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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法」?--苦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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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没头
时间:
2020-6-29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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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法」?--苦的根源
前面談到,法可以分為內法和外法;內相分叫作內法,而外相分就叫作
外法。眾生從無量世以來一直就住在自己的內相分世界之中,每一個人隨著
身根、隨著環境等等的不同,所生起的內相分也都不同。每一位眾生各自依
著自己的業報,而現起不同的內相分世界,也就是每一位眾生他的十八界是
各各不同的。不論是外相分或內相分,都是眾生的虛妄分別、錯誤計量,並
非有實際的實質而顯現出來。我們從來都不知道這個世界是如此的虛妄不真
實,不論是能取的心或是所取的法,從來就不是真實的,只是眾生自我虛妄
的計著罷了。
什麼是眾生的虛妄計著呢?也就是眾生到底計著些什麼呢?為了計著這
一些東西,眾生不斷地去造作善業、惡業,因此又不斷地累積了新的業種,
而舊的業種不斷地遇緣而顯現。所以眾生就一直住在輪迴之中,好像大海的
波浪,一波又一波的打過來,眾生只能漂泊在大海的風浪之中載浮載沉,不
斷地掙扎、不斷地划動雙手雙腳只是希望不要被淹死;但即使好不容易浮在
海面上,仍然只能隨波逐流,隨著海浪向前向後,浪濤要我們向前,我們沒
有能力向後,海浪要我們向後,我們也只能跟著向後,這就是輪迴與眾生的
實況。
對漂浮在海浪中的眾生,什麼事情是最重要的呢?是財產嗎?還是名聲
?都不是!而是要活下去,活下去是唯一的企求,也就是要躲避四周海浪的
侵襲,使自己的身體不要斷氣。所以對他來說,自己的身體是真實的,大海
的海浪是真實的,我的身體叫作「我」,而四周的海浪就叫作「我所」,我
與我所就是他生命的全部。雖然這個世界好像很大,但是對於漂泊在輪迴大
海的眾生而言,他所能察覺到、接觸到的世界才是他真實的世界,其他不能
接觸、無法體會、想都沒有想到的外相分事物,其實是與他無關的。五蘊世
界看似廣大,但與自己有關的、能被自己攝取、攝受的,也就是五取蘊,則
是眾生他所有一切的法,也就是法之界。
眾生會把哪些法當作是真實有,可以拿來使用、拿來運用,且不知不覺
中當作是自己理所當然所能依靠的功能呢?那就是自己的內相分。眾生將自
己的內法世界當作是真實有,所以用自己的能取,去取自己的所取;將能取
的功能和所取的法當作是實有,當作自己可以依靠它的運作,當作是自己的
身體。如果去問一個中學生:你的身體在哪裡啊!你的心又在哪裡!你的身
體與你的心是一樣還是不一樣呢?中學生會說:我的身體就在你面前啊!我
的心是看不到的,我的身體和我的心當然是不同的。中學生知道這個身體只
是一個工具,一個被心所使用的工具。所以即使是一般的世間人都知道,人
之所以能夠活著為人,就是用我的心去操控我的身體,也就是用我去操控我
所,沒有了我也就沒有我所;反過來說,沒有我所也就無法顯示出我的存在
。
什麼是我?什麼是我所呢?我們所能依靠的功能就是我與我所,這就是
眾生所依靠的身;所以在早期的《阿含經》中,佛常常要弟子觀察一切我、
我所是怎麼樣呢?是無常、苦、空、非生、然後無我。那究竟什麼是苦的根
源呢?我們來看《法句經》中 佛的開示:「佛在舍衛國的時候,有四位比丘
閒坐樹下,討論世間哪一種苦最苦?第一位比丘說:飢渴最苦。第二位比丘
說:淫欲最苦。第三位比丘說:瞋恚最苦。第四位比丘說:受到驚怖才是最
苦。
四位比丘爭執不休,佛知道了,就來到樹下說:比丘們!你們沒有去深
究苦的意義,有身才是眾苦的根源,而得到涅槃是世間的最樂。然而你們今
天的討論,不是現在才有的,在無數劫之前,有一位證得五神通的比丘,名
為精進力,他靜坐在林間,身邊來了四隻動物,依附在比丘的身旁以求得短
暫的休息與安寧。四隻動物彼此在討論,世間以何為苦?烏鴉說:飢渴最苦
