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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無人扶身亡,其妻隨身帶施救者免責聲明

“本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人施救,施救者免責。”這是家住武漢市漢陽知音西村87歲周婆婆,為自己寫下並隨身攜帶的一份聲明。幾天前,周婆婆88歲的老伴李爹爹,在路上摔倒後無人上前幫扶,終致鼻血堵塞呼吸道而窒息死亡。

老伴摔倒無人幫扶含恨而去,周婆婆無奈寫下“免責聲明”,這既是一種自救措施,更是對信任與美德的一種呼喚。中國有句老話: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老人摔倒在地,口流鼻血,無疑需要及時救助。然而現場只有人圍觀卻沒有人上前幫扶,這事實在令人痛心。

對此,有網友指出,這都是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許雲鶴案”帶來的後患,因為萬人做好事只要有一人被訛就完了。應當說,彭宇、許雲鶴幫扶摔倒老人反而被訛為肇事者,確實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壞影響。但是,我們要看到,這種誤傷愛心的現象畢竟只是極個別的,根本不能代表社會主流,更不等于大家都認同,事實上大家對這類訛人現象都是強烈譴責的。

在一個社會中,存在做好事反遭訛詐等現象,固然令人遺憾和不齒,但我們不能因此就忘記和丟掉了自己的道德責任。相反,我們更需要用恪守道德准則的行動,來旗幟鮮明地倡行良好道德風尚。拿極個別訛人之事來作不做好事的借口,對于急需救助的人不聞不問,這本身也是一種逃避社會責任的不道德行為。如果大家都這樣,我們的道德家園就會荒蕪,而這是一種更為可怕的世情。

大哉仁者之心,愛如千年暖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們家里都有老人,我們也都有變老的時候,所以請不要吝惜我們的愛心。雖然,一個人的道德幫扶力量,不足以驅除訛人案的陰影,但是這絕不能成為我們冷漠待人的借口。我們人人都有堅守道德底線、建設道德家園的義務。只要我們都用良知和愛心來待人處世,世間就會變得更加美好。

當然,要激活世人的向善之心,也需要健全搭建人際信任平台的機制,司法尤其要起到保護正義的作用。如果在行善有獎的同時還對訛人者施以重罰,那就更能從根本上導正人們的價值取向,從而引領人們積極踐行助人為樂的道德觀。



2011-09-09    荊楚網-湖北日報訊   劉凱玲 王 琦
http://news.sina.com.hk/news/9/1/1/2431457/1.html
可是大家都是由小见大的!
挂印封金,扬长而去……
因为有讹诈的先例在那里,每一个路过的人心里都会权衡:我上去扶,会不会遭遇相同的结果?这种担忧自然会战胜原来就比较微薄的善良之心。
即使是我本人,也只会以拨打110电话之类的方式提供帮助,不会贸然上前施救。
这种结果不能怪大家,只能怪法院在判决时没有考虑到社会效应,在双方证据都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做出这种判决。
典型的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年头好人不易做,真碰到这种情况,挺纠结的。
同感,是我也不敢,这年头做好事,都心惊胆战
出事的地方围观的人肯定很多,而围观人多的地方我都不会去。。
对密集的人群有恐惧感的某飘过。。
渣基三中!水秀一枚。
庄花大爱,李叶甚美,小七闪开!!!
凡是跟庄花抢李菊的都是阶级敌人,反之亦然!!!
万一碰瓷我要考虑家人的
前几天我碰到了一个老爷爷摔倒在沃尔玛门口,旁边同行的人拉着我叫我当没有看见,说实话我是真的犹豫了一下,但是还是过去扶了,当时还有一位老奶奶(是路人)也和我一起扶起他。老爷也很感激的连声道谢,我说着吧不谢还是立刻走开了。真的让人无视挺难做到的,不是为了别的自己良心过不去。坏人还是不多的。
司法不保護好人的!!翻開法典,哪一條告訴你好人可以免責??
台灣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玻璃娃娃事件",我告訴我家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因為法律就是這樣訂定的,它要你不管好心壞心,最好不要管到他人的私領域......真是悲哀......
上次看到大陸一則新聞,一個公車司機一樣好心幫扶被訛詐,還好他有行車紀錄器作證,那戶訛詐人的一家人,事敗後又是感謝又是道歉,真是......對這種人沒有懲罰,難道不是變相鼓勵訛詐!!
法院的判决保证了原告人的利益,却伤害了整个社会的好人啊!!中国的法律仍然存在弊端。正如贪污,贪1600万也就是个死缓两年,怪不得腐败风气仍然高涨。
回复 9# saturnschnee

"玻璃娃娃事件"是什么?
最多帮忙打个120
本帖最后由 saturnschnee 于 2011-9-9 11:12 编辑
回复  saturnschnee

"玻璃娃娃事件"是什么?
azimao 发表于 2011-9-9 07:51

有一個顏姓高中學生是玻璃娃娃(成骨不全所以無法行走,並且輕度碰撞即有可能嚴重骨折),學校沒有身障設施,一直由一個陳同學背他上下樓(純粹好心),某天下雨路滑,同學背他下樓時不幸摔倒,雖然盡量讓自己成為肉墊並因此受比較重的傷害,但玻璃娃娃仍然受傷,當時校方通知家長,並詢問是否立刻送醫,家長拒絕了打算自行就醫......

事後,玻璃娃娃死了,其家人將學校和同學告上法院,後來在二審高等法院宣判學校和同學要連帶賠償300萬,至此舉世譁然......

後來一堆學者法官想辦法要幫好心同學解套,發展出N種學說(因為法律並不保障"好心","好心"也不構成免責事由,只能想法子類推適用其他法律或是學說),總之最後的最後,最高法院廢棄高等法院判決,更一審判決好心陳同學不用負責,但是學校要賠償家人170多萬元......

這個案子造成很糟糕的社會觀感,願意伸手幫助玻璃娃娃的人更少更少了,而且如果我沒記錯,那個堅持求償的家庭裡還有一個玻璃娃娃的孩子,將來有誰願意在他跌倒或不良於行時幫扶一把??哪個人願意做這樣吃力不討好的事呢??

最少,我不會是那個人,我也會阻止我的家人成為那個人!!
其实像彭宇案这样的事20年前就有  只是那时通信不发达  
我妈妈是公交司机  
她说过那时就有骑自行车摔沟里 她得同事停车去搀扶 挂120
结果交警来时   骑自行车的就说是公交车把他逼到沟里的
那时医药费什么的便宜 也没什么营养费  误工费一说  
她同事自认倒霉  赔钱了事
所以妈妈从小就灌输我  勿管闲事
有一個顏姓高中學生是玻璃娃娃(成骨不全所以無法行走,並且輕度碰撞即有可能嚴重骨折),學校沒有身障設施,一 ...
saturnschnee 发表于 2011-9-9 11:04

明白了,多谢解说。那家人真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要送医院?医院难道不该是第一选择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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