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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馬政府失望…
根本就是在看美國的臉色行事
不由自主想起當年震驚全球的人質事件, 阿基諾三世那流氓地痞的形象。 連堂堂一國總統都是這樣的角色, 你還該對這個國家懷著什麼希望?

就算菲基金賺到笑我都不會買, 美麗過天堂我都不會去, 雖然是小事, 個人影響微不足道, 不過我有權表達匹夫之怒。
忘了補充,樓主開篇第一句話就已經錯了喔
因為台灣的領土包含南海上的島(譬如東西南北沙群島等等)
所以經濟海域不是從本島開始算的200海浬
是要從最南邊的小島開始算200海浬(其實我想樓主應該知道吧ORZ)
不然日本也不會要死要活的也要有釣魚台了!!
很难过这件事情
中国人太软弱,一直被人欺负
毛泽东出卖了外蒙古与大兴安岭还有三年饥饿中的无数人命才与美国打一架,现在北朝人民多么可怜,接着中印之战白白丢掉大片领地,给达赖也好啊,达赖的追随者被印度人奴役至死的不知道有多少
本帖最后由 昕雨 于 2013-5-15 11:33 编辑

今天....老師上課 突然提到這件事
說美菲有協防條約...就算想開打也不可能 菲在落後也有美在後面
被佔領的那七個小島 也不曉得什麼時候能拿回來....
P.S 家裡有菲傭菲勞的..別拿球棒去打他....這樣還要賠他們錢捏 更何況確實跟他們是沒啥關係

老師很可愛-.- 說現在再抗議的都是老弱 青壯年都跑去捕黑鮪魚XD
說今年跑那麼遠 一定鮪魚會豐收阿  哈哈哈XDDD
--為生者祈福,為死難的人們祈禱。
高雄前鎮、馬航、復興、北捷、戰爭中的死難者,萬望已得到安寧。R.I.P

,

本帖最后由 chendd 于 2013-5-18 10:00 编辑

按樓主意思各国都可掃射百姓了,不管这百姓在做啥?各国穿上執法者的衣服都可以先殺再說?只要不爽谁到老子画的海域或領土一見到就未審先判立刻乱打你五十几槍,打死了再來論你死的理由,那不天下大乱! 何況这是小渔船又不是備有核子彈的,惡質!
(我丟樓主鳮蛋的原因是,菲律賓一直说谎,老是殺完就跑,乱殺人已不是第一次,從头到尾只说自己不小心.偶然殺了人,这掃射耶?乱开国際玩笑,当別人是白痴在耍)
比的94各种血,打雞血.泼狗血.灑熱血...喷鼻血...I 暈血...everybody 4芥茉日滿臉血...
今天....老師上課 突然提到這件事
說美菲有協防條約...就算想開打也不可能 菲在落後也有美在後面
被佔領的 ...
昕雨 发表于 2013-5-15 11:31


那台湾与美国没有类似条约吗?台湾也算美国盟友啊,应该有类似的。1996年大陆台湾关系紧张的时候,记得美国还派航母过来。美国是故意帮菲猴吧,目的还是针对中国。
很佩服大家怎么这么有知识啊
本帖最后由 昕雨 于 2013-5-18 15:14 编辑

回复 37# azimao

那時候駐軍在台海是特事特辦(因台海危機)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應說此條約一直存在 但是前年美國哪個官員說 已不干涉)  美菲是後來九五一年八月三十日簽訂美菲共同防禦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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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沒有這次的危機 我不會知道我有多無能

補充 美菲協防條約:第四條第五條
第四條
任一方皆承認:對任一方太平洋區域之武裝攻擊,將危及另一方自身和平與安全;任一方並聲明將基於各自憲法之程序應付此共同危險
任何此類武裝攻擊,以及武裝攻擊後之任何手段,應立即回報聯合國安理會。在安理會採取必要措施以回復或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之後,前述手段應終止。

ARTICLE IV.
Each Party recognizes that an armed attack in the Pacific area on either of the Parties would be dangerous to its own peace and safety and declares that it would act to meet the common dangers in accordance with its constitutional processes.
Any such armed attack and all measures taken as a result thereof shall be immediately reported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  Such measures shall be terminated when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taken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第五條
為第四條之目的,對任一方之武裝攻擊視為包括對於任一方國內領土,或對於其管轄下之太平洋島嶼領土之武裝攻擊,以及對於在太平洋之武裝軍隊、公用船舶與飛行器之武裝攻擊。

ARTICLE V.
For purposes of ARTICLE IV, an armed attack on either of the Parties is deemed to include an armed attack on the metropolitan territory of either of the Parties, or on the island territories under its jurisdiction in the Pacific Ocean, its armed forces, public vessels or aircraft in the Pacific.
一篇我在FB上看的文...

