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欢乐吐槽] 【囧】英国女恋童癖者2年内性侵8岁男孩50余次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英国《每日邮报》3月18日报道,近日,英国一名21岁的女恋童癖者被判刑事监禁两年,因其在2年内性侵一名8岁男孩50多次。

  据悉,这名女子名叫劳伦·莫里斯(Loren Morris)。16岁时,她第一次性侵这名男孩。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她又继续性侵该男孩50多次。后来,劳伦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没有再犯。

  这件事一直无人知晓,直到2013年3月份,这名男孩在学校鼓吹自己和劳伦发生过性关系。警方得知后立即介入调查,在确认这件案子的真实性后,劳伦被带上法庭接受审判,她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近日,此案于伍斯特刑事法庭终审,鉴于劳伦意识到自己错误停止再犯,法官罗伯特·朱克斯(Robert Juckes)决定对劳伦从宽处理。最后,他判决劳伦两年刑事监禁,期满12个月便可以假释。

     西麦西亚警方说他们接到学校的报告后于去年三月份开始调查此事。

     案件法官告知莫里斯法庭已经对她网开一面,一年后她将获准出狱,因为她“认罪态度良好”并且已经停止对那名男孩的侵犯。法官罗伯特·朱克斯QC说:“我可以毫不隐瞒地告诉你的案件让我考虑了很久。我得出的结论是此事也给你和你的家人带来了关注和难堪,希望你不再发生这类冒犯行为,并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负责。我也意识到此事对你的孩子的影响。我很开心你的父母开始对你你进行帮助。但这些都无法掩盖你对一名男孩8岁到10岁间实施的侵害罪行——他的证据显示性交次数超过50次。我重复考量了你的声明和你主动停止侵害的事实。因此我宣布你将在狱中服刑12个月,然后获得特许释放。”

      辩方律师Antonie Mullers告诉法庭莫里斯很难接受审判结果,要求法官免除监禁徒刑。他说:“当事人才21岁,尚未完全成熟,这意味着她还不能完全接受审判结果。恳请法官暂缓对她的收押。”

      她的宣判中还包括一项性犯罪预防禁令,未经男孩父母同意禁止她接近16岁以下孩子。她也被勒令在性犯罪登记表上签字,她的污点记录将被保留10年。
8岁的男孩怎么被女人性侵啊,如果是个男的我还想得通。
how?????????
签名被屏蔽
这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倒是一直在欧美很明显:试想一下,被告是个21岁男性,受害者还是个8岁的小女孩。我想结果会严重的多。
亏了这回不是男的性侵害男童,而是女的。
哎呀,我好想@上次那个奇葩啊,看他这回看了这则新闻会有什么说法。
反正我的看法不变:不管男的女的,犯罪行为和性别无关!
情已至此,人何以堪
楼上+1  
那个小男孩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nmsyqsb 于 2014-3-20 22:26 编辑

这件事一直无人知晓,直到2013年3月份,这名男孩在学校鼓吹自己和劳伦发生过性关系。
-----------------------------------------------
那小男孩应该算是被诱骗的
他似乎还没意识到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大概觉得自己这样很厉害
如果他遇到的是个男犯
估计很快就会被家里发现
记得有个新闻就是男童被猥亵然后菊花受伤感染高烧不退
所以国内还是希望相关的法律赶快制定出来
不要等这类事件社会无法承受了
才因为某些人需要政绩 被提出来解决
看来国外也是双重标准啊
女性侵犯男性就刑法轻得多
签名被屏蔽
个人觉得女性侵犯男性的话 心理伤害不知道 但是比起男性侵犯女性 受到的肉体伤害要小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