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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九一三事件”问题
迄今为止,关于“九一三事件”的研究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上的研究,即把毛泽东与林彪的关系作为问题的核心,由此来梳理线索和脉络。这种研究大多是从“文革”的源头开始追溯,有的甚至追溯得更早。还有一种是狭义上的研究,即围绕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三日发生的林彪座机出逃和坠毁的事件来考订和分析。这里介绍的是后一种研究的情况。

    “文革”历史的研究,最为复杂、最多争议也最为困难的问题,就是“九一三事件”了。有关“九一三事件”的文献档案披露极少。尽管如此,研究者还是根据有限的史料做了不少研究。除了国内公开出版的专业人员的著述外,海外相关著述也很多,去年香港明镜出版社出版的《重审林彪罪案》一书,搜罗境内外研究者的文章,是近年来关于“九一三事件”的研究最为集中的一部学术著作,引起研究者注意。

    研究者所据的史料,除了有限公布的文献外,大体还有三类非原始文献的材料:一类是审理“林彪集团案件”时的供词和证词;二类是相关当事人的口述回忆,这里说的相关当事人身份各不相同,有前中共高层官员如汪东兴、吴德、李德生,有毛、林、周身边工作人员如李志绥、李文普、张云生、官伟勋、高振普,有中央警卫部队和空军的干部如张耀祠、陈长江、康庭梓、时念堂,有林彪家人如林立衡、张宁,有中国外交官员符浩、许文益,还有“两案”审理人员(算是间接当事人)如图们、高德明,作为当事人,他们的口述回忆有价值,但又有程度不同的局限性,而且相互抵牾,使用时须格外慎重;三类是有关机构编写的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的传记、年谱,其中也有一些相关材料的片段。还有一类,是一些非历史专业人员写作的文章或图书,有的称纪实,有的干脆叫文学,不能作为史料看待,但是有的也夹杂一些对当事人的采访,只是更需要进行仔细考辨。这里仅举几例,简单介绍当事人和研究者对史实争议和疑问的部分观点。

    第一,林彪是不是自愿出逃苏联的?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关于“九一三事件”最具爆炸性的说法,就是当年林彪出逃并不是自愿而是被林立果及叶群等人挟持的。这个说法最早出自林彪的女儿林立衡,林立果的未婚妻张宁在自述中也支持林立衡的说法。判定林彪要出逃苏联的重要证据,是林的卫士长李文普当年的交代,即李在汽车上听到林彪问林立果“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张宁举出一条相反的材料,说当天晚上一位内勤曾听林彪说过“我至死是民族主义者”。张还暗示李文普有某种特殊背景,所以在林立衡多次提醒李阻止林立果等人挟持林彪后,李没有采取措施;并说李被枪击中是自伤。有研究者赞同此说,至少对林彪自己要叛逃的说法表示质疑。林彪开始是要飞往广州,因燃油不够才飞向蒙古,此事应由林立果负责。李文普则发表文章,反驳林立衡、张宁,坚持当年他在受审查期间交代的说法。也有“两案”审理人员发表文章,反驳林、张。

    第二,林彪出逃前,毛泽东、周恩来是如何应对的?
这件事的当事人说法不一,研究者也有很大分歧。关于毛泽东,一种说法是毛通过各种线索(有人暗示包括特殊途径)对林的活动不是不了解,但是除了密切注视林的动向外,毛并不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其目的就是让林彪自己现出原形;一种说法对林的动向所知有限,并不十分清楚;还有的当事人说毛根本不清楚林的动向,只是林的座机起飞后毛才知道。关于周恩来,最早得知北戴河情况的是周,一种说法周虽然多少知道一些北戴河的情况,但是一时难以作出判断(因为周了解林家内部的矛盾,他无法确认是林立衡同叶群又发生了冲突,还是真如林立衡所说林彪要被“挟持”),所以颇费踌躇;一种说法认为周并不是不想采取措施,但他很快了解并且只能贯彻毛的意图,因此周是根据毛的想法来处理事情的。比如周曾经打算直飞北戴河见林彪,同林面谈。有人介绍,据汪东兴说,事后周的确曾告诉他,当时打算去北戴河,并且已经让杨德中(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处副处长兼中央警卫团政委)准备飞机了。为什么后来没有去?有人说是毛没有批准,但是此说没有有力证明。不过,有研究者推论,在这样敏感的问题上,行事谨慎的周事先一定会向毛报告的。

