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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患者面部多处受轻伤来诊,按规定,应分别由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大夫分别负责缝合眼部、耳鼻喉的几针,最后由口腔科大夫缝合口内几针。三科大夫聚齐,最快需要一小时。如果由一名口腔科大夫“顺手”缝合所有伤口,只要10分钟--这种情况发生纠纷后,患者告医院,准赢。


    我觉得这位人士在举例的时候在偷换概念,不管是哪一科的大夫进行这个手术,至少都是有从医资格进行过专门训练的大夫在做手术,而一位助产士跟正式的医生之间肯定是有很大差别的。助产士做了份外的事,术后没有向患者和家属告知,人家难道还得谢谢她做了好人好事?她可以满不在乎的说赢了官司没有心理负担,那家子人却给搅得天翻地覆了,如果当时说清楚了,人家也未必非得打这个官司了,又或者她自己也心虚所以不敢讲么?动物世界评价羚羊为了生命而跑,而猎豹仅是为了一顿晚餐。同理可证,出现医疗事故,医生和医院损失的可能是金钱和声誉,而患者损失的就是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我当然认为是后者更重要得多,医生跟患者,地位不对等所应负担的责任也有不同。从业的医护人员的态度有问题,图省事,顺手,身为助产士却干了外科大夫的活儿,这难道是正常医疗,那些查处的黑诊所都要觉得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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