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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权力强奸法律的逻辑

一个普普通通的轮奸案,竟然变成“轮流发生性关系”,以后会不会说李将军之子没有参与强奸?



关于“轮流发生性关系”的几种可能
对中国的法律失望透顶。
这案子在网上轮的这么热闹还能把李天一给开发出去,再次感受到唱好一首歌的将军的能耐啊
都曝光成这样了,这法律当真是儿戏了吗?
真心希望郭嘉能重视起来,起码别让法律的尊严被践踏。
情已至此,人何以堪
中國字真的很厲害:輪流發生性關係
輪奸就輪奸,還說那麼多
我今天看到这个新闻,就觉得很搞笑
轮流发生性关系,说的好像这个女生是自愿和这些男的发生关系似的,尼玛,轮奸就是轮奸,当全国人民是傻子啊
他爹有背景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现在已经不是当年朱令被害的那个年代了,网络普及成这样,还把群众当睁眼瞎子
这种人除了败类,有更好的词可以形容?
換句話說的功力了得

原告律師應該很想哭
--為生者祈福,為死難的人們祈禱。
高雄前鎮、馬航、復興、北捷、戰爭中的死難者,萬望已得到安寧。R.I.P
溺爱的后果——无法无天~
不想说别的  只希望李家的女人遇到这种事的时候也能接受这种结论
我一直很好奇  这起案件是多人施暴  为什么从未看到过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报道捏?
最可怜的是那个受害者,找这样看来她应该尽快申请避难,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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