么果,报应呢
作者: 小风悠悠    时间: 2012-3-31 04:12

我想说,这女儿不是养出来作为备胎的,家里人没事就扔给别人养,家里人有事了就拿出来用的。。。。
而且这做妈的怎么可以这么理所当然的伤害自己的女儿呢。。。太令人不齿了
作者: 轻暮    时间: 2012-4-3 09:21

自私的人总是自私的理直气壮
作者: 不吃萝卜的兔子君    时间: 2012-4-3 09:35

这就是告诉我们做人不要做后悔的事情,因果之说不是空穴来风的!古人诚不欺我呀!
作者: 有晴天    时间: 2012-4-7 04:37

极品父母的典型  儿子是条命 女儿就是该你的啊 搞搞清楚 生而不养好意思要这要那  治病救人很重要很急迫但并不意味着要人家赔上自个儿的家庭都得救啊 救是情意不是义务!
作者: cjf    时间: 2012-4-7 05:10

这个母亲很极品,让人无语,而且要捐骨髓,也是要医生检查好身体,认为可以捐才能捐的
作者: yuanmuyuzi    时间: 2012-4-8 07:43

今天看了一个小说,重生耽美的,小儿子是个包袱,很不情愿的生下来,没人疼没人爱,而大儿子的身体不好,父母都说小儿子是为了大儿子才生下来的,最后,孩子也是未成年,要求小儿子捐肝,医生不同意,结果那个母亲就求着医生给他做检查。
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看到现实版的,真是不可思议
作者: nancy-wsh    时间: 2012-4-8 08:51

好自私的女人,从来没有考虑过女儿的人生
作者: hyyyz1988    时间: 2012-4-16 04:22

这个妈太贱了,就不要救
作者: daokedao    时间: 2012-4-24 23:40

好像看到过的小说情节。
作者: iamfennel    时间: 2012-4-25 00:10

有病=  =
根本不需要捐随出去啊=  =
求人要有求人的态度
所谓的生恩在我眼中那是因为父母期待这孩子到来
这种因为是女儿就送人的父母没有生恩可言
不过是冥冥中人家养父母借了她的肚子把孩子生出来而已
作者: limengasd    时间: 2012-4-26 05:03

哎~ 幸好这小女孩跟了他养父了,这当母亲的太不尽责了
作者: 蓝岚澜    时间: 2012-4-26 05:19

我一向是认为养恩重于生恩的人,当初生二女儿本来就是冲着儿子去的,因为不是儿子还送了人,所以真的没有什么生育之恩可言。
小孩子未成年凭什么去要求她做这些事情,还张贴大字报,这样母亲不要也罢。投胎真是技术活啊!
作者: ikuy1121    时间: 2012-4-29 13:28

突然發現我媽對我不錯
作者: louie3477    时间: 2012-4-29 13:54

这个当妈的太不是人了.......儿子是宝,女儿连草都不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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