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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田田事件最新报道

因为一场与教授的口角,24小时内,被校方开除、取消学生签证、被警察逮捕、在监狱等待被递解回国,来自中国西安的留学生翟田田一下子成了悲剧人物,被关在美国纽约州一个监狱内至今一月有余。
    
    翟田田的父亲长期在湖南长沙从事食品科技研究工作,竟然昨天才知道儿子在美国被关押已有一个月有余,今天我们从他那里了解到如下信息。
    
    一切都源于这位中国博士生与在读学校斯蒂文思技术学院(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教授之间一场有关学业的争吵。校方称,翟田田在今年4月15日与教授的口角中讲了一些威胁的话,于是学校以其会对学校造成恐怖主义伤害为由将其开除,并通知了执法机关。
    
    一切来得都那么快,翟田田的律师海明称,这个案件中,美国执法机构展现了难得一见的高效率,24小时,学校开除、移民局递解、警察抓人、检调机关起诉,美国地方执法机构和联邦执法机构联合将这名普通的中国留学生,变成了一个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恐怖主义威胁”的犯罪嫌疑人。
    
    “他一没有打人,二没有凶器,三没有破坏学校公共财物,要以其它名义起诉还真的没办法。但是如果学校说他是恐怖主义威胁,只要执法机关信了就可以了。”海明表示。
    
    “事发当时,翟田田的确是因为不满老师给分而产生口角,说话有点冲,虽然他说现在已经记不清当时具体说了点什么,但绝对没有说过要火烧学校的话。” 海明称,事实上翟田田只是与这名意大利裔教授本人有冲突,但是教授以恐怖主义威胁控告翟田田就是将问题“上纲上线”,“要想置人死地,在美国当前这个大气候下,恐怖主义是最好的名义。”
    
    被翟田田聘请为其移民案件辩护的律师海明表示,根据他从翟田田处了解到的情况,翟田田曾在不久前接受电视采访时,发表了对学校不满的言论,并声称要以种族歧视起诉校方,因而才被学校报复。
    
    1983年11月出生,来自中国西安的翟田田,在位于毗邻纽约的新泽西州的斯蒂文思技术学院攻读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来美已有数年。
    
    “如果他是恐怖主义分子,他怎么敢在电视台上批评学校,并要聘请律师告学校,这些都是合法途径,并非恐怖主义行径。”海明表示,“这件案件彻头彻尾是对中国学生的污蔑。你要说人恐怖主义,你要拿出证据。”
    
    海明表示,美国不应该是一个以言定罪的国家,即便翟田田言语不当,也不应该因此获罪。据悉,翟田田已经否认企图纵火及恐怖主义威胁的指控,目前还在狱中等待完成有关“恐怖主义威胁”的听证。海明称,这种情况他想要保释都很难。
    
    海明也表示,即使这次翟田田不至于以恐怖威胁被定罪,但因为执法部门担心会被反告,所以他应该也不可能被完全无罪释放,否则执法机关将面临天文数字一般的赔偿。他所能做的就是尽量争取翟田田不要被驱逐出境,获得转学的权利。
    
    中国驻纽约总领馆目前也正对事件进展表示关切,希望美方能够依法处理。
翟田田案背后:司法程序有无不当?
2010年08月17日 10:0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10日,因“恐怖威胁”获罪的中国留美博士翟田田在被拘近4个月后,凭借“自动离境”权回到国内。在众多媒体的高光报道下,这起由校纪问题引发的官司已然演变成备受热议的“国际事件”,而其背后的法律认知误区及由此带来的启示更发人深思

  事件回放:一次口角成“涉恐”

  8月10日,此前被控“恐怖威胁”的留美学生翟田田抵达北京,并于11日在京举行记者招待会,详细介绍了“涉恐案”的来龙去脉,披露自己如何从一名普通的留美学生沦为“阶下囚”再到“自动离境”回国的遭遇。

  现年27岁的当事人翟田田2003年留学美国,从本科到博士,翟田田一直在美国新泽西斯蒂文森科技学院学习。今年4月,因与其教授的一次口角,翟田田遭校方起诉。校方称,翟田田曾称要“放火烧了学校”。随后,翟被控“恐怖威胁”,并被开除学籍。4月16日,校警带着移民局的官员将翟田田抓获并投入了监狱。

  7月30日,翟田田“涉恐”案开庭,美国控方将其“罪责”由原先的“恐怖威胁”降至“小型行为不当”。但翟田田拒绝接受,“恐怖威胁”罪名恢复。法庭上,联邦法官批准了翟田田的自动离境申请。8月10日,翟田田返回祖国。

  焦点一:是不是“恐怖分子”

  回国之后的翟田田再次引来了媒体的关注,他坚称自己没说过任何威胁性话语,而这与他就读的美国大学的说法完全不同。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目前我们还无从得知,但至少我们可以绕开这个事件本身,去探究一下它背后的几点问题。

