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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一时之欢,会后悔的,宾馆到处都是
還好只是監禁和鞭刑
要是拿去浸豬笼就糟了
外国法律强悍啊,不过也是宗教信仰问题
好大的代价啊
额,那边法律如此,这两个人也蛮大胆的
真是够倒霉的
这教会也太恐怖了
这要搁在国内,得多少文体明星落网啊。。。。
想不到,马来西亚是这样的
在以前,跳舞,拉个小手,都是流氓罪
围观的好多。。。因为犯了影响市容罪还是口男口女罪啊
现在越来越觉得,某些保守的做法还是很有利的,毕竟,那多的未婚生子的,倒霉的是娃娃;而且,制度严格点,性病小三也会少很多。
赶紧引进吧,那些小明星就少了条出名的道
很有古风啊。
长见识了,原来马来西亚也如此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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