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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为何出不了“柠檬水女孩” [打印本页]

作者: peachdream    时间: 2010-8-15 23:10     标题: 中国为何出不了“柠檬水女孩”

本帖最后由 peachdream 于 2010-8-15 23: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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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7岁女孩无照摆摊被逐,网民声援迫使官员道歉。最近,“柠檬水女孩”的故事在美国成为不少媒体关注的焦点。这位7岁的俄勒冈州女孩不久前在一个地方集市上售卖柠檬水,但因为没有卫生执照,被地方卫生管理员驱逐。这名女孩的遭遇引发媒体和网民关注,很多人指责当地管理机构无权将小女孩赶走,称其扼杀了小女孩的创业热情。在舆论压力下,当地地方官亲自向这名女孩的母亲道歉。(8月15日《新京报》)

一位7岁的“柠檬水女孩”,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网络事件,最终连政府官员也不得不出面道歉。此事只应他国有,我国能得几回闻!中国为何出不了“柠檬水女孩”呢?国情使然、“特色”使然——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中国的孩子都忙着上奥数、学英语、玩航模呢,哪有功夫去干摆地摊这种既不体面又辛苦的事儿呢。即使孩子愿意去,家长还不乐意呢。外国人看中的是能力,因此对于绝大多数美国孩子而言,和小伙伴在街边卖自制的柠檬水、曲奇饼,往往是他们人生最早的“创业”体验。而中国人看中的是分数、是学历、是将来的“地位”,因此他们最热衷的是应试教育。至于所谓的“能力”或者是“品德”则根本入不了他们的“法眼”——只要考上个名头大点的学校,只要有一个“姓毕的姥爷”,孩子将来何愁不能有个“锦绣前程”呢。

即使真的有哪个小女孩出于好奇到街上摆摊,恰恰她不识时务的家长也不负责任地默许了,估计她也干不长——还有城管叔叔把关呢。城管执法最讲公平公正,他们可不管你是七老八十的老人家还是七岁八岁的小屁孩,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你听话倒还罢了,不听话先踢摊子后打人,才不会像外国人那样唧唧歪歪给你讲道理呢。在中国,如果你恨一个人,就鼓励他去摆地摊吧,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早晚会被相关部门的“临时工”给收拾了!至于地方领导亲自出面道歉这样的事情,你就更是连想都不要想——领导都忙着一手抓鸡的屁一手抓稳定,哪有闲工夫管你这劳什子小事情!

退一万步说,即使中国真的出了那么一位百年不遇的“柠檬水女孩”,公众也可能得不到任何消息。出于稳定等方面的考虑,类似群众质疑官长的事情应属敏感级别,媒体不许报道,百姓不许议论,违者有遭“跨省追捕”之虞。说不定,“柠檬水女孩”几个字还会成为新的网络屏蔽词呢。

最后,引用摩特诺玛郡的最高地方官杰夫·科根的一些谬论供大家批判。他说:卫生检查官员是在“照章办事”,但他们同时也要有“专业的判断力”,应该给小女孩一个例外,“我不认为一个7岁小女孩的柠檬水摊子是我们郡面临的最严重健康威胁。”据悉,科根后来还要求地方卫生检查员在执行卫生法规时“倍加谨慎”,因为这部法律是为了促进商业,而非相反。
作者: 文火慢炖    时间: 2010-8-16 01:47

中国特色。。。。。
作者: lucyucy    时间: 2010-8-16 02:25

我们要符合中国国情...
作者: 芷璃    时间: 2010-8-16 04:02

原来大家也知道她呀
以前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好感动
作者: osm1119    时间: 2010-8-16 12:51

公众也可能得不到任何消息。出于稳定等方面的考虑,类似群众质疑官长的事情应属敏感级别,媒体不许报道,百姓不许议论,违者有遭“跨省追捕”之虞。说不定,“柠檬水女孩”几个字还会成为新的网络屏蔽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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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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