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後,國號可稱中華聯合共和國(The United Republic of China),意即中華兩岸的聯合,簡稱,中國(China)。兩岸同胞共享中國主權和國家榮譽,讓中國真正成為兩岸人民共同生存與傾心呵護的家園。李家泉教授在不同場合提出過“台灣大特別行政區”的想法,筆者或多或少也受其影響(注4)。他認為,就台灣屬於中國的領土來說,可以就地設置“中國中華民國特別行政區”(簡稱台灣特區)。區旗可用現在的“中華民國”旗。這可以照顧到許多人對這個稱號的感情。所以筆者認為兩岸聯合後,台灣還是可以繼續使用中華民國的旗幟,作為自己的區旗,也能凸顯出台灣獨特的歷史地位。當然統一後涉及到國家主權象徵的國旗,國歌兩岸也可另行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