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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食品认证体系助推伊斯兰极端化向全国各地蔓延

一、清真概念泛化推动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逆中国化
当前,我国积极推动“统一清真食品认证体系”的省份,首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倡导主推的与国际伊斯兰世界接轨的清真食品认证体系,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以穆斯林为主体的。这种清真食品认证体系既有宗教教义基础,又有官方推动的认证标准,一旦全国推开,必然带来清真概念的全面泛化。
这些举措不仅推动宁夏区内清真泛化,推动宁夏的回族阿拉伯化,而且也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穆斯林产生了强大负面影响。这种清真食品认证体系以马来西亚政教合一的国家清真标准来推动中国国内清真食品标准,将打断甚至逆转中国特别是内地穆斯林的世俗化进程。国内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统一可能助推伊斯兰极端化向全国各地蔓延。
现行地方立法对清真食品界定分为三类:
风俗说、宗教说、风俗与宗教结合说。
2013年,宁夏民委等发起,甘肃、青海、陕西、云南五省区成立清真食品认证地方联盟制定《清真食品认证通则》规定:清真(HALAL)伊斯兰教指称的“合法性”行为;清真食品伊斯兰教法许可的食品。清真食品认证统一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清真(HALAL)意为合法的,即符合伊斯兰教法的食品。在伊斯兰国家,伊斯兰是具特殊法定地位宗教,清真食品作为一种受特殊保障的权益,由国家法令及政府机构直接间接管理。现代化世俗国家,法律不能定义教义。如果国务院立法统一清真食品管理,其弊端是,法条包括宗教标准和特殊罚则。我国宪法的哲学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国家立法的法源不能来自一种宗教教义。
国内清真食品管理统一立法的弊端:
宗教标准进入法律,意味着一种宗教要求以国家法令形式固化,在世俗多元社会中多元宽泛解释的宗教标准,变为不可更改的法律,易受特定官商政教利益集团把持;设立特殊罚则,比违反一般食品管理规定,受额外惩罚,宗教教义和部分信徒获得特殊法律地位。



宁夏主推的清真食品认证体系,采用马来西亚国家清真标准,伊斯兰教法为基础,推动清真泛化。固原马铃薯、中宁土鸡、中卫瓜果蔬菜、平罗蔬菜被称为宁夏的五种特色清真食品。这种清真食品的概念超出传统清真食品的内涵与外延,不再以民族传统饮食习俗为主体,其外延扩大到蔬菜、枸杞干果等领域。2014年9月以来,宁夏清真食品认证体系受理国内130多家企业的清真食品认证申请,产品范围涉及乳制品、肉食品加工、粮油、脱水蔬菜、枸杞干果、蜂蜜制品、清真矿泉水等,推动清真泛化。2009年,宁夏银行获批开展伊斯兰银行业务,成为国内首家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的银行。宁夏推动国内清真品认证规范,利用各种媒介普及清真认证标准,开办清真认证培训班帮助各省区推进清真认证进程。宁夏倡议发起成立“新丝路国际清真认证联盟”,与国内8个省区达成《清真食品认证地方联盟标准合作备忘录》。这些政策不仅推动宁夏区内清真泛化,推动宁夏的回族阿拉伯化,而且也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穆斯林产生了负面影响。西北许多地区出现清真标识泛化,穆斯林标识滥化,进入社会生活公共领域。在商城、超市、旅游景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出现各种各样的清真标识比如清真水、清真纸、清真牙膏、清真专用收银台;穆斯林专用厕所、穆斯林专用浴室、穆斯林专用病房、穆斯林专用超市通道、穆斯林专用公交车等等。
清真概念泛化与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值得深入研究。宗教极端思想向社会的渗透,是通过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日常生活逐步渗透,不断强化原教旨主义宗教意识,推动清真概念泛化,煽动宗教狂热,推动宗教社会化,最终实现宗教政治化。一开始在南疆地区出现的清真面粉、清真矿泉水、清真播种机、清真马路等问题并没有引起重视。正是通过清真概念泛化,增强化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差异,干涉世俗生活,潜移默化中灌输伊斯兰教法思想,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最终成为催化暴力恐怖活动的因素之一。
缺乏警惕清真泛化向日常生活领域的渗透,是新疆沉痛的教训。这也是新疆对清真食品认证问题保持低调处理的原因。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国家民委是推动国家立法统一管理清真食品的主要行政机构。自2015年以来,国家民委加大力度推动国务院出台相关法律的进度,引起社会关注,其中质疑声音日益高涨。而国家民委应对质疑的对策是,仅仅召集赞同出台该项法律的权威专家进行研讨,结论是“论证了国家层面制定清真食品条例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国家立法是全体公民的权利。信仰者是公民的一部分。清真食品是否需要国家立法统一管理,事关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仅仅根据相关利益群体自我论证,符合国家立法的原则吗?
http://wemedia.ifeng.com/67282542/wemedia.shtml
国家民委主导推动的国务院立法管理清真食品,就是某些部门,以调研的名义,自说自话,将某种教义教法,作为国家立法的法源,力图用国家行政执法,将某些群体的特殊利益,提升为国家法律!国家立法推动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统一,违背国家宪法,必造成宗教律法干预不同群体的生活习惯,违背消费者保护法。
国家安全战略应当警惕“统一清真食品认证体系”的潜在威胁。2016年初,为了呼吁大家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关注国务院立法管理清真食品的重要议案,习五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研究系教授”的名义,实名制认证微博。
2016年3月3日,我编写一条微博: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制定清真食品管理法已经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重要议案。清真食品认证统一违背国家相关法律。国家或地方政府推动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统一,违背国家宪法,必造成宗教律法干预不同群体的生活习惯,违背消费者保护法。国家安全战略应当警惕“统一清真食品认证体系”的潜在威胁。”
3月4日,我编写一条微博:
“各位全国人大代表:政教分离是我国宪法基本原则。清真食品本质是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国家立法通过《清真管理条例》,违反宪法精神。请各位代表深思,除沙特等国实施政教合一的体制,以伊斯兰教法治国,国家立法管理清真食品外,有哪个现代化国家国家立法管理清真食品呢?请您珍惜人民赋予您的权利!”

三天之内,这个微博的阅读量达到近150万。当时,我的粉丝仅仅有数百位,可见,我提出的质疑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习五一的微博发起质疑国务院立法管理清真食品的重要议案,涉嫌违反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在广大网友的大力声援下,成为两会舆情热点,震动中枢。   
根据党中央的决策,《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6年3月17日)将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列入研究项目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国家民委起草)》撤销。此举及时有力地遏制全国统一清真认证体系潜在的国家安全战略风险!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和民间组织、特别是宗教组织,依然在大力推进与国际伊斯兰教国家接轨的统一清真认证体系。各种力量的博弈依然会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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