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裴晓兰)前天下午,北京地铁五号线各站点电子显示屏上均出现蓝屏白字“王鹏你妹”四个大字,对此北京地铁方面称系工作人员操作不慎所致(本报昨天报道)。
昨天,一名名叫“王鹏”的律师欲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名誉损失费1元钱。但法院人员当场拒收诉状材料。
王鹏何人
系一名地铁员工
前天下午4点多,北京地铁五号线全线各站点电子显示屏上均出现故障,以往的列车运营信息被蓝屏白字的“王鹏你妹”四个大字取代。故障发生后,消息很快传开并在微博上附图片扩散,继而被多家媒体报道,一跃成为网络上的热点话题。故障发生约半个小时后,所有显示屏全部黑屏。
当晚,北京地铁官方微博对此做出回应称,由于近日地铁5号线PIS系统正在进行调试和人员培训,一学员误操作将和旁边同事之前调侃的话点击发布,“给您带来不便,在此深表歉意”。
昨天上午,北京地铁新闻发言人贾鹏证实此事,称“王鹏”是当时被调侃的地铁指挥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
律师王鹏
上百朋友发来“问候”
此次欲提起诉讼的北京律师王鹏称,该事件中他只是一个普通市民,但从8日下午4点多到晚上10点多,他共接到朋友和熟人上百个问候、质疑的电话,“甚至连我的妹妹也接到类似电话,我得到消息后登录互联网查看,顿时冒了一身冷汗”。王鹏认为,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并给他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为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连续7天在早晚交通高峰的地铁五号线全线各站点电子显示屏上向他和妹妹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名誉损失人民币1元。
法院人员
不认为骂人当场拒收
王鹏的代理人丁海洋律师说,昨天下午他向西城法院递交诉状,但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称,“没看出来‘王鹏你妹’这四个字有骂人的意思”,此外,“怎么证明这四个字说的就是你?”因此未收下诉状。
丁海洋认为,对于法院立案庭来说,仅有义务做形式审查而无权做实质审查,只要起诉状合格、有基本的证据材料,法官对于主体是否适格、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构成侵权等方面,都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之后才能确定,而不应该直接拒收材料。
昨天下午,丁海洋又将立案材料快递到了西城法院,目前此事暂无结论。
网友反应
褒贬不一被疑炒作
对于此事,网友们也褒贬不一。有网友认为,律师王鹏的举动很无聊,“法官英明,作为律师你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可能是想炒作自己吧”。但另有网友赞同此举,“我已转告我认识的那个王鹏,大家应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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