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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婚姻就是一场赌博.......
本帖最后由 2008chang 于 2024-7-31 19:31 编辑

这男的父母花了160万给儿子媳妇买房,显然是婚后买的,媳妇离婚分走了一半80万。小地方的人, 辛苦一辈子,也攒不下多少钱, 气不过可以理解
那么, 当初就不要出这160万,或者房产证写老两口的名字。既然给了, 只能认倒霉
如果是婚前买的,这玩意不管写谁的名字,这都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财产分配;如果是婚后买的,只要有打款记录或者取款记录或者转账记录,老两口活着,那就是指定人群赠与(具体可参考男性出轨找小三,原配追回男方赠与小三的财产),网上满大街的案例到处都是,但是这借条一出,这是要让女的净身出户,一个是最近几年房价贬值,不然哪里来的那么多人卖了房,最后还亏了银行钱的;一个是说婚后用了20w补贴,如果这个债务也算,女的也要承担10w,到底用没用,这不好说,而且这个费用是单独打的,还是过年的时候给的过年费,有这个想法就不对好吧,现在的婚姻法其实对男女双方的财务分配特别合理,可详细了,不请律师都能掰扯清楚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本帖最后由 2008chang 于 2024-7-31 21:59 编辑

男方父母出资160万买房了啊,按照新民法,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  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借款,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个案例,女方显然分走了一半房产,不然男方家长也不会拿欠条去告了。搞不好欠条都是离婚之后才写的
当然, 拿只有男方签字的欠条肯定没用, 很傻。 但这种事情,到底谁亏欠了谁, 没那么清楚。 如果男方父母是普通人,一辈子也就攒下这么点钱了。但从女方来说,结婚还生了小孩,拿对方半套房产不应该吗? 就一团烂帐。所以说,父母不要出钱给孩子买房, 让子女自己去买,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分, 就怎么分
男方家真精打细算啊,蜜月旅行、租赁房屋,3万多元的生育及月子看护费。对于这些费用,钱某向父母出具了10张借条,不论离婚前还是离婚后打欠条都挺奇葩的。生怕女方花了他们家一分钱
你是谁遇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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