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汪炜华如果不是收钱写文还好,这事儿值得关注。但如果是文中的陈永洲、仇子明这种收钱的妓者那还是算了,后面俩人的区别在于收钱写文后背后势力的博弈输赢,所以一个被抓,一个还能得到“道歉”,这跟捍卫普通公民的舆论监督权没有很大关系,这只是某些人玩弄民意的手段。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