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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晒一下我注册的ID以及我的头像的。
场上的亲们你们能看到不?
话说水楼竟然这么高。
我去,你们N个法官在这里同时上一个号然后互相对话,不嫌人格分裂么?。。。。。。
我自然知道他活不了,但放弃机会找寻有用的信息未免太没经验了。而且山寨偷一个普杀,真的好?
棄疾 发表于 2013-7-8 02:31


看着你们聊天,我好想参与讨论啊。
本帖最后由 加勒比海盗 于 2013-7-8 12:57 编辑

咦,难道可以随意调字的颜色?这样也可以吗?

哈哈哈,终于找到自己的颜色了,为什么场上的玩家都不喜欢设个字体颜色呢?
为什么场上的那谁谁跟那谁谁,你们可以抢到辣~~~么主的主角,为嘛我就不行。
你是秦可卿?
棄疾 发表于 2013-7-8 20:48


是啊。法官给了我一串名字让我选角色,下面有原应叹惜四姐妹,我说我要惜春!!!然后法官说,这四个被挑完了。。。。。。

剩下就是各种无正面酱油人物。
無聊,寫了個十二人的警殺規則,試著分析下平衡性吧:
殺方:
王:(一人)知曉全部殺手名單,但不知道具 ...
棄疾 发表于 2013-7-9 00:49


在没有推演的前提下,先过一遍,直观感受,警民方技能太过强大了。
本帖最后由 加勒比海盗 于 2013-7-9 01:11 编辑


  殺方唯一的優勢是互知的比較多,幾乎不可能烏龍,但事實上版殺過程中殺刀烏龍自家人的還是屬於少數。
  殺方兩次雙刀的機會,必殺的技能是比較好,但是前期出必殺意義並不大,而後期出必殺的時候殺方已經只剩最多兩人了。
  與普通4.0相比,殺方弱化了天使、地雷,雖然王有一人三票的特權,但發動這個技能也幾乎意味著暴露自己。而警方卻保留了警察、醫生、蝴蝶、狙擊四個全特權,尤其對於禁權,本身就是後期技能,還強化了對投票的禁權,殺方人數又比較少,警察死了之後知道全部水民,這樣禁權幾乎天天可以禁住殺刀。
  從以往的4.0規則來看,如果殺方的獨殺啟動太晚,殺方贏面就會很小,而此處對殺方刀控得有點厲害。警察是全查證,如果是半查證還稍微好一點,全查證讓殺手幾乎無所遁形啊,士兵都沒辦法做身份去坑那個死士。加上警察死後又有半性質的繼承,總之,感覺警方太過強大。(嘿嘿,目測名字是來自國際象棋)
    個人淺見,說得不對的話見諒,可能對規則有些地方的理解得不對。
這個規則主要是根據國際像棋中的棋子對應來寫的,當然考慮到棋盤中的升變,
在傳統警殺對抗中,由于水民沒 ...
棄疾 发表于 2013-7-9 02:40


我很想出一个全员带技能的规则。
但双方对抗不行,以前出过一个三方规则,全员带技能无水民,平衡性还行。
话说规则的设计者与规则的观看者,看到的角度确实不同,看你这么一解释,倒觉得或许规则确实没我想象中那么偏。
我还没玩过这么少人的规则,唯一的一次是个双身份的。
啊,对了,还是三方的。
=。=
本帖最后由 加勒比海盗 于 2013-7-9 08:40 编辑

看场上我很怨念。
为什么南安王用的是欧阳少恭的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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