  4月15日,翟田田被控“恐怖威胁”遭到拘捕,一些媒体报道翟田田被视为“恐怖分子”,这是言过其实的。指控罪名在字面上(TERRORISTIC)虽与“恐怖主义”有关,但并不意味着翟田田就是“恐怖分子”(TERRORIST),其真实语义与“恐吓威胁”更接近。

  根据事发地新泽西州的法律,对翟田田被控的罪名“Terroristic Threat”的定义是“发表企图制造严重公共不安的言论”。而在《美国模范刑法典及其评注》的中译本中,该词便被译为“恐吓”,对其规定为:“为引起他人恐慌,或者为使他人从建筑物、场所或者公共运输工具中撤离,或者为造成重大的公共不便,或者轻率地不顾其行为会引起上述恐慌、不便的危险,而以实施暴力为内容进行恐吓的,成立三级重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法律中,这是一个明显不同于“恐怖主义”的轻罪罪名。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会被处以罚款、监禁、电子监控以及限制令等惩罚,具体惩罚力度则各州有所不同。以翟田田所在的新泽西州为例,对此类罪犯最高罚款额度为7.5万美元,最长监禁3至5年。

  据此,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为翟田田惹来这场祸端的原因,被认为是在一次激烈的争辩中他对校方管理人员发表了“大不了拼了”、“放火烧掉学校”等言论,接到报案的新泽西警方随即便以“恐怖威胁”罪名将其逮捕。对此,新泽西斯蒂文森科技学院的法律代表克里斯·亚当斯也表示,指控罪名使用了与“恐怖主义行为”相同的字眼,这是“非常不幸的”。但他同时强调,“没有人暗示翟田田涉及的是恐怖主义”。

  焦点二:是不是“因言获罪”

  被捕当天翟田田曾给学校打过电话,其是否说过“要烧毁学校”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当事双方在此问题上态度迥异。美国新泽西斯蒂文森科技学院的发言人迈克尔·斯基内利表示,翟田田被捕是因为其“威胁放火烧毁学校的建筑”。翟田田则对代表律师海明以及媒体表示,他绝没有说过要“烧毁学校”的话。

  由于该通电话没有被录音,加之时间过去了数月,人们很难还原真相。不过7月2日《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或许道出了其中的原委。

  文章引述翟田田好友杰瑞·索娃的话说,翟田田对他复述电话中的原话是“我将通过起诉及向美国广播公司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揭露真相,把史蒂文斯科技学院烧至平地”。

  遗憾的是,很多人只记住了“烧至平地”这个表述,而没有联系前后的语境。“美国之音”之后的报道在引述《纽约时报》的文章时,也片面表明翟田田放言“烧掉学校”。如果翟田田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也只是想让学院声名狼藉而已,与真的“放火”扯不上关系。

  而校方和警方的指控,说的恰恰都是翟田田要“放火烧学校”。从这个角度上说,翟田田因“言”获罪也不假,只不过这与“言论自由”无关。美国司法和民众对“恐怖”异常敏感,任何案件涉及这一领域,都会受到严肃对待。

  焦点三:司法程序有无不当

  据报道,向警方报案的是美国新泽西斯蒂文森科技学院的一名校警,翟田田是被新泽西警方、联邦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官员和校警拘捕。由于翟田田是外国人,案件随即被报至国土安全部,性质一时变得严重起来。

  6月28日,翟田田获得新泽西州高等法院发放的释放书,从被关押刑事犯的哈德逊县惩教中心转至纽瓦克附近的非法移民拘留所。其代表律师海明认为,这表明案件获得决定性胜利,检方对翟田田的“恐怖威胁”指控无法成立。

  海明表示,由于检方一再拖延上庭,致使翟田田未能及早获得保释,翟田田因此一度以绝食进行抗议。海明还称,翟田田案件最早由地方法院受理,后因 “案情重大”被转至一家高级法院。但在翟田田被拘押超过40天的情况下,法院既未确定出庭日期,也没有举行相关听证,这与法律和惯例不符。

  7月15日,翟田田案在新泽西州伊丽莎白市移民法庭开庭审理,庭审没有涉及“恐怖威胁”的罪名,仅处理移民诉讼部分。国土安全部的代表律师称,由于翟田田4月15日被开除学籍而且学生签证也被取消,应该被递解出境。海明则要求美国新泽西斯蒂文森科技学院提供证据,表明取消翟田田学籍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从“恐怖威胁”的刑事案到缺乏身份的移民案,案件似乎又回到了错综复杂的事件起点。检方早先提出如翟田田认可“不检点人士”和“行为不检”的轻微罪名,接受3个月的监禁,当天因已被拘押3个月就可立即获释,但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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