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个什么东西?
从理论上说,这个问题应该让那些已经进入或入而复出“婚姻”这个金漆鸟笼的人来回答才对。毛泽东的名言:实践出真知。要一个如今尚在鸟笼外东游西荡的人对它指手划脚、说三道四,难免会贻笑大方。好在我们的老祖宗还留下了这样的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说不定,由于距离的效果,恰恰是我这个门外汉,倒比时
下正住在婚姻的城堡里幸福或痛苦着的人更能歪打正着的说出一点意思呢!
稍稍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婚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人类的婴儿阶段,是没有结婚这回事的,也就没有“婚姻”这个概念。那时的人们结穴而居,“焚林而猎,涸泽而渔”,过的是非常原始落后的生活,男女之性别意识都淡漠得很,更不要说什么贞操观节烈观这个观那个观了。一个男的固然可以同时有几个女人,一个女的也可以好上几个男的。至于好了也就好了,抛一块手帕之类的给对方就可以手牵手的回家了,用不着要父母大人点头收受聘礼去医院婚检办登记手续摆酒席宴宾客等等“文明社会”才有的麻烦复杂的玩意儿。直到今天,在某些“偏僻蛮荒”的地方仍保留着类似的风俗。比如说在喜马拉雅山麓、金沙江流域的泸沽湖畔的一个叫纳人的社会里,男女之间就不是以婚姻而是以男子暗访情人的形式过类似于夫妻的生活。那里的男子在成年以后,见到他心爱的女子,常常以“今晚我可以在你这里过夜”相问或劈手抢过女子头巾和随身物品来表达他的爱慕,若女子点头微笑或不向他索回就表示了默许。当夜幕降临时,男人们就悄悄奔向约好的情人家,到她的卧室下唱起甜蜜的情歌请求开门。
当然,这样的现象在现代社会几乎已成传奇。随着社会的慢慢发展,家庭逐渐变成社会的基本细胞,为了保障“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婚姻”制度便开始确立。只有缔结了婚姻的男女才可以“合法”地住在一起,与对方发生关系,否则就是非法的。可见,婚姻这东西一开始就是基于对人性的不信任才产生的。因为人这种动物,说到底,是喜新厌旧,贪得无厌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从心所欲,任意而为,就可能像古代的先民一样,多妻多夫,那社会还不是要乱了套!大概也正是这个原因,才有了所谓“婚姻是牢笼”、“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等等的说法。
牢笼也好,坟墓也罢,话虽这么说,一般的观念,一个正常的社会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是应该而且一定要结婚的。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如果你在当婚时不婚,当嫁时不嫁,就会被人在后面戳脊背、遭腹诽,受到各种各样的怀疑和猜忌,什么眼光高啊,脑子有问题啊,生理上有缺陷啊,心理不正常啊等等等等。很多人因为承受不了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就茫茫然踏上了“婚姻”这条船,也不顾船是否牢固,自己是否会把舵,船驶向哪里等重要问题。其实,在我看来,一个人想不想结婚,什么时候结婚(当然在法律许可年龄内),与怎样的人结婚完全是他自己的事。就像有人喜欢吃青菜萝卜,有人喜欢吃鱼肉荤腥;有人认为长脸漂亮,有人则认为圆脸可爱;有人情愿牺牲自由换取天伦之乐,有人则选择一辈子独身逍遥快活,这和别人有什么关系呢?!在这方面,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国家,社会的包容度就越大,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就越能受到保护和尊重,婚姻的自主性也就大得多。
一个人的婚姻是否美满,别人是无法判断的,只有自己清楚。有些夫妻,郎才女貌,出双入对,一副恩爱缠绵的样子,看了令人羡慕,其实很可能貌合神离,男的有外遇,女的要寻短见,家庭正濒于崩溃。也有的看上去极不协调,男的玉树临风,人才一表,女的其貌不扬,气质也平庸,或者倒过来,女的温婉可人,男的却粗鲁霸道,让人惋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其实却是真正可以一辈子风里来雨里去的患难夫妻。高晓声小说《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的男女主人公,金庸小说《飞狐外传》里的胡一刀和他的夫人就是典型的例子。这就像一双鞋子,只有自己穿在脚上,才知道合不合适舒不舒服,至于别人的看法,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如果再早几年的话,我是非常支持托翁的这种说法的,但现在更偏向于赞同我国的那句俗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生永不完美。古人云:“怜我世人,忧患实多。”又云:“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没有一个人的人生是十全十美的。同样,没有一桩婚姻是完全圆满无缺的。有如花的容貌贤良的品德却不一定有称心的工作优厚的薪水;年富力强事业有成却独独缺乏一份“小红低唱我吹箫”的温馨与浪漫;能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却烧不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绝美佳肴。当然也有上天特别厚爱,样样称心事事如意的,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能保证这份称心如意什么时候就不会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给改变呢?哲人说,生命是残缺的艺术;而艺术家认为:所有伟大的艺术都是有缺陷的,只有赝品才可能完美无暇。明白了这一点,也许能让我们以一颗比较平和和宽容的心去选择自己的伴侣,取其大而舍其小,倘若要面面俱到、求全责备,恐怕会是件很辛苦也很困难的事。
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话诚然不错。不过,是不是有了爱情婚姻就一定善始善终了呢?其实也不一定。以前读过一首诗,叫《忠诚》,内容是这样的:
我是不会变心的,
就是不会变!
大理石,
雕成塑像;
铜,
铸成钟。
而我这个人,
是用忠诚制造的。
即使是破了,碎了,
我片片都是忠诚
斩钉截铁,掷地铿锵,依稀有《上邪》的风采,当时读了心里真是感动得很。我想,这世上幸亏有了诗人,才让人觉得人生不那么无聊和无趣,让人对人类还抱着那么一点希望和信心。可后来,理性却告诉我,这实在是诗人的一种很天真和美好的愿望罢了。怎么不会变呢?这世上有什么东西不会改变?古人云:“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西人也说:“人不能同时踏进第二条河流。”一切皆流!变才是自然的,正常的,绝对的,不变是抗拒自然,违背规律,是不正常的,相对的。那个时候他(她)对你自然是真心一片,他的话语他的眼泪他的痛苦都是真实的真诚的真切的绝不是装出来的,可后来呢?后来草木凋了好几秋大雁飞了好几回地球转了好几轮,你尚且不是从前的你,他又怎么还可能是原来的他呢?“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为苍狗。”不过也不必太悲观,因为变的不一定比原来坏。以前爱对方是爱她的粉面丹唇,年轻美貌,现在是爱她“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爱她“朝圣者的灵魂”;以前爱是耳鬓厮磨、卿卿我我,是“呢呢儿女语”,现在则是相濡以沫,患难与共,是“快乐着你的快乐,痛苦着你的痛苦”,以前爱是捶胸顿足指天发誓,现在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是“何当共剪西窗烛,共话巴山夜雨时”。其间的奥秘,当在双方精神世界的和谐与共鸣。当然也有恶性发展的。曾经是“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如今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曾经是“海枯石烂永不变心”,如今却同床异梦、形同路人;曾经是“没有你我就不能活”,如今是“一见你这张苦瓜脸,我就恶心”。婚姻如果到了这个份上的话,最好还是走开为妙,无论如何,离婚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而那样的婚姻,难道不比坟墓更可怕吗?
转自生命禅院第二家园:http://www.di2jiayuan.com/bb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