    第三,林彪座机是怎么坠毁的?
九十年代以来,在林彪座机坠毁问题的相关研究中,有三篇文章引起研究者普遍注意,一篇是澳大利亚记者彼得•汉纳姆写的《揭开林彪死亡之迷》。一九九三年,汉纳姆在《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的资助下,先后访问蒙古、苏联、中国、美国和台湾、香港等六个国家和地区,采访了众多人士,写出了这篇调查报告。一篇是当年未登机的“256号”飞机机组成员康庭梓写的《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后》(此前康在一九九九年发表了《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前》一文)。还有一篇也是康庭梓写的,《林彪坠机过程的思考》。三篇文章提供了三幅林彪座机航线图,不同的是,前一篇是“256号”飞机航迹全程图,后两篇除了航迹全程图外,还有起飞后十四分钟内的航迹图。前一图引人关注的是,飞机航线的最北端不是温都尔汗,而是苏蒙边界的达达勒(距苏联仅五十公里),令人费解的是,飞机不再继续往北飞行,而是在达达勒转了一个大弯,由北改为向南飞行,飞到温都尔汗坠毁。后一图引人关注的是,飞机起飞后,没有转弯向北飞行,而是沿着起飞航向向西南飞行,十四分钟后才转向西北方向,并消失在雷达以外。三篇文章提供的信息,引起研究者颇多猜测和推断,目前仍在争论。

    关于林彪座机如何坠毁的,说法五花八门。最离奇的说法是,林彪所乘汽车在北京玉泉山附近被早已埋伏好的部队用火箭筒击毁。有专家在官方结论之外,概括了以下几种说法:一是“256号”三叉戟飞机飞行员潘景寅等空勤人员,在飞机上反劫机,导致飞机迫降坠毁;二是飞机被驻蒙古的苏军导弹击中,飞机受伤后,进行带火迫降时又发生事故,最后迫降失败;三是飞机被中国导弹击落;四是人为破坏。所谓“人为破坏”,有专家以蒙古国目击者的口述(先看见空中火光,再看见空中物体坠落)为依据,对照中国空军当事人提供的有关“256号”飞机油料、航线图等材料,结合有关当事人的回忆和飞行技术常识进行分析,否定了“油料耗尽说”,认为“256号”飞机是先起火后迫降的。至于起火原因,有一种可能性是该机在起飞前安放了爆炸物,造成飞机在空中起火。

    上面所说,只是有关“九一三事件”研究的几个争议的问题,而且也没有展开介绍各自观点的具体内容。实际上,讨论和争议的问题远不止这些。
Mimi
十九、粉碎“四人帮”问题
关于粉碎“四人帮”的问题,《历史问题决议》有一个结论:一九七六年十月上旬,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等同志起了重要作用。

    八十年代,关于事情的经过,直接当事人(主要是决策层当事人)的披露并不多,而公开文献更是缺乏。倒是一些研究者或非历史专业人员写了不少有关文章或图书,而其中的叙述出入很大。至于坊间流传的一些出版物,要么是虚构,要么是夸张,很难令人相信。九十年代以来,有的当事人开始披露一些情况,有些研究者经过查阅史料也发表了一些著述,澄清了一些不实的说法。其中,有三个材料最值得注意:一个是吴德的文章《关于粉碎“四人帮”的斗争》;一个是张根生的文章《我所了解的华国锋》;一个是“《李先念传》编写组”成员的文章《李先念与粉碎“四人帮”》。就描述粉碎“四人帮”的决策过程来说,这三篇的研究价值比较高。

    第一,谁最早提出解决“四人帮”问题的?
    有一种说法,最早是叶剑英提出解决“四人帮”问题的。前述三篇文章表明,这个说法不确。张根生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九日,亲自询问华国锋当年粉碎“四人帮”的过程。华详细介绍了事情的经过。这是到目前为止,华国锋作为当事人唯一的公开口述。张根生七十年代后期先后任广东省委书记、国家计委副主任,吉林省委书记、省长等职。由于工作关系,张同华有过较多的接触,对华的评价比较公允客观。华所谈的情况,尽管是转述,但是可信度很高。华是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即毛泽东逝世第二天提出这个问题的。那天,他找了李先念密谈,指出“四人帮”正猖狂活动,他们阴谋篡党夺权的野心迫不及待。华特请李亲自赴西山找叶剑英交流看法,沟通思想。十三日,李去西山叶剑英住处,交换了对时局的看法,正式转达了华的意见,两人都表示了一致的看法和态度。吴德的文章也说了华国锋到李先念家密谈的事情,而且叙述比华自己所谈更具体,只是时间有点出入。“《李先念传》编写组”成员的文章,同样证实了华的叙述,同样比华的叙述更加具体,也是时间有点出入。这篇文章所依据的材料,是李先念一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发言,可以视作李本人的口述。华、吴、李三人的口述是一致的,可见,最早提出解决“四人帮”问题的,就是华国锋。以华当时的政治地位,他首先提出这个问题比较合理,令人信服。

