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男子救落水女因其太重放手自保 赔家属5万引争议


他拉住了一个女孩的手,虽然不知道是谁的,他只想把她拉出水面,但是她在水中不断挣扎,他也被拉入水中,狠狠地呛了一口水,坚持了1分多钟,他实在拉不起她,因为太重,稳不住了。他心里也很矛盾,在几番挣扎之后,他选择了松手,决定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找其他办法救人。


7日下午,达州市郊莲花湖景区,吴波、陈敏等4人到此玩耍。不料,陈敏和另外一名女伴不慎坠湖,在远处游泳的吴波曾潜水救援。他称,当时在水中抓住了其中一名女子的手,因太重无法将其救起,他为求自保于是放手。


昨日,28岁的吴波面对记者,陷入深深的自责中。每当想起自己的放手,朋友瞬间沉入水中,这一幕总像电影片段一样出现在脑海里……


女孩坠湖


两个女孩在岸边手牵着手玩耍,突然“啊”的一声,她们掉入水中


就在几天前,我认识了17岁的李青,她在茶楼上班。接着,通过朋友介绍,我又认识了18岁的刘海和17岁的女孩陈敏。陈敏刚刚参加完高考。我们4个有很多共同语言,于是相约周末到外面游玩。


7日,天气晴朗。我接到李青的电话,说去莲花湖耍。我们4人坐车到景区,因为天气热,就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玩水。这是一个斜坡,水边的岩石比较陡峭。


我和刘海下湖游泳,并向湖中心游去。两个女孩就在岸边手牵着手玩耍。不一会儿,刘海说他肚子痛要上厕所,于是他就上岸了。就在刘海上岸不久,我听见“啊”的一声。回头一看,原来岸边的两个女孩掉入水中了。那是下午4时左右。


水中放手


到底是继续救还是松手?如果继续拉着救人,很可能我也会把命搭进去


她们俩都不会游泳啊!当时顾不了那么多,我从七八米外的地方潜水过去救人。我在水中拉住了一个女孩的手,虽然不知道是谁的,我只想把她拉出水面。但是她在水中不断挣扎,我也被拉入水中,狠狠地呛了一口水。我怎么拉也拉不起来,自己也跟着下沉。


坚持了1分多钟,我实在拉不起她,因为太重,稳不住了。我想,我的水性也不是很好,我心里也很矛盾,到底是继续救还是松手?如果继续拉着救人,很可能我也会把命搭进去。


在几番挣扎之后,我选择了松手,决定先保住自己的性命,再找其他办法救人。松手后,我眼睁睁地看着两人沉没。我在水中四处呼救,可是周围比较偏僻,没有人前来。这时,刘海听见喊声赶回岸边,我们找来3米长的竹竿,准备试水后再次下水救援。因为水深,竹竿始终插不到底,我们还是不敢贸然下水。


只剩愧疚


我恨自己没有能力将她们救起来,确实对不起她们!


就在此时,一艘快艇从湖面驶过,我向远处呼喊,可是船上的人并有听见。快艇驶过之后,我们又继续呼救和找人,没隔几分钟,这艘快艇听到呼声后返回,加入到救援中。


船上的一名男子跳入水中救援,几次潜入水中。看见他数次入水,我们也很紧张,真希望能把她们救起来。可遗憾的是,因为水太深,还是没有成功。实在没有办法了,男子重新驾着快艇,说回去拿救援工具。当男子离去后,我们又跑到岸边呼救和找人。可是这个地方比较偏僻,我们始终没有找到人。那时我感觉特别的无助,只能返回原地等待,只恨自己当初为何放手,没将人救起来。


10多分钟后,我看见派出所民警及景区工作人员来了。半小时后,一个女孩被打捞上岸。晚上7时许,另一个女孩也被打捞上岸,不幸的是她们都已溺水身亡了。


我很愧疚,我恨自己没有能力将她们救起来,确实对不起她们!


纵深剖析


放手,该被谴责吗?