【為什麼菲律賓殺人擄船昨天才被重視?】
(文長但請看完,救救漁民請幫忙分享!!)
PTT八卦版作者:kokone(取得原po同意)
Sat May 11 2013

小弟是鍵盤東港人,看到網友的討論實在覺得很驚訝。我看到新聞的時候,其實有預料到網路上會討論,只是沒想這麼熱烈。說實話,我看到新聞直接反應是:嗯.又來了啊。不過看到電視畫面罹難者家屬哭喊著討海人很艱苦的樣子,其實蠻能感同身受的。我老家以前昰討海的,當初我爸、我三叔、我四叔在國中畢業後都是被我阿嬤安排去討海的。不過我老爸上船學不會游泳,被人家拒絕,算是逃過ㄧ劫。後來家中有在討海的,只剩我三叔、四叔跟我大姑丈。不過存活到今天的只有我三叔,我四叔跟大姑丈都死於海難。

其實討海人除了惡劣的海象,其實另一個最大的危險就是菲律賓跟印尼。在東港黑鮪魚還沒有成名之前,我小時候幾乎看到東港上新聞都是被菲律賓、印尼擄船、開槍的新聞。這種事每年必定發生,不過偶爾才上一下新聞,比今天這事件更嚴重的還一堆。我找出以前高中看到的一篇文章,寫作年代大約就是民國70年左右,也是我四叔過世的那個年代。其實裡面的內容跟今天的情況一樣,幾乎沒太大改變。節錄一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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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漁船被扣補,船員遭屠殺情事,是從1968年7月20日,東港漁船連春財號被菲律賓扣補開始,隨後各國紛紛宣布200浬經濟海域後,台灣漁船大量遭難,幾無礁類。據陳冠學先生統計,自1968年7月至1982年1月的12年半間,被扣漁船約在千艘以上,漁民被押當超出三千人,而漁船被焚毀,漁民被殘殺,當有數十艘、數十人。漁船只要被菲律賓、印尼軍艦扣補,船員生不如死,而且要是扣補不成,即開砲轟擊,人船屍骨無存,例如小琉球建和志號漁船,於1981年8月,被菲律賓海軍擊碎,五名船員葬身海底。1984年2月小琉球海成號五名船員遭扣返國,他們表示,在被菲律賓海軍洗劫後,必須花費一百餘萬贖金才得回國,但菲國軍方變本加厲,索賠當初開砲捕船所花的軍火費。回顧不平等條約下的百年國恥,亦無甚於此。漁船落入這兩國手中,船員必須集中在甲板上列隊受檢,稍有反抗動作,則遭開槍射殺,如吉盛一號的王保生和新慶旺號的的李杞璜等。輕微的用槍托重擊,尤其以船長和大副為然。

靠了岸,陸軍便接管。船上所有設備,漁獲所得洗劫一空,船員上岸身上所有也搜劫無遺,而且免不得又會遭毒打、污辱、用香菸燙爛嘴唇、罰勞役、作苦工等,受到慘無人道的私刑。

菲印等國設有重重關卡,凡是台灣漁民家屬前往營救被扣船員,則層層剝削,敲取重利,某些受託的華僑更落井下石,藉機設局詐騙勒索,直接找上台灣船公司騙取活動費,充當司法黃牛,等到錢到手了,卻逃之夭夭,毫無下文。

船員曾向政府建議,當武裝漁船,返航再於港口繳還武器,但政府不肯,至於所謂派艦護漁,只是虛應故事,與漁民合照一番而已,遇我漁船被人追殺,竟袖手旁觀,不加保護。

枋寮的船員接受訪問時表示,他有兩次被印尼軍艦追殺的經驗,某次在先鋒十一號船上,看到印尼船,立刻丟下已撒下的拖網,倉惶逃命。當時是在晚上,船上漁火全熄,全船船員跪在甲板上,向預先帶去的土地公神像膜拜祈禱,船長和大副全身發抖,因為萬一被抓,他們要負逃亡之責。...十幾年來,他上船十餘趟,每趟回來,都好像拾回一條小命,尤其來回經過印尼把守的『
地獄海』,和靠菲律賓當關的『鬼門關』,人人無不下跪向神像訴求平安渡過,全船無不發抖顫慄。一旦被發現,即全力逃命,惶惶如喪家之犬,恐怖至極。