,飢渴的時候身體如同被火燒,喉嚨好像被刀割。鴿子說:不對!淫欲最苦
,當色欲熾盛的時候,心神不寧,為此亡身捨命。毒蛇說:不對!瞋恚最苦
,瞋毒的心一生起,不但會害人也會害己。鹿說:你們都不對!是受到驚嚇
恐怖最苦,害怕被獵人捕殺,又害怕被豺狼加害,一點點小的聲音就會嚇得
瘋狂奔跑,摔下坑谷,我與母親相互依靠,嚇得肝膽俱裂。
這個時候身邊的比丘就開口說:「你們說的都只是苦的枝微末節,不是
苦的根源;天下的苦都是來自於有身,身是苦之器、是眾苦所集;我捨俗修
道,滅意斷想,不貪四大,就是為了斷除苦的根源啊!我就是那一位五通比
丘,而你們四位比丘就是那四隻動物;你們前世已經聽聞我為你們說苦的意
義,為何今日仍然作出這樣的言論呢?四位比丘聽了,深深的慚愧自己的過
患,從此精進修道,都證得了阿羅漢果。」
從這一段的開示中,佛為我們講解了「有身」最苦,有身是苦的根源。
那什麼是「有身」?我們的身體是什麼呢?我們到底有哪些身呢?有身不是
單單指我們的肉體,而是心加上身體,有了心、有了身體就一定會去造作種
種的善業、惡業與無記業,於是輪迴的大海就永遠不會止息。我們未來就還
得跟現在一樣,繼續在輪迴之中漂泊而找不到彼岸。所謂的「身」是指功能
性,也就是可以讓我們依靠、依止,可以讓我們運用的那一些功能,利用這
一些功能維持我們的存在與運作,所以我們就一直住在這些功能性中,把這
些功能當作是我的身。
前面說過,我們的世界是六識所成境界。以眼睛來說,如果要看得見,
必須要有眼根、色塵以及眼識。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我們能夠看得見首先
要有眼識,眼識是我們能夠依靠的功能,所以叫作眼識身。可是只有眼識不
夠!眼識還要能夠觸色塵,根、塵、識三者要相觸,所以除了有眼識身之外
,還要有眼觸身,如果沒有觸,只有眼識也是看不見的;有了眼觸之後,有
沒有去接受、領納這個情況呢?這個就叫作眼受身;如果接受了,接下來於
境取像,到底眼睛看到的東西有沒有成像呢?這個叫作眼想身;成像之後,
針對這個境界去領納,生起了意識,生起了眼本身的思,就叫作眼思身;最
後,對眼識而言,是喜歡、不喜歡還是無所謂的境界呢?就形成了眼愛身。
也就是說當我們能看見一個東西的時候,會歷經了眼識身、眼觸身、眼
受身、眼想身、眼思身以及眼愛身,這六個身都完成了、都具足了,才能夠
清楚的看見這個東西。同理,要能聽得見,要歷經耳識身、耳觸身、耳受身
、耳想身、耳思身、耳愛身,乃至於意識身、意觸身、意受身、意想身、意
思身以及意愛身;每一個識都要歷經了識、觸、受、想、思、愛這六個階段
,才能完成這一個識的了別。我們有六個識,每個識各有六個身,所以總共
是六個六,叫作六六身或者六六法。六六身其實都落在覺與觀的境界中;一
般人心中所知、所覺、所顯現出來的全部都落在這樣的六六身裡面;而任何
一個識都一定會跟意識相應,都是意識相應的境界;意識心的本身又是眾緣
和合而有,祂是意法為緣而生,即意根觸法塵生意識。
在《雜阿含經》第304號經中,佛為我們解說:「‥‥有六六法。什麼是
六六法?就是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從六外入轉成六內入,然後就有六識
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和六愛身。「什麼是六內入處?就是
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乃至意入處。什麼是六外入處?就是色入處、聲入
處乃至法入處。」就這樣,六六身一一的出生,也就是眼觸生愛、耳觸生愛
、鼻觸生愛到意觸生愛。可是到底這樣的六六身中,哪一個是真實的我呢?
佛解釋說:如果有人說眼是我,不對!因為眼本身是生滅的,如果說眼是我
的話,那所謂的我就會變成有時出生,有時消失了;同理,耳觸、鼻觸一直
到意觸都不是真實的我,也就是六六身沒有一個身是真實的我。我們的六六
身所作,乃至於意識的所作,全都是虛假的。若能如實了知,就能知道到底
寂滅是什麼?而能正確的朝向涅槃的方向;如果能夠如實知見,未來就一定
能證得初果須陀洹果,這個經典就叫作六六法經。也就是說:從以上所講六
六身我們可以瞭解沒有一個身是真實的我,而能藉由這樣的深入瞭解明白斷
除因於「我」的錯誤見解而產生的各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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