    第二,华国锋、叶剑英的作用如何?
    有研究者写文章,认为叶剑英是当时历史舞台的中心人物,说叶站在了斗争的最前列,叶进行秘密串连,团结和争取政治局成员的多数站到了自己一边,并耐心地做华国锋、汪东兴等人的工作,是叶经过充分酝酿、反复磋商,作出重大决策,选定时机,精心部署,坐镇指挥。

    也有研究者另有看法,认为是华亲自出面寻找政治局层面的同盟者,敲定粉碎“四人帮”的最后方案,并且主抓方案的落实和具体措施。没有华国锋的首倡,粉碎“四人帮”的行动不会来得这么快;没有华的参与,既会增加解决的难度,还会使这个行动缺乏权力秩序的合法性。华的地位和身份,保证了采取这种特殊手段的合法性,也方便了对后人、对历史作出负责任的交代。叶也是关键人物之一,既是后盾,又是高参。叶在军队德高望重,为粉碎“四人帮”提供了良好的周边环境,又同党内军内一大批老干部有广泛深入的联系,对稳定整个大局起着关键作用。但是,叶不可能像华那样与吴德、汪东兴、李先念经常见面或几乎天天碰头,商议方案细节。尽管如此,叶还是出过一些好主意。

    张根生的文章也有一段这样的评价:粉碎“四人帮”,叶的确是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他和许多中央老同志做了大量酝酿准备工作,可以说华国锋与叶剑英一同起了决定作用。

    从已经披露的材料看,从当时中国高层的政治格局看,应该充分估计和肯定华国锋在粉碎“四人帮”中的地位和作用,否则,就是不客观也不公道的。

    第三,汪东兴的作用如何评价?
    在以往有关粉碎“四人帮”事件的著述中,对汪东兴在整个事件中的行动轻描淡写,没有明确肯定汪在事件中的关键作用。吴德的文章就说:“我认为汪东兴同志在粉碎‘四人帮’问题上所起的作用,不在李先念同志之下,他组织了中央办公厅和中央警卫团的五十多个人,这些同志做了贡献。”

    其实,汪东兴起的作用,远不止是组织人去逮捕“四人帮”这个具体行动。众所周知,汪当时是政治局委员、中办主任、八三四一部队政委,掌管着中央机关特别是中央领导人的安全,其作用远不是一般的政治局成员能够比拟的;而且汪是毛泽东信赖的人,在中央领导层地位相当高。粉碎“四人帮”这样的重大政治行动,倘若没有汪的赞成和支持,几乎不能成功。从已经披露的史实看,华国锋九月十一日就找汪东兴商谈此事,汪东兴态度很明确,表示坚决支持。此后,汪多次应华的邀集,同华、叶秘密商量方案。据吴德回忆,当时成立了两个小班子,一个准备有关文件,由李鑫负责;另一个负责对“四人帮”实施隔离审查,这个班子的人员是由汪东兴亲自挑选并个别谈话后组织起来的。十月四日下午,华召集汪东兴、吴德作行动前的最后一次汇报,由汪东兴汇报具体行动方案。此后,汪东兴负责具体实施。

    可以说,从一开始酝酿直到正式采取行动,汪东兴参与了事情的全过程,而且是整个事件的核心人物之一。近年来,有的文章开始明确肯定汪东兴是出过大力的关键人物之一。这是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

    第四,李先念知道不知道粉碎“四人帮”的设想?
    尽管官方一再肯定李先念在粉碎“四人帮”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坊间还是曾经流传一种说法:李先念在粉碎“四人帮”之前并不知晓这个行动。吴德的文章、张根生的文章和“《李先念传》编写组”成员的文章提供了相反的史实,澄清了不实的说法。

