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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是異性戀,但是能接受同性戀。
畢竟這個世界上不是男的,就是女的(戀物僻例外)。有認識GAY的朋友,但是都不全是女性或男性化,他們只是在感情上無法接受異性。認識最久的BL,他們已在一起二十幾年,感情不會比一般所謂的正常夫妻差,身旁亦有些夫妻,每天爭執打架,甚至有的離婚。這年頭的結婚證書,已不如同從前那樣:代表了責認與承諾。況還有更多早已貌合神離,但迫於種種現狀,不得已勉強在一起的男女。在我認為: 只要兩人是真心相愛,又何必在乎他的性別,如果他們能相互扶持,我們又何必吝嗇,不妨給他們衷心的祝福..........也許我真的看太多BL小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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