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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主动加,哪儿那么多jjww.
朝朝频顾惜, 夜夜不能忘
不主动加,还罗嗦吧啦的,想找新的就赶紧离,找个自强的或者梦幻的
脑子进水,加个名字会死啊啊啊啊!说得好听,共有财产,现在可以不共有,立马现形。这有一毛纠结吗????
现在房子谁首付谁上算了,新婚姻法漏洞百出啊~~~
折腾了这几天,我倒觉得新婚姻法也有好处,让女人认请现实了,不再为感情所蒙蔽了,爱我,就买好房加上名;不爱,也别骗我给你白做保姆.
女人才是感情的动物,没有这么赤裸裸的婚姻法的时候,总有做梦的女孩子被男人的花言巧语所欺骗,现在好了,房子就是检验真爱与否的试金石了,拜金不拜金的都不用不好意思了,法律都给你挑明了.
我现在很庆幸当初没有用公公的名义买他们单位的房,否则的话,我现在哪里去找证据证明房钱里有我一份儿?
哈哈哈,活该
折腾了这几天,我倒觉得新婚姻法也有好处,让女人认请现实了,不再为感情所蒙蔽了,爱我,就买好房加上名;不爱,也 ...
后知后觉 发表于 2011-8-31 00:47


恩 喜欢着说法
‘房子就是检验真爱与否的试金石’
同感, 连这种安全感都不肯给的男人,才不能嫁
想着以后和你离婚之后会被占便宜的人,婚姻也不会长久吧
楼主所谓的以孩子要挟,你的孩子,你就不能给他的未来一点保障么
希望楼主的老婆没看到你这个贴,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冒出想趁年轻还没孩子要和你离婚的念头
She is just protecting her and her kids. Of course she needs to have her name on it. That is a no brainer.
Mimi
什么婚姻法啊,已经突破人类道德底线了
加上呗。难道你真的要找小三,让你老婆净身出户啊?楼上的说得好,一旦换位思考,问题就解决了。据说不用加名,那样契税太高,做公证效果是一样的,只需要几百元就搞定了。反正之前不也说那是共同财产么
楼主,你是运气好的,新婚姻法明显对你有利,房子是你首付,现在是老婆和你商量,换了当初是老婆首付,现在你求求老婆试试!!!将心比心,如果你对老婆感情够,法律已经给了你足够的保障,为什么你不给她一个安全保障呢。生孩子的女人,不能工作,压力大,生后身体受损失,老的快,你让她拿什么保证你一辈子对她不离不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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