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心情物语] 女子怀孕后遭男友抛弃 盛怒之下踹破其膀胱 [打印本页]

作者: happysky    时间: 2014-1-20 10:29     标题: 女子怀孕后遭男友抛弃 盛怒之下踹破其膀胱

中新网上海1月20日电 年近四十岁一直未婚,以为遇到真命天子,以身相许怀孕后却遭抛弃。该女子一怒之下踢破男友膀胱。上海铁路警方20日透露,因故意伤害案被上网通缉的逃犯周某被北郊站派出所抓获。

据悉,家住上海长宁区的周某今年38岁,上海籍,虽然年近四十岁,但依然美丽漂亮。她眼光很高,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就在其打算做不婚族的时候,遇到了英俊帅气的王某,40岁的上海人王某以细腻体贴打动了周某,两人迅速陷入爱河,并开始同居的生活。


沉浸在幸福当中的周某不久就怀孕了,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王某时,原以为会欣喜的王某却要周某把孩子打掉,并提出分手。看到王某这样无情,周某这才发现做了错误的选择。

为了弥补周某的损失,王某答应按月分期给周某十万元的补偿费。无奈的周某同意了王某分手的要求。把孩子打掉之后的周某身体还未恢复,王某的补偿费却没了下文,人也没了踪影,周某悲愤交加,想找王某讨个公道。

当失望的周某在酒吧看到王某与其他女子欢笑嬉戏时,失去理智的她一脚踢向王某的下身,造成王某膀胱破裂,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

19日,周某被北郊站派出所抓获。警方表示,此案仍在调查中。

(原标题:女子遭抛弃盛怒之下踢破负心男膀胱)

netease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NN105
作者: 遇尘染    时间: 2014-1-20 10:33

踹的好!!!!!!!!!!!!!!
作者: judiasmith    时间: 2014-1-20 10:36

呵呵 要是蛋蛋的话更好
作者: 爱金宝宝    时间: 2014-1-20 10:50

JJ踹断了最好,让丫成太监。
作者: 敛西凉    时间: 2014-1-20 11:06

对啊为啥不是JJ呢
作者: eidk    时间: 2014-1-20 11:16

跺太高了!!再往下一点就能废了他了!!
作者: 黑猫一只    时间: 2014-1-20 11: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8904    时间: 2014-1-20 13:28

怎么没有揣废掉
作者: 201250788    时间: 2014-1-20 18:36

花花公子要不得呀
作者: 麦芽脆心    时间: 2014-1-20 20:03

干得好,渣男活该
作者: susayoko    时间: 2014-1-20 22:02

good.......
作者: 囚徒    时间: 2014-1-20 22:13

做得好!贱人竟然敢这样耍女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作者: 徐徐忧忧    时间: 2014-1-20 23:02

渣男活该,踹得好踹得妙,踹得呱呱叫!!!
作者: 龚晓颜    时间: 2014-1-20 23:50

渣男应该变太监
作者: 新鲜柠檬    时间: 2014-1-21 00:30

为啥现在这么多的婚前同居呢?

难道。。。真的是我已经OUT了?观念跟不上时代了?

女孩子在做出婚前同居的行为后,自己就应该做好承担被白玩的最差结果啊!

女孩子要自重啊!
不是你遇到的每个男人都是良人。
自己要三思。。。。。。

不要怪敌人太狡猾,自己要反思一下:是否自己太愚蠢了?
作者: teresawu    时间: 2014-1-21 01:05

同居是大势所趋了,但要保护好自己
作者: 阿祀1027    时间: 2014-1-21 01:16

渣男踹死活该!这女的已经被抓,不会真的判刑吧,如果真的要坐牢......我已经对我们国家失去希望了
作者: 楊樂多    时间: 2014-1-21 01:18

哈哈哈,活該!死好!
作者: 青山不放松    时间: 2014-1-21 07:09

可惜了,彻底踢碎他命根子就最好了。
作者: puccafly    时间: 2014-1-21 13:20

没有法律保护这类女人的,哎呀识人不清就白赔上感情身体金钱了

虽然跟大家一样都觉得踹的好,但是现在是女的要有法律麻烦不是么?而男的如果没受伤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作者: csk    时间: 2014-1-23 17:11

这女的可怜,要我的话,孩子就不打掉了,自己养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huarenv5.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