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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档案] 【2012.5月】绝代双骄杀-第二天讨论贴

本帖最后由 猎杀法官 于 2012-5-13 19:47 编辑

1丶第二天讨论时间:5月13日20:00---5月15日12:00 (北京时间,东八区)

2丶讨论要求:至少8帖或者200字,在投票贴完成投票

3丶不得使用版杀ID即猎杀者系列在其他地方发帖。不得使用大号在此发帖。不得编辑发言帖。


请各特权在5月15号13:00前将特权行使情况通过站内短信发送至ID"猎杀法官"处或以QQ短信形式传至"burgoo"(QQ:1776474134), 杀人需附带杀贴。



版杀特别提醒:

1.每天 8 帖防淹,不够8帖记1次警告

2.每天需投票,讨论日内未完成者记1次警告

3.发帖不得编辑修改,如有疏漏之处请引用自己的原文,重新发贴改正,然后继续发言

4.不得在版外讨论关于版杀情节的任何事项,违者记1警告

法官第二日提示:
死人啦殺人啦!
該干嘛的都去干嘛


友情连结:
流程及规则贴
第二天投票贴
本帖最后由 猎杀法官 于 2012-5-13 19:12 编辑

殺貼:
月明星稀

夜黑  正是杀人夜

是夜,邀月,怜星一起疾驰追缉月奴,江枫等二人,预置二人于死地,那月奴还带着俩个不到一岁的宝宝,正是那日后迷死人不偿命的小鱼儿与花无缺兄弟二人。

谁知正在专注赶路的移花宫二主,突然听到一声破空之声“咻——”怜星应声而倒!一头栽了下来~

可怜那个软心软面菩萨心肠的二宫主,就这样丧命在无名暗器之下,可悲可叹。

杀 怜星


怜星出局,身份水民。
本帖最后由 猎杀法官 于 2012-5-13 21:25 编辑

遗言:

被首刀,应该是俺霸气侧漏了有木有!有木有!!!怨念
杜杀提的问题,先不管他的身份,大家可以积极点配合。有其他问题的,也可以一并提出。但是现在也不能完全就相信他,保持观察滴态度。
那个无缺啊,你实在是太不积极了,我精心培养的徒弟,怎能这么混呢,再这么下去,你要被排水了有木有
还有昨天积极的小鱼儿啊,万春流啊还有其他诸位,女王我这首刀的仇,得给我报啊



死者请於5月14日10:00前将遗言pm至"猎杀法官"或是QQ到burgoo。
法官提示:
本日投票会死人,各位玩家投票前请严重注意格式,不论是空格丶标点丶投票人名丶排版法官都会严抓
技术性废票者可自由发挥,哈哈~
如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各种途径找法官查询,或是询问场上玩家。
大家激情了嗎?大家激情了吧?
於是法官再激情地公告
花月奴已更換替補~
圍觀屍體的最後心聲!!
憐星遺言已發布。
法官傳訊:
場上的娃兒們都加油給力~~
哈哈哈~~第二天頁數衝過25頁,法官自掏銀包人人送花,哈哈哈
娃兒們都辛苦啦!完場後看法官有錢多少,每個大號送花喔
所以完場記得用大號上交馬甲,呵呵呵
半場娛樂節目,由圍觀貼小文青yueyi獻上兩首歌
勉勵各位玩家勿潛勿潛,哇卡卡卡。
看官們看了覺得好要到圍觀貼打賞個啊~~~

眼眯成一条线
轻轻敲着键盘
谈论帖投票贴是我的地盘
一个字一句话
行走在潜水边缘

想出现就出现
想不见就不见
想潜就潜一天不理任何人
不发言不回贴
不会和任何人争辩

想查我危险危险
杀了我好悬好悬
我总是若即若离若隐若现
有时候沉默不语
有时候飘忽不安
任谁都没证据把我当成焦点

发言时敷衍敷衍
拜拜时快如闪电
我总是忽热忽冷忽近忽远
我可以一成不变
也可以瞬息万变
但是我不会为你做任何改变

潜水员
露出我的笑脸
潜水员
看了你的发言
潜水员
说了一句呵呵
一转眼
却又看不见
la...
一转眼看不见


模擬跳警杜殺思想的(應該是吧,呵呵)
我知道这样不好
也知道你的自辩会那么少
我只有不停地要
要到你想逃

对人的怀疑藏着就好
思路在你的心里只是无理取闹

看不清你身份
是我一辈子的苦恼

原来你什么都不想要

我不要你的自辩你的跳水
只要你好好表达思路观点
就算难懂也好奇怪也好
哪个水民对杀不犹豫不迷惘

我不要你的承诺不要你的跟票
只要你好好表达思路观点
就算难懂也好奇怪也好
最怕你把沉默当做对我的回答

原来你什么都不想要 ~~
玩家花無缺因身體抱恙未能繼續遊戲,已更換上替補,特此公告。
灌水帖的长客,讨论贴的过客,替补席的板凳客
这铁打的板凳归我坐,每次都上来被折磨
唉好局面没谁要放过 ...
猎杀者001 发表于 2012-5-15 11:55

555555..........法官對不起你.......亂入下
這11點來的替補真心難當有木有....
除了你也真沒有人可以了.....
結果快要揭曉了,真心給替補花無缺一百個讚!!!
花無缺12票:杜殺,哈哈兒,萬春流,慕容九,江楓,小魚兒,邀月,燕南天,張菁,花月奴,桃花,江別鶴
軒轅三光廢票.
蘇櫻未投票,記1次警告.

花無缺高票出局,身份:密匪
请各特权在5月15号13:00前将特权行使情况通过站内短信发送至ID"猎杀法官"处或以QQ短信形式传至"burgoo"(QQ:1776474134), 杀人需附带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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