事后,有人谴责吴波“为何要放手,没有尽到救朋友的责任”。对此,吴波表示自己压力很大。


道德上 他有义务吗


“如果连自己的安全都无法保证,又怎能救人?”对此,四川文理学院的一名大学老师表示,保证自身安全,并不是说“见死不救”,而是说救人要量力而行、懂得技巧。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天鸿表示,这起事故属于意外事故,吴波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而他在这起事件中已经尽到了相应义务,也没必要过多地去谴责他。


法律上 他有责任吗


张天鸿介绍,吴波并不是引起险情的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也不构成不作为侵权行为。莲花湖派出所的负责人也表示,吴某已在两名女子溺水后,尽力施救,不会追究其责任。目前,警方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两名女子家属则表示,两男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派出所的协调,双方初步达成协议,2名男子各拿出5万元作为赔偿,但是目前协议还没有履行。


案例


有一种拯救 叫作放手


5月27日下午3时许,在厦门大桥岛内桥头附近的滩涂上,两个男孩相继跌入深水中,抱团挣扎。集装箱工人魏盛兴入水救人。不过,他自己也差点被孩子拖入水中。还好他急中生智,先放手,再巧妙地将两个孩子推上岸。


当时情况危急,魏师傅即刻抓住一个男孩的手臂,却没想到自己反被孩子拖下水去。“感觉完蛋了,我也有些怕!急着想该怎么办。”魏师傅说,慌乱中他想起之前在报纸上看到过,救人者不能被溺水者紧紧抓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马上做出一个动作:“狠心地”脱离了孩子们的手!转而退到孩子身后,尽全力用双手顶小孩的屁股,用身子当梯子让男孩爬上岸。很快第2个孩子也被救了起来。


事后,魏盛兴说,当时就是“下意识救人”,他要是不脱离孩子的手,估计三人都上不了岸。

不应该让去救人者赔偿的
出于人性道义去救人,
难道救人者再赔上性命,家属才会平衡吗
这年头忘恩负义死缠烂打的XX家属略多啊~~
救人者再赔上5万元
你弃如敝履时它任你挥霍,你珍若拱璧时它毫厘不予。
这样谁还敢去救人啊
小三儿和私生子女神马的,最讨厌了!
种马渣男之流的,都应该下19层地狱!!
觉得槽点好多,但是这是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另外一个人当时不在场,两个女孩子落水原因不清楚。而且这个施救者,不是路人,是两男两女一起去郊游,发生的意外。
签名被屏蔽
我之前看到赔偿也觉得很不可思议,难道要救人的人一起死了,大家才会满意?
后来我又重新看了下帖子,家属会有争议,很大的原因是,这两个男生是和落水的女生一起去玩的,所以,即使,落水时,男生不在女生旁边,家属可能觉得他们一起出门,就有义务要照顾好女生吧。
其实,救人这种事情还是要量力而为
救人者救人没救上来,要是受害者要求赔偿的话,简直就是忘恩负义、见钱眼开。不过,本案比较特殊,因为救人者与溺水者是一起出去玩的,当时到底情况如何,只有当事人清楚,具体情况如何,谁也不知道!死者家属要求赔偿,说实话,道义上讲不通,有些让人难以接受,感觉死者家属就是为了钱似的,到底情况怎么样的,谁知道呢?人又不是救人者害死的,就因为和救人者一起出去玩,死者死了,救人者没死,所以就要求他们赔钱?无耻啊!没事干嘛去玩水?不会游泳不知道远离河道吗?找死谁也拦不住!
说实话,两男两女一起出去玩,两个女孩落水,蛮奇怪的诶。有某些不好的联想。
签名被屏蔽
我觉得根本不该赔钱啊!
人家有心去救就算好了,有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溺水的人慌张的时候,一见有人来救就死死抱住人,所以,救人的时候,一定要从溺水之人背后过去,千万不能被溺水的人抓住,否则两人都会死。
所以,在水里救人本来就有危险啊,这人有心去救了,但最后实在没能力救起来,根本不怪他啊。
大家千万不要再开一个南京老太太的例子啊,好心救人还被谴责,那以后谁敢去救人
呃,原谅我没看清,原来是一起去玩的人啊,那有救助义务。
我还以为是路过的呢……
两男两女出去耍,肯定有那方面意思嘛,这种情况本来就该救,尤其女孩子是跟着男生出去耍的……
只不过,如果这男生是真的救了,只是没能力救起来,还是不应该谴责,但赔款还是可有的就是了。
28岁的,带着三个17,18的出去玩,出事的时候旁边没有人,家属要的是成年人带未成年人出去玩出事的钱么?搞不懂,此案有点复杂。不过如果不是他推下水,或者提议让她们下水的,出钱的事情似乎是有点不合理。
我也觉得很奇怪,二个女生又不是三四岁的小孩,在岸边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掉下水。
某些人总谴责人心冷漠,救人者受质疑谴责赔钱。试问冷漠是大家所愿吗,多少人担的起救人以后!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