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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要说几十年前那些要求女方辞职,当家庭主妇的男的了,那些女的当这个法律出台后一定如晴天霹雳,还结什么婚啊,女的还是好好经营自己的事业为好,把结婚对象当同事,以后不合就分,也千万不要在婚姻生活中委屈自己,因为不值,从法律角度来说,男的不值你为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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