洪田俊,拉番上船 遠洋漁船的黑暗地獄,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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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故事在我小時候常常會聽大人說起,但看板上的反應,似乎是好像今天才知道有回事,其實蠻感嘆的。小時候很喜歡去東港東隆宮或是其他廟宇玩,有時候會看到有些人眼眶泛紅去到廟裡,跪著跟溫王爺訴說什麼,有時聲淚俱下。以前搞不清楚會什麼拜拜要這麼激動,很後來才知道,這些人都是漁民的家屬。

當船公司通知家屬漁船出事後,其實家屬是很無助的。在這類擄船殺人案中,唯一能夠求助的除了船公司跟漁會外,剩下的就只有神明。有人會問說政府,政府?那是什麼?可以吃嗎?這類的事件都是船公司或是漁會去尋找可以跟菲律賓接洽的人,看價碼談判,付錢放人。所以也才有前面說的司法黃牛。中華民國外交部或是中華民國海軍在這類事件中都是不存在的。比起政府,船上的神明還比較可靠。政府能做的,可能就是在死不見屍的情況下,要你等七年,然後給你一張死亡證明書。所以看到電視畫面中,罹難者老婆喊的討海人間艱苦,想到以前討海回來會帶我去買玩具的四叔,心有戚戚焉。看到祂女兒喊著政府沒幫忙,其實正是東港漁民幾十年來的寫照。說真的,政府這幾十年來,做過什麼?以前也有漁民找立委陳情,開記者會。但依舊什麼也沒改變。這次的罹難者家屬算幸運了,有媒體關照。有多少漁民家屬只能在暗夜中哭泣。

每當有朋友問我為什麼東港對信仰這麼虔誠,我都用捕魚的說法。看看他們的處境,除了祈求王爺保佑,還能做什麼呢?就像文中的漁民。這類事情我聽過的程序就是找船東聯絡找人談判,接著看價碼討價還價,四處籌錢,借錢,接著上廟裡去求神明。這幾乎是標準SOP。找政府不如找神明可靠多了。

這麼多年來,我總有ㄧ種感覺,似乎台灣所謂的漁業糾紛只存在於那個叫做釣魚台的地方。直到昨天,媒體似乎才知道國境之南還有個更殘暴的對手。其實感概的原因有兩個:這麼多年來,其實什麼也沒改變,除了以前找原住民上船,現在找外勞。另一個就是這些事這麼多年來居然沒什麼人知道的樣子。我其實問了我三叔有沒有被菲律賓追的經驗,但他只是這樣說:為什麼叫做討海不叫抓魚,因為魚不是我們去抓的,是跟海分的,是跟海討來的。

其實有了這次事件也好,這麼多年,枉死在菲律賓的漁民也不少,能讓更多人關注到漁民的處境。關於釣魚台的文總是大家愛吵的話題,但相較釣魚台,台灣漁民枉死在菲律賓槍下的冤魂和其多,付給他們的贖金也不知多少。這些發生在身邊真實的故事卻總是被掩蓋在那個虛無飄渺的小島下,真是很感概。

最後,希望小琉球的觀音媽能夠帶著亡者一路好走。也感謝各位對此事的關注。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台灣政府的無能,台灣在國際社會上的弱勢,都是台灣人心中深沉的痛與無奈。
台湾政府实在是太软弱了,既然台湾渔民常受他国船只欺负,那为何不在一开始就有所作为呢?而是一再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让他国更得寸进尺,觉得台湾人好欺负...若是一开始就有所"积极"作为,就不会有后续的"问题"发生了!

就好比你第一次被人勒索时,若是默默的交钱了事,那么对方就会觉得你好欺负,下次还会变本加厉的勒索你;但若你一开始就奋力抵抗,表明绝不妥协的决心,让对方也得不到好处,那么他就会有所警惕,在下次想再勒索时就不会在耗时间在你身上,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了!

希望这次台湾政府能"表明决心",有'积极作为",别到最后"不了了之"
~加油~
我不明白楼主发这个帖的目的是什么。
本帖最后由 chendd 于 2013-5-22 02:03 编辑

这帖子太囧了8...自古以來官(or有錢權势的)殺了老百姓就是用錢權势摆平...乱殺百姓跟领域沒関係...,(在菲律賓官商覺得不过殺了捕渔的賤民用錢權很簡單就能压下,討什麼公道?),而馬英9(不会私下收賄)不幇忙菲律賓压下这事,阿基諾絕对会見笑转生氣,不擇手段也要把馬英9修理的金光閃閃瑞氣千條...这才是真相...
比的94各种血,打雞血.泼狗血.灑熱血...喷鼻血...I 暈血...everybody 4芥茉日滿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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