    1、一九七六年上半年,李先念本来要去外地休养。华国锋去看李先念,说现在同“四人帮”斗争这样尖锐和复杂,是不是不离开北京,有什么事也好商量。李听了之后,决定不去外地了。2、九月十日或十一日,华国锋最早同李先念谈了解决“四人帮”问题,并请他同叶剑英沟通。李先念受华委托去西山同叶交谈,取得一致看法。3、九月十六日,华国锋在国务院召集会议,李先念、吴德、陈锡联、纪登奎、陈永贵等参加。华讲了要解决“四人帮”的问题。4、九月二十六日或二十七日,华国锋约李先念、吴德谈话,对解决“四人帮”问题交换意见。据华说,这次商谈后,他下了把“四人帮”抓起来进行隔离审查的最后决心。此后,李经常打电话给华,互相通报情况。5、九月三十日,华国锋、李先念、吴德商谈解决“四人帮”的时间和可能发生的问题。

    当事人披露的这些史实,说明前述流传的说法没有根据。当然,李先念主要参与了解决“四人帮”问题的前期工作,具体行动的组织部署他没有参加。对此,吴德的文章和“《李先念传》编写组”成员的文章也做了说明。
Mimi
二十、中苏关系问题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中共历史的研究中,中苏关系的研究是一个相当令人注目的领域,成果也非常多。从研究中共历史的视角看,比较值得注意的著作有:杨奎松的《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沈志华的《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苏联专家在中国》、《中苏同盟的经济背景》,章百家、牛军主编的《冷战与中国》(论文集),沈志华、牛大勇主编的《冷战与中国的周边关系》(论文集)。二○○三年,沈志华主编的《苏联历史档案选编》(三十六卷本、一千八百万字)出版。原稿本来四十卷,出版前被要求撤去最为国内研究者关注的“中苏关系”和“朝鲜战争”各两卷,遗憾之至。好在不久以后,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了《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浩浩三大卷,算是弥补了部分遗憾。而中苏关系部分的档案,迄今仍被尘封。

    关于中苏关系的研究,这里只简单介绍研究一九四九年以后历史的几个问题,全面和详细地介绍只好俟诸来日、另作文章。

    一是关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谈判和签订。
九十年代后期,中国研究者在俄国的解密档案中发现了一批关于一九五○年中苏条约谈判的文献档案,尽管还不是有关文献的全部,但结合中国发表的有关文献和回忆录,已经可以对这个条约谈判的主要内容及其过程做出比较清楚的描述,并厘清过去一些不实甚至大相径庭的说法。关于毛泽东与斯大林或者说中国与苏联之间的共同愿望和利益冲突所在,关于中苏结盟的问题上双方的不同设想,关于条约谈判过程中双方的分歧、争执和各自妥协,关于条约文本的提出和多次修改,研究者都根据文献和相关回忆作了细致考证,得出一些新的结论。

    二是关于赫鲁晓夫对华政策的转变。
     一九五三年斯大林逝世,赫鲁晓夫出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以后,即开始着手调整苏联的对华政策,而其对华政策基础的根本性转变,对此期中苏“蜜月”型关系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一九五四年赫鲁晓夫第一次访华。开始苏方准备派一个外交部部长或者副部长到中国来参加国庆五周年庆典,赫鲁晓夫提出来要自己去,这也是苏联最高领导人第一次访华。实际上是要向中共示好,改变斯大林的对华不平等政策。这次访华,赫鲁晓夫主动表示将以往苏联在双边关系中非正常占有的一些权利归还给中国。中苏双方签署了苏军从旅顺口海军基地撤退,并将该地区的设备无偿移交中国政府、将四个中苏股份公司中的苏联股份移交给中国的协定;为中国提供五亿两千万(旧)卢布的长期贷款;帮助中国新建十五项工业企业和扩大原有一百四十一项企业设备的供应范围等七个文件。苏联代表团在华期间还赠给中国两项“礼品”:一是提供组建拥有两万公顷播种面积的国营谷物农场所必需的机器和设备,并派专家来华帮助建设这个农场;一是将正在中国展览的八十三件机床和农业机器无偿赠给中国。赫鲁晓夫的所作所为,也确使毛泽东感受到了与苏联交往中前所未有的平等气氛。过去斯大林在世时,对待中国的态度是不平等的,而赫鲁晓夫对中国所作的许多实质性让步,使斯大林时期遗留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毛泽东得以一吐怨气,在对苏交往中真正挺起了腰板。毛泽东后来谈到这一点时曾说:“第一次与赫鲁晓夫同志见面,就很谈得来”,他取消了有损中国主权的“合作社”,“建立了信任”。对于赫鲁晓夫的平等合作精神及扩大对华援助的做法,毛泽东深表感谢,一九五六年他跟南斯拉夫代表团谈话时还曾经称赞“赫鲁晓夫是个好人”。从一九五四年一直到一九五八年,应该说是中苏关系的“蜜月期”。

