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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宋山木为何要代表全中国男人?

  10月14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宋山木强奸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宋山木强奸罪成立,要入狱4年,赔偿被害人4205.87元。宣判后,宋山木情绪十分激动,竟称判自己有罪是“全国男人的悲哀”。(10月15日《广州日报》)

  轰动一时的宋山木强奸案,经过1年多的纷扰,终于有了结果。因为不服一审判决,宋山木在上诉时提出为他和被害人测谎的要求,但是,这一要求最终被拒绝。宋山木为此而情绪激动,于是,在二审宣判后,他才说出了判他有罪是“全国男人的悲哀”。仅仅只是听宋山木的片面之词,他似乎做了冤大头,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宋山木被判刑却是罪有应得。


  宋山木一手创办的山木培训在短短数年内便一举成为中国的知名培训机构,宋山木在创业方面的能力虽然值得肯定,但是,其人品却无法得到山木培训内外人士的认可,不管是山木培训的员工还是其他不在该机构内工作的知情人士,都透露了宋山木不仅好色,而且色胆包天这一原本鲜为人知的秘密。

  宋山木为了让自己的山木培训机构提高知名度,不惜在国内外的一些公众场合发送各类强制在场者接受的单张或者声音类广告。宋山木曾在接受央视采访的时候对此津津乐道,有人因此推测宋山木是一个强奸惯犯,果不其然,从宋山木案发之后的各种爆料来看,他所强奸的女员工远不止将他告上法庭的这一位。


  另外,宋山木虽然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但是,他的骨子里却希望自己是一位日本人。他原名宋炳华,为了让人将他视为日本人,于是改名宋山木,并且督促自己的妻子也将名字改成像是日本名字的李木子。

  宋山木满脸大胡子,很多人早就怀疑他是不是好色之徒,没想到,这条大色狼在去年就显出了原形,成了红极一时的新闻人物。从被害人的指控到知情人士的揭露,再到法院的判决,除了宋山木之外,很难找到几个人会相信宋山木被判强奸罪是蒙冤受屈。


  然而,宋山木这位铁板钉钉的强奸犯却在二审宣判后继续表示不服,不仅要继续申诉,而且还当着很多人的面说出了他被判刑是“全国男人的悲哀”这样的雷人之语。山木培训机构被指为“宋山木王国”,的确,从宋山木想玩弄哪位女下属就玩弄哪位女下属的情况看,他自己已经把自己当做了山木培训机构的“国王”,所以便有“朕即天下”的思想。因此,宋山木要代表全中国男人便不足为怪。

  宋山木最终获刑可以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如果他这样的衣冠禽兽能逍遥法外,那才是中国男人的悲哀和中国法制的悲哀。宋山木死不认罪的态度让人感觉到了他缺乏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的精神,如果这种情况在中国男人当中成为普遍现象,那才是中国男人的悲哀。宋山木在法庭上的狡辩,让人进一步看到了他人品的低劣。




2011年10月16日09:49   文/刘逸明   (四川新闻网  太阳鸟时评)
http://roll.sohu.com/20111016/n322329951.shtml
宋山木强奸获刑为何说是男人的悲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宋山木强奸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宋山木强奸罪成立,要入狱4年,赔偿被害人人民币4205.87元。宣判后,宋山木情绪十分激动,发出雷语,称判自己有罪是“全国男人的悲哀”。

笔者以往曾经接触过被判刑的强奸犯,见其面有羞惭之色。为何宋董事长胆壮气豪振振有词呢?我们来猜测一下他的内心世界。


可能宋董事长认为:我有钱,搞点女人算什么!的确,从山木培训的红火程度来看,宋董事长的腰包确实很鼓。吃饭穿衣不太容易花出大把的钱,钱愁着没地儿花,只有女人这个没底坑那里可以扔出去。所以,有钱人都好色。

前些时,几个地方争夺西门庆故里,有人发文,理直气壮地发问:哪个富豪不是西门庆?西门庆拈花惹草说明他富有,这是西门庆的骄傲。过去的富人都娶三妻四妾。不如此,难以显示拥有了财富之后的尊贵和排场。

有俗语说,十个男人九个花,一个不花缺点啥。缺啥?钱。不乱搞女人的男人是没本事赚钱的男人。有本事的男人被判了刑,这还不是男人的悲哀吗?


也可能宋董事长认为:企业是我的,我企业里的员工我搞搞算什么!这不是无端猜测。有报道称,宋董事长将所有女职员安排住进同一个公司宿舍,通过监控录像监视她们的一举一动。他有每个女员工宿舍的钥匙,可以随时造访,强迫女性职员成为他的长期性伴侣。

有知情人士说,只要宋山木想要谁,没有女员工敢不给的。若不就范,就霸王硬上弓。他有句名方可以佐证,“对女孩子,睡五次就忘掉,得不到就强奸。这么多年来,被他染指的女子不胜枚举。宋山木把他的公司当成了自己的后宫,佳丽如云,他想临幸谁就临幸谁。”

当然,能够搞成一个企业的男人是有水平的男人,否则只能当打工仔。有水平的男人被判了刑,这还不是男人的悲哀吗?


我们承认,宋董事长有本事有水平。不过,宋董事长也应该知道,现代社会是文明社会,那些封建社会的糟粕市场会越来越小。不把那些糟粕扔掉,只能碰壁。

当然,宋董事长发此雷语也可能是想表明自己冤枉。不过,从法庭辩论的焦点问题来分析,此案子虚乌有不太可能。

不管怎么说,宋董事长的雷语激发我写了一篇文章,我感谢他。




凤翔文学窗:新浪草根新锐  http://blog.sina.com.cn/jinyuxiang1
(2011-10-15 11:50:10)   转载标签:杂谈   分类:时评·文艺理论·文史研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d36a30102dx5w.html?tj=1
不知道为啥,联想到了李阳的“中国式”纯正“口语发音”。
这种渣也就判了4年,赔了4万块,中国的法律还真是“不值钱”啊……
这种人该让他做一辈子的牢啊,
为啥只判四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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