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人大代表称网络成瘾不能光指责青少年 [打印本页]

作者: 無心風月    时间: 2010-2-22 23:39     标题: 人大代表称网络成瘾不能光指责青少年

日前,在团云南省委组织的“共青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上,对于青少年与网络的问题,昆明市第一中学校长、云南省人大代表童吉仁毫不客气地说:“政府监管不到位,怎能指责青少年网络成瘾?”

  他说:“青少年上网并非坏事,可以开阔眼界,我们学校就鼓励学生上网。我们不能总对学生说‘不准’,而是要在‘准’的情况下加以引导。可是现在对于互联网的管理,有多少职能部门尽到了责?网络分级制度至今没有实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能总是指责学生。”

  “公权力不能被个别强势垄断企业左右”

  童吉仁的发言引起了不少与会者的共鸣。

  云南省青联委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说,目前青少年上网行为引发的问题主要是网络游戏成瘾、色情暴力危害、网络交际过程的侵害或被侵害风险。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中,有70%以上都是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其中又有7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因为受互联网色情、暴力等内容影响而诱发强奸、盗窃、抢劫等严重犯罪。在我国7亿多手机用户中,高速增长的手机上网用户已过1.8亿用户,青少年用户正以每年超过 20%的速度递增,97%的家长认为上网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大的安全隐患,淫秽色情网站成为最大的杀手。

  “只要有色情内容存在,任何绿色网站都不能抵消这些负面内容的强力吸引。”他说,此外,电信运营商直接或间接传播手机淫秽色情内容并从中获取暴利,也是直接导致手机网络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肆意泛滥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在社会公众的一片谴责声、质疑声中,有关部门也仅仅只打击淫秽信息制作者、贩卖者,而没有追究作为传播者的电信运营商的相关责任。而绝大多数制作、贩卖者都把服务器放在国外,增加了公安机关的破案难度,削弱了对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打击力度,这种行为令人匪夷所思。”李春光说。

  “在手机网络传播淫秽色情内容中,电信运营商有失职行为,政府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不能让公权力被个别强势垄断企业左右。打击淫秽犯罪只打制作者、发布者,不打传播者,既有失公允,也难使公众信服该类犯罪不会死灰复燃。”李春光强调。

  面向青少年的互联网产品少之又少

  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网络,云南艺术学院的一位学生觉得很委屈,他说:“现在的成年人不都在‘偷菜’吗?白天偷晚上偷,上班也在偷。游戏制作者很懂得人的心理需求,如果不从源头上抓好管理,让青少年远离网络是很难的。”

  这话让童吉仁感触很深。他说:“现在城里的孩子缺乏和游戏接触的机会,总是在玩别人创造的游戏。过去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孩子们的游戏许多是自己创造的,玩具是自己动手做的,比如陀螺、弹弓、木头手枪,他们从中品尝到无穷的乐趣。可是现在,家长都要求孩子考北大、清华,孩子游戏和玩耍的时间被剥夺。青少年从小到大都是一个缺乏表达的群体,在高考的压力下,他们的话语权总是被成年人所操纵。当可以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并在虚拟世界获得快感时,他们会更倾向于网络。”

  有专家指出,许多国家都已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了学校正规的教育课程。这种教育能使学生正确理解、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培养他们具有健康的媒介批评能力,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但是媒介素养教育在中国却一直处于空白,青少年没有辨别的能力,缺乏必要的约束和指导,很容易使他们出现认知的茫然和混乱。

  热爱网络的青少年是否能正确地从互联网中获得知识、方法和智慧呢?

  受团云南省委邀请参加“共青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的信息化专家、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司徒东指出,其实优秀的技能和方法不是只有有钱人才能学到,而是人人都可以在网上学到。比如曾经有个大学生为写毕业论文到他们公司访问,希望了解他们公司获得各类科技创新大奖的秘诀在哪里。他告诉这位大学生,他们的智慧和创新的亮点都来自网络,甚至如何编写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都是从网络上学来的。

  政协委员、云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王学鸿说,在信息化的社会,大学教育显得太死板,网络成为差异化教育的平台,也是学生了解社会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的政府网站更新陈旧,网速慢,只重投入不重管理,要什么信息没什么信息,信息公开度不够,阳光政府的目的并没有达到,使得青少年对这类网站不感兴趣。

  另一位受邀的信息化专家、北京麦林英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盛伟煜指出,自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互联网业一直是拿来主义,全搬国外的技术、应用,自主创新少,许多不符合我国国情。而目前面向青少年的互联网产品少之又少,专业性不强,对青少年的需求、特点理解不够,产品管理不到位,从而造成严重隐患,也迫使青少年接受本不应该是他们使用的产品。

  对此,政协委员、团云南省委副书记陆平向日前在昆明召开的政协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尽快从从省级层面形成加强网络监管的专门提案,推动国家网络监管部门加强网络监管。建设分层服务网络平台,开发一批符合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站,丰富青少年上网活动。推行上网实名制,对不同年龄段上网行为有相关的规范和限制,推进网络分层建设、分众服务、分类引导,建立全民共同遵守的网络道德行为规范。

  只有通过新一代网络建设才能从技术上解决青少年沉迷网络的问题

  与会者认为,互联网不应被视为洪水猛兽,没有互联网的现代社会无法想像。但是对目前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政协委员、云南王中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中表示出担忧。他说:“目前关于网吧管理的法律法规已经较为全面、具体,譬如:网吧选址、网吧营业时间、未成年人禁入等关键问题都有明确规定,但现有法律法规很难落到实处。”

  对此,李春光、王学鸿等人认为,一方面是要加强网吧管理,确保相关法律充分适用。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应当联动起来,协力推动如手机实名制等更多政策的出台。“要彻底切割执法部门与网吧经营者间的利益关联,更要加大对执法者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各部门如果都抛弃部门利益,严格执法,就会减轻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

  盛伟煜建议,首先要建立网络分级制度,健全上网实名机制。网络分级与影视作品分级一样,虽然已经讨论了十几年,但仍未制定出台,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分级制度的建立已经是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

  其次,监管权重新划分,才能对网络内容深度控制。就目前而言,互联网的管理是由工信部来管理,但其特长并非对内容的监督审核与控制。在过去的十年间,往往是其他职能部门介入共同完成内容管理工作,这显然与产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故而必须由专业部门来管理方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第三,应该规范产业规划,规范产业经营。互联网与煤炭、矿山一样都属于资源有限性行业,在创新的同时需要考虑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产业结构的平衡。过度、无序的开发只能造成恶性竞争,不仅仅不利于产业的发展,更会引发较大的社会问题。虽然公安、文化、工商各部门都对网吧的经营有严格的规定,但大量的网吧为了盈利多少存在不规范经营;网站为了增加流量,也存在利用低俗、涉黄、侵权内容吸引用户。同时各互联网企业经营者也需要提高社会责任感,在经营过程中既要守法经营,更要遵守道德,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合理有效地开发市场。

  “此外,就是要加快新一代网络的推广。通过新一代网络的建设与推广,才能彻底从技术上解决青少年沉迷网络的问题。”盛伟煜说。
作者: 悠然古意    时间: 2010-2-22 23:46

还是那句话堵不如疏,青少年正处于逆反期,所以一味的堵截更让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啊
作者: 無心風月    时间: 2010-2-23 00:11

其實網路成癮的,又何止是青少年呢?這是全民運動啊!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huarenv5.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