    三是关于苏联对华的核援助。
一九四九年七月刘少奇访苏时,就曾经试探了解苏联的核秘密,斯大林根本就不和他谈这件事。一九五四年赫鲁晓夫访华以前,国内已经有人给毛汇报过关于核技术的问题。所以,这次访华令赫鲁晓夫意外的是,毛泽东跟他提出了苏联帮助中国制造核武器的问题。赫鲁晓夫当时表示,苏联现在已经拥有核武器了,可以给华约国家包括中国提供核保护,所以中国没有必要再制造核武器。实际上,赫鲁晓夫有一个不便明说的原因,就是在他访华前,苏联刚刚跟美国在谈核不扩散的问题。但是,赫鲁晓夫还是答应了,表示可以帮助中国和平利用核技术。一九五四年十月,中苏双方在签署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基础上,又签订了苏联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给中国以帮助的协定,促成中国建立起第一个原子能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帮助中国培训核技术方面的科研人员,为中国原子能工业基础的建立提供了条件。所以,一九五五年三月,毛泽东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宣布:中国也开始要进入钻研原子能的历史新时期了。一九五七年十月,中苏签订《国防新技术协定》。苏联开始帮助中国从军事方面来研究原子能的问题,而且有了实质性的步骤。

    四是关于中苏关系的破裂。
人们一直认为,中苏分歧的起因是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几乎所有的中共历史著述以及有关中苏关系历史的著述,都是这么说的。但是,有研究者近些年来认为,毛泽东对赫氏秘密报告的反应其实是喜多于忧。毛早就不满斯大林了,所以他说秘密报告的最大意义在于揭开了盖子,连斯大林这样神秘的人物现在也已经不神秘了。更为重要的是,斯大林去世后,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阵营中,毛泽东完全可以同赫鲁晓夫平等对话,甚至赫鲁晓夫也不在话下。因此,一九五六年出现的中苏之间的分歧,只是某种意识形态方面的不同看法,还远远没有影响到中苏关系,甚至应该说两党两国的关系在继续共度“蜜月期”。

    中苏开始出现比较重大的分歧,是一九五八年七月。主要是几件大事: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的问题,还有炮击金门的问题。

    有研究者根据文献史料认为,建立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本来是中苏共同的意愿。一九五七年底,苏联核潜艇研制成功,舰队远航能力大大加强,但是那时候没有卫星,舰队在远航过程当中的联系靠现有的电台达不到,所以苏联希望在中国或者印度建立大功率的长波电台。赫鲁晓夫不同意在印度建,怕刚刚修复的苏印关系受到损害,但是他觉得在中国建立不会有什么问题,跟中方是同志加兄弟。其实当时苏联的军方曾经有过担心,说跟中国提出来会不会引起中国人的不满?赫鲁晓夫拍着胸脯打保票说没有问题。因为一九五七年十月份刚刚签订《国防新技术协定》,表明中苏在军事方面的合作达到了一个高峰。恰在此时,中方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早在一九五四年中国海军第一支潜艇部队建立时,中国就开始着手长波电台的建设了。在苏联的帮助下,进口的三套“突浪型”长波电台设备于一九五七年分别安装在青岛、宁波、湛江地区。但这些都是中小功率的长波电台,随着潜艇部队的发展和远航训练任务的增多,迫切需要建设大功率的长波电台。鉴于中国难以承担这样的工程,中国海军方面便与苏联有关方面联系、商洽,希望他们能给予帮助。虽然双方都有需求,但是赫鲁晓夫万万没想到毛泽东为此发火。问题是由投资比例引起的。整个电台(一千千瓦)大概要投资一点一亿卢布,苏联提出它出七千万,中国出四千万,毛不干,跟彭德怀说投资由中国全出。毛是考虑到所有权的归属,其实苏方根本没有提到所有权,甚至连指挥权都没提到,只是提到双方共同使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毛对长波电台的事情发火的时候,苏联大使尤金又向中方转达了苏联关于中苏建立联合舰队的建议。其实这件事情也有前因。一九五七年,肖劲光作为中国军事友好代表团成员,向苏联海军提出了援助中国建造核潜艇和导弹潜艇的问题。苏方表示,中国不必建造这些潜艇,苏联现在尚未研制成功,将来苏联有了,可以提供给中国。中国海军领导人经过认真研究和仔细论证,向中共中央军委报告:尽快获得新技术对于海军建设来说已是极为重要的问题,苏联现已改进了某些舰艇的动力和结构,且试制成功几种用于潜艇和鱼雷艇的导弹,而中国海军目前仍然按照苏联一五计划期间的五种旧舰艇图纸进行生产。因此,海军急需获得建造新舰艇的设计图纸及其他资料,并建议以政府名义向苏联提出请求。一九五八年六月,周恩来致信赫鲁晓夫,希望苏联政府对中国海军给予新技术援助,在可能的条件下,有计划地、有步骤地提供建造新型战斗舰艇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苏联正好也有这个意图,表示双方可以建立一个联合舰队。结果,长波电台的事还未了,又出来一个联合舰队的事,毛就恼火之至。

