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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非常合理,这年头遇到那么通融的公婆很不容易了
那女的有什么好纠结的,丈夫的命钱和房产大部分留给他血脉,一部分留给他父母,小大头留给遗孀。
多合理啊!!!!!!!!!!!!
用粗俗点的话说,老人防的就是媳妇用他们儿子的钱供其他男人,养其他男人的娃,住他儿的房,打他儿的娃,最后老人和他们儿子出了虽少百分之七十五(55+20)的房产还要和媳妇的后来生的孩子/男人分,作为老人怎么可能会允许这种可能性?!
如果那媳妇觉得不被信任觉得委屈可以理解,可是绝对不能这安排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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