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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凶手是袁某,朱某出门前可能已经被害,袁某录下了她以往她打电话的声音,在案发当晚调大声音播出,而此时叶某带上了耳机,所以没听到袁某杀人时的声音,之后袁某将朱某放在电话旁,邀请叶某出门,让叶某产生朱某还在打电话的错觉,两人回来后,因为在这之前袁某在叶某的钥匙上做的手脚,让叶某下楼找管理员,袁某趁着段时间将朱某的尸体从电话机旁搬离,在回到门外等候找来管理员的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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