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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人生] 斯里兰卡强奸案肆虐,政府鼓励受害者嫁给强奸犯 [打印本页]

作者: WMJ    时间: 2014-5-1 08:38     标题: 斯里兰卡强奸案肆虐,政府鼓励受害者嫁给强奸犯


斯里兰卡政府为降低该国家性犯罪数量,鼓励被强奸的女性嫁给强奸她们的人渣。但他们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受害者还未成年怎么办?

该国妇女儿童事物部官员Tissa Karaliyadda(男)称,强奸犯必须等到祸害的女性年满18岁(该国性行为合法年龄)后才能娶她们。

但斯里兰卡总理Mahinda Rajapaksa在接受该国媒体采访时说道:“还要等到18岁?我的建议是不用。”
“如果未成年女孩被强奸(#未成年主动发生性行为也可定性为强奸),如果是双方是自愿行为,如果‘受害者’同意,最好还是建立相关的法律允许他们结婚。”

Karaliyadda还称:“为保护受害女性的公正权益。如果她们认为强奸犯必须对负责,女性有选择的权利。”

不仅仅只有斯里兰卡有类似的变态政策。在巴基斯坦,这种情况非常正常;印度虽然有“严格”的关于强奸案件法律,但如果强奸女性后再娶她,这就不算犯罪,而且该国的通常习惯就是迫使被强奸的女性嫁给祸害她们的渣子。

摩洛哥也曾有类似的法律,不过最近已经废除。原因是:一给年仅16岁的小女孩被强奸后被政府和家人强迫嫁给那个强奸犯,她最终选择自杀作为反抗。

实际上,斯里兰卡“嫁给强奸犯”这项提议是Karaliyadda最近才提出来的,目的就是减少该国诟病的强奸犯罪率。据联合国2013年的一项调查研究,斯里兰卡16%的男性承认强奸过或试图强奸。

在斯里兰卡,婚姻状况是定性强奸案件的关键因素之一:夫妻之间不存在强奸案件,除非经过法定离婚程序。

此外,斯里兰卡国会发言人Chamal Rajapaksa认为,妇女有责任终止危害她们权益的犯罪。“我认为,没有人可以让危害女人的男人负责,这些都是女性自己的责任。”

到目前为止,对那些不想嫁给强奸犯的女性,斯里兰卡政府并没有发表任何言论。


LZ:这辈子都不想去的国家地区名单里好像又多了一个~!
作者: 靡靡的月亮    时间: 2014-5-1 08:52

啊啊 网络太发达 一些阴暗面都暴露出来了
作者: cathy1087    时间: 2014-5-1 08:53

我想问,那些国家不对强奸犯判刑吗?
作者: 清风不识字    时间: 2014-5-1 08:54

那个自杀的女孩真可惜,又想起了那个在婚礼毒死丈夫的童婚新娘了。
作者: 昕雨    时间: 2014-5-1 08:58

啥?
斯里兰卡“嫁给强奸犯”这项提议是Karaliyadda最近才提出来的,目的就是减少该国诟病的强奸犯罪率。据联合国2013年的一项调查研究,斯里兰卡16%的男性承认强奸过或试图强奸。

佛教不是要清心寡慾嗎?
作者: 紫衣女神捕    时间: 2014-5-1 09: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j0120    时间: 2014-5-1 09: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anfang226    时间: 2014-5-1 09:25

如果该强奸犯强奸了不止一个女人怎么办?
作者: chanabby    时间: 2014-5-1 09:27

在摩洛哥也是这样法律规定的,结果很多受害人自杀了,而摩洛哥还是算在伊斯兰教国家中少数的女权较高一点的呢,唉!
作者: 00123look    时间: 2014-5-1 10:18

想当年中国也有这种事,还有这么个电视剧,忘记什么名字了。
作者: 鱼的微笑    时间: 2014-5-1 10:31

太可怕了,还是呆在天朝吧,
作者: kellysmart    时间: 2014-5-1 10:34

不会去此地了!
作者: konglong    时间: 2014-5-1 10:35

一定要逼嫁,为了减低强奸罪?为嘛不把强奸犯阉割,这样保证可以减低。
一个是失去女性的尊严和自由和人格,一个是让男人失去性,哪个适合推广,一目了然。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5-1 10:43

中国虽然没有这样的法律。。。。但是有很多强奸案就是这样子不了了之的。认为女性被强奸是耻辱的事情不想被人知道,就强迫女儿嫁给强奸犯,如果强奸犯再跪地说太爱她才这样子BLABLA的。。。
  我们这大概10多年前一个女孩子初中生被强奸的,是被老师,然后结果。。。结果是老师给了女孩子家满多一笔钱,最后和女孩子结婚了。。。。他们孩子都估计8,9岁了。
  中国觉得女孩子被强奸了是很丢脸的,到现在还有很多家庭不愿意报警。采取搬家或者打一顿犯人了事。那些偏远地方,更是会把女孩子嫁给强奸犯来隐瞒这一事情。
  还有的是强奸犯的犯人是自己亲人,比如说姨夫什么的。。。。为了阿姨还有阿姨的孩子什么的,最后赔钱,不往来,就不报警了。。。。
作者: mimikiki    时间: 2014-5-1 10:43

我觉得那些自杀的女性,如果自杀前能杀了强奸犯那就更好了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5-1 10:53

不过中国没这样的法律真的还是太好了。。。
作者: wxd198211    时间: 2014-5-1 11:17

自杀有啥用,起码要拖那渣垫背的!不要再让他伤害别人!
作者: alchemy    时间: 2014-5-1 11:48

确实是一个让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环境呐
作者: zhoujin    时间: 2014-5-1 11:51

乱世用重罚!

强一个女人切一厘米!

我也许也是个男权维护者,不会要求一下子都切完,你有悔过之心可能还能用用,如果没有,呵呵,看你能被切多少次!!!
作者: guo455    时间: 2014-5-1 12:43

为降低该国家性犯罪数量,他们应该让强奸犯嫁给喜欢爆他们菊花的男人才对。
作者: freebird007    时间: 2014-5-1 13:01

这明显是鼓励去QJ幼女啊!!!这什么国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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