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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灰色收入再曝统计"悬案" "5.4万亿" 引发口水战 [打印本页]

作者: peachdream    时间: 2010-8-26 09:51     标题: 灰色收入再曝统计"悬案" "5.4万亿" 引发口水战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专家称,我国实际灰色收入远超5.4万亿,统计局连刊两文回应——
又一场统计数据之争掀起舆论风暴。日前,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正式刊文,质疑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所统计的“中国2008年灰色收入规模在5.4万亿元”。但国家统计局同时强调,“凡个人署名文章,均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国家统计局相关文章作者是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住户处处长王有捐。
“争论的背后其实凸显了国家统计数据制度的缺失,及我国税收个人申报制度执行难等问题。”8月25日,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是表示。
灰色收入再掀波澜
事实上,在此次王小鲁和王有捐的纷争前,“灰色收入”不仅一直是专家争论的焦点,更是人们讳莫如深的话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灰色收入”的界定一度存有争议。在最终完善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灰色收入”的提法被最终删除,而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和取缔非法收入”。
根据王小鲁统计,2008年,中国城市家庭人均收入应为3.2154万元,比官方数据高出90%。“但这一大幅度增加的收入主要被最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所拉高。”王小鲁此前对媒体说,这其中,高收入居民未纳入统计的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是灰色收入。据他统计,2008年,“灰色收入”金额是5.4万亿元,并区分了灰色收入与隐性收入的概念。王小鲁还认为,灰色收入主要来自由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
但王有捐刊文提出反驳。比如,由相关调查方法得出的结论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恩格尔系数法在当今中国似不足以作为推断居民收入的主要依据。“由于调查和推算方法不当,结论便打了很大的折扣。”王有捐还认为,王小鲁采用的居民家用汽车、商品住宅、出境旅游、银行存款等外部相关数据,为国家统计部门提供了不同的思路和模式,“值得借鉴”。
统计方式似已落后
“实际上灰色收入很难统计,但我个人认为,我国目前的灰色收入甚至比5.4万亿元还要高。”在崔新生看来,纷争背后,其实更应该反思如何改进现状,“首先,客观地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方法已经有些滞后,如果有可能,需要进一步改进样本的采集;其次,改变国家统计局‘是什么,就是什么’的情况,或可引入一个与各方利益无关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辅助统计,以打破统计信息资源的垄断。”
崔新生同时认为,需要改进的还有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个人申报制度上的建设需要提速,“建议更进一步地加强对社会高收入群体的监督,尤其是高等院校的大学教授、退休官员等。”
还有专家认为,解决“灰色收入”问题,可以从完善个人账户制度上着手。
不过,正如王小鲁所指出的,“中国存在着如此庞大的灰色收入,意味着整个经济规模实际上更大,但与此同时,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却更低,收入差距更大,居民的实际储蓄率也更高。这更凸显了促进合理分配的重要性,也凸显了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性。”这或许是决策层更需要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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