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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绝对烧钱啊,尤其是对不能转移财产的人而言。

现实中有个例子,白人中年夫妇离婚,男方开了个小公司,女方原本是政府雇员,后来生了3个孩子当了15年家庭主妇。离婚时财产平分,而且男方还要从自己分得的部分里支付女方15工钱,工资标准参照女方辞职前的年薪。3个孩子归女方,男方还要继续付抚养费。于是男方公司破产了,而且N年后还在努力偿还欠女方的钱。好不容易找了个女朋友同居了(不是小三,是离婚后才认识的),前妻把这个女朋友也告了要求她替男方偿还欠款,因为本地承认事实婚姻。

虽然我是女性,但还是要感慨这个男人离个婚简直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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