    与此同时,在炮击金门的问题上赫鲁晓夫也开始对中国不满。首先是中国炮击金门没跟苏方通气,赫鲁晓夫非常不满意。在赫氏看来,既然中苏是军事同盟关系,中方采取这样重大的军事行动,应该与苏联通气。毛后来说告诉过赫氏,赫氏反问“什么时候告诉过”。据《毛泽东传(一九四九——一九七六)》披露的材料,中方确实没有事前通报苏联。其次是在炮击金门时,台湾向大陆发射了当时最先进的美制响尾蛇导弹,其中有一枚落到大陆以后没爆炸,中方捡到了。苏方希望中方把这个响尾蛇导弹提供给他们。中方开始是拖着不办,后来虽然提供给苏方,但是拆除了最核心的红外线制导装置。苏方非常恼火,认为核技术都提供给中方了,而中方却连完整的响尾蛇导弹都不提供。

    中苏双方这一系列事件发生后,才导致双方关系出现明显的裂痕,这个裂痕比一九五六年秘密报告的裂痕要深得多。一九五九年的戴维营精神,使中苏双方在意识形态上进一步产生分歧,更为重要的是导致两国关系的逐步恶化。先是苏共中央单方面撕毁中苏签订的关于国防新技术的协定,拒绝再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和生产原子弹的技术资料。一年以后,苏联又采取了撤走技术专家、撕毁经济合同等更为极端的措施。此后,中苏边境纠纷随之肇始。所谓中苏同盟已经名存实亡。所以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年春天,是中苏关系明显出现裂痕的时期。

    一九六○年以后,中苏分歧逐渐开始公开化。传统的说法,是赫鲁晓夫在一九六○年布加勒斯特会议上突然对中共进行攻击,公开了中苏两党的分歧。近些年,有研究者根据文献档案说明,事情最早起因于布加勒斯特会议之前的北京世界工联第四次理事会议。这次会议除了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工会代表团,还有不少西方国家和其他非东欧国家的工会代表团出席,中方在这些代表团之间散发了中苏两党争论的材料,苏联代表团离席,表示抗议。布加勒斯特会议则是苏方和赫鲁晓夫对中共的报复。到一九六三年,中苏的分歧更加加深,发生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论战,中苏关系最终走向了破裂。

    关于中苏关系由“蜜月”走向破裂的原因,研究者有许多解读,比如国家利益冲突、意识形态分歧、领袖个性矛盾等等。最近这些年,有研究者提出一种新的诠释,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阵营领导范式的错位。这种诠释认为,中苏关系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现出来的只是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党际关系通行的政治准则,即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范式。既然各国共产党都强调和承认国际共运必须有一个领导核心,并在意识形态一致性的前提下维护正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那么也就在实际上放弃了各自的独立性。于是,在党政合一的政治体制下,在国家关系混同于党际关系的状态下,社会主义同盟中各国主权的完整性就很难得到保证。同时,这种关系范式压抑了同盟各国追求独立发展的民族感情和心理,表面的团结统一往往掩盖了同盟内在的不稳定因素。平时大家以兄弟相称,言谈举止无所顾忌,淡漠了正常的国家关系,一旦政治关系发生变化,或领导者地位和权威受到挑战,或意识形态的正统性受到怀疑,那种笼罩在民族感情和心理上的阴影就会立即显露出来,侵犯国家主权就会成为指责同盟“为首”者的最常见的罪名,而这种同盟关系也就随之遭到破坏。因此可以认为,中苏在一九五○年代中期以后未能在军事合作方面取得进展,反而导致双边关系恶化,究其根源,恐怕就在于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关系本身的政治特征。中苏关系最终破裂的根本原因也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范式和准则中的某种结构性失衡,而不应仅仅去追究哪一方的责任。
《网讯WXCK023》2